常春藤(第26/34页)
他让我想起十三年前见过的一个人,一个森林里的印第安人,在南美圭亚那高地一个新开辟的传教地。传教地在河岸,不是平地上的大江,而是高地上狭窄的河,河岸有巨石和小而光滑的石头,河床里有的石头几乎要裂开。
那是一个周日早晨,印第安人像皮通这样穿戴正式:蓝色哔叽裤和白衬衫。他来教堂参加布道。传教地在一块新开辟的土地上,被砍的树桩痕迹很新鲜,三面仍被森林环绕。布道过后,他返回林中的村落,沿着空地边缘的小道走,就在河的上方,河水在阳光的照耀下呈现出浅淡的葡萄酒般的颜色,到了黄昏就变黑了。这里的黑夜让人焦虑,日光总让人宽慰。
路上有个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他警觉起来;他停下来想一探究竟,那东西不该在路上——也许是一根树枝、一片叶子、一朵花——这点也许暗示了可怕的危险。对印第安人而言,没有什么死亡是自然的。总有杀手在周围,一个恶鬼,一个看上去正常、永远不会被疑心或者看出是杀手的人,而就是他最后杀了所有人。这个穿着蓝裤子和白衬衫的印第安人从教堂回家,半路上站在河的上方,沐浴着晨光静静地站着,想着路上的东西是不是恶鬼来捉他的迹象(顾不上传教士和同伴对他说的话)。那是一条处于巨石间的狭窄小径;印第安人在我走向他的时候没有让路。我从他身边绕过去时他没有看我。
皮通站在围篱外的姿势和出神的状态与那个印第安人很像。但是他知道引起了我的注意,等着我走向他。当我快要撞到他时,他抬头并缓缓地移动左腿,好站直身子。这个动作僵硬刻意,他的腿像是木头做的。但是皮通满脸激动。我从没见他这么骚动。他双眼亮晶晶地盯着前方,鼻翼翕动。他有消息要说。急不可耐。
他说:“我喝香槟了。他把我叫去他的花园,给了我香槟。”
让皮通迷糊的不光是酒。更有这日光,这场合,这奢侈,这晨间的时光,这让人困惑的夏天出乎意料的发展,好戏一出接一出。要是我没撞见他,他大概会回家和妻子分享这个消息。
他又说了句“香槟”,若有所思,两眼神采奕奕。
大约一个月后,我从艾伦那里听到了这件事的另一种说法。夏天差不多过去了。艾伦穿着水手服在庄园闲逛,像房东在头一个夏天给我的诗中的水手,那首诗写在关于湿婆神和克利须那的诗之后。
艾伦说:“他沉浸在古风的状态中。我听说他给皮通喝粉红香槟。”这做法在艾伦看来那么可笑,他笑得都说不出话来了。接着他说:“上午十点喝粉红香槟。他告诉我皮通彻底不行了。彻底不行了。”
我现在觉得,给沃尔沃斯那桩事添油加醋的并不是艾伦,而是我的房东。他存起了皮通和香槟的故事,就像皮通(无疑还有他的妻子)存起故事那样,等到来了艾伦这样的客人就拿出来当谈资。这些客人了解并敬重他的古风。然而那天上午的冲动,庆祝那一刻的需要是真实的。后来是他自己的浪漫想法作怪;后来是他有意制造故事,以便讲述,以便传播他的传奇。
在长久而病态的隐居中,他的灵魂濒于死亡,现在他复活了,并且重新认识到了自己的身份。这一点表现在他的画作上,那粗大得不成比例的签名,比他当初给我的湿婆神和克利须那的诗的落款还要大,那个时候他很低迷,压抑着自我。躲过疾病的性情如今只有很小的表现空间,也更微妙,只能对艾伦和皮通这样的人表现——艾伦这样的人很少,现在没有多少人知道我房东的传奇了。
*
“有富人朋友真是不错?”艾伦说过。不过这只是艾伦自己的幻想;这是他对借宿地的幻想。菲利普斯夫妇看得更明白。他们知道庄园里有多少事要去做,又有多少能做成。
庄园建于帝国权力和财富的顶峰时期,那时风行高大甚至奢华的中产阶级内室。庄园的奢华部分表现在现代化设施——下水道、供暖、照明系统——在建造宅子时就安装好了。不论何种建筑风格,不论在一些地方(比如茅草屋顶,燧石的应用)多么刻意地去营造本地乡村的效果,它们都会有点像汽船。它们是在那种自信下建造的;不仅是财富上的自信,还有投身其中的建筑师和匠人的自信。这种工业或技术上的自信——建造了这宅子的财富的自信——让庄园维护起来很昂贵。某天庄园的锅炉爆炸了,另一回一片屋顶被风掀起。每次事故耗费动辄上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