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狐(第14/22页)

可是她究竟有什么本事呢?知道的人却没有几个,因为她会的本事实在太多,江湖中各门各派各式各样的武功,她大概都能使得上手,尤其是暗器与小巧功夫,曲金发将她名列天下第二。

她的易容术,当然也是第一流,茶馆里另外那些高手们的容貌,无疑都曾经过她的妙手改造。

所以现在卜鹰要问的问题是——

“她和那些人难道是一伙的?”

“是。”

“这些一向独来独往,眼睛一向长在头顶上的人,怎么会凑成了一伙?”

“因为一个很特别的组织。”

“他们都是这个组织里的人?”

“全都是。”

“这个组织能够网罗到这些高手,连销魂小青衣都在其中,它组织的庞大、力量之雄厚,大概也惊人得很!”卜鹰叹了口气,“看来我最近的杂务实在太多了,居然连这么样一个组织都没有听说过。”

他又问:“这些人既然到这里来了,显然因为这个组织已准备插手这件案子,他们为什么要管这件事呢?”

灰衣人没有开口,这个问题是卜鹰自己回答的,这个问题也只有一个答案。

“他们插手这件事,只因为凶手也是这个组织的人。”

卜鹰皱起眉:“有小青衣这样的高手参与这件事,我们要动那凶手恐怕就难了。”

灰衣人淡淡地笑了笑。

“你想得恐怕太远了些。”他说,“现在我们连凶手都还没有找出来,怎么去动他?”

“你也认为凶手不是程小青?”

灰衣人想说话,又忍住,脸上忽然显得说不出的疲倦,脸色也仿佛更乌黑了,忽然挥挥手:“我累了,你去吧。”

“到哪里去?”

“去找程小青。”

确实是应该先找程小青的,有很多疑问一定要先找到他才能解决。

“可是,现在就去找他,是不是太早了些?”卜鹰问,“是不是应该先等到天黑?”

“到了天黑,那地方的警卫反而森严,现在就去,正是出其不意,”灰衣人说,“何况,被囚禁在他隔壁牢房里的,是个已退隐的大盗,积财甚多,所以把监狱里的人上下都打点得很好,一日三餐,家里都有人送酒饭去,但只要想法子把那个送饭的人替换下来,要见程小青并不难。”

卜鹰叹息:“你的病一定要静养,你操劳的事却太多了,这次你能不出手,还是不要出手的好!”

灰衣人傲然而笑:“要我出手,只怕还不容易,当今天下,找不出几人配我出手!”

出手雷霆

按照那灰衣人的计划,卜鹰虽然很容易就见到了程小青,唯一的遗憾是,程小青不肯见他。

程小青的牢房,和囚禁那大盗的牢房是相通的,那大盗武功虽不高,出手却很准,二十年绿林生涯,积财也在万贯以上,退隐后很懂得收敛之道,江湖中人都以为他已消失了,想不到潘其成一到济南,就抓住了他的狐狸尾巴,还不到半个月,就将他逮捕到案。

他居然认得卜鹰,虽然仔细打量了很久,还是把卜鹰认了出来,一认出来,就吓得连腿都软了,卜鹰问什么,他就答什么。

据他所说,程小青自从进入这牢房后,就没有说过一句话,而且一直水米不进,所以现在的神情看来很委顿。照这种情况看,的确是没有人能救得了他了。

一个人自己想死,还有谁能救得了他呢?

可是卜鹰并没有走,居然还把狱卒坐的板凳搬了张过来,坐在牢房门口,隔壁那洗了手的大盗还要狱卒倒了一壶浓茶。

卜鹰就舒舒服服地坐下来喝茶,看起来又像是在等人一样,那大盗拼命想巴结他,程小青却一直缩在角落里,连头都没有回。

过了半晌,卜鹰忽然说:“你终于来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来的是潘其成,身上还穿着四品服色,却将一顶乌纱捧在手里。

“这一局又是你赢了,乌纱一顶,特来奉上。”

“你赌得倒干脆。”

“乌纱我虽然已输掉,幸好还有别的我没有输掉。”潘其成说,“我的命还没有输掉。”

“每个人都有一条命,你留下这条命有什么用?”卜鹰故意问,“难道你想拼命?”

其实他也想不到潘其成会拼命的,拼命是匹夫所为,真正的高手,很少做这一类的事。

潘其成却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