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特里森小姐(第8/11页)

“乙提撒皮呃乙玛纳斯。”

等她喝完茶,吃完饼干,把她的双手双脚用绳子捆好,打上一号水手结,然后把她扔进水里。重要安全事项:一定要在天亮前完成。不要留下来观看!

当然,这一次有些人留了下来。他们看见女巫沉入水里,再也没浮上来,她的尖顶帽也漂走了。他们这才回家去吃早餐。

又过了几分钟,这条河里依然没什么变化。突然,尖顶帽向一片茂密的芦苇丛移动过去。它停在那里,缓缓升起。一双眼睛从帽檐下向外打望着。

太阳正在升起,既是教师也是女巫发现者的珀西皮卡齐娅·蒂克小姐确定周围没有别人之后,匍匐着爬上岸,一溜烟跑进了树林里。她之前把包藏在一个獾洞里,包里有一条干净的套裙和几件干净的内衣,此外还有一盒火柴(如果有被抓住的危险,那她绝不会随身携带火柴,免得给人灵感)。

她在火堆前烤干衣服,心想:这个结果还算不错。谢天谢地,村子里还有几个识字的人,要不然她可就麻烦大了。看来当初用大号字体印刷那本书还真是个好主意。

没错,蒂克小姐正是《猎巫指南》的作者。而且在那些人们认为女巫应该被烧死或者淹死的地区,她还设法让这本书流传开来。

不过现在,也只有蒂克小姐自己一个人会在这些地方游历,所以一旦被抓,她可以美美地睡一觉,好好地吃一顿,然后再被扔进水里。水对蒂克小姐完全不成问题,她曾经上过魁姆女子学院,每天早上都要泡在冰水中锻炼意志品质。至于一号水手结,就算在水底也很容易用牙齿解开。

啊,差点忘了这个,她在清理靴子时想,她还得到了两枚银币。弯狗镇的居民真是够蠢的。当然,想干掉女巫的人又能聪明到哪儿去呢?女巫也是人,只不过比你知道的事情多一些,所以她们才叫女巫。可有些人就是不喜欢别人知道的事情比他们多,因此这些日子以来,游历教师和流动图书馆都会避开这个地区。照这样发展,如果弯狗镇的人想用石头去砸那些比他们渊博的家伙,那他们很快就可以用石头去砸猪了。

那地方真是一团糟。可是很不幸,那里有一个八岁小姑娘显出了女巫的天赋。因此蒂克小姐时不时就会过去关照她。当然,不是以女巫的身份。虽然她不介意大清早在冷水里泡一泡,可要是每天都这样也受不了。她会把自己化装成一个卖苹果的,或者是算命的。(女巫们通常不会给人算命,因为她们算得太准了。其实人们并不想知道真正将要发生的事,除非是好事,但女巫是不会用花言巧语哄他们的。)

不幸的是,蒂克小姐走在大街上时,她那顶帽子里的弹簧出了毛病,尖顶弹了出来。这下子连蒂克小姐这么能言善辩的人也说不清了,只好另作打算。发掘女巫向来是件危险的事。可总得有人去做。一个孤单成长的小女巫不但可怜,而且危险。

她呆了呆,注视着火堆。为什么会突然想到蒂凡尼·阿奇?为什么是现在?

她快速掏空口袋,开了一个沙姆博。

沙姆博很有用,这一点毫无疑问。你可以用几条绳子、几根棍子,以及你口袋里的任何东西来做。对女巫而言,沙姆博就相当于那个包含十五种刀、三种起子、一个小放大镜,还有一个挖耳勺的东西。

你甚至没法说清楚它到底能做什么,不过蒂克小姐认为通过沙姆博可以知道你的潜意识所了解的东西。但每次你都必须重新开卦,而且只能用口袋里的东西。所以为防万一,口袋里多放些五花八门的物件总是没错。

不到一分钟,蒂克小姐就用以下物品做了一个沙姆博:

一把十二英寸长的尺子;

一根鞋带;

一条用过的绳子;

一些黑棉花;

一支铅笔;

一个卷笔刀;

一块有孔的小石头;

一个火柴盒,里面住着一只叫罗杰的粉虱,还有一点面包屑给它做食物,因为每一个沙姆博都必须包含活物;

半包谢金太太润喉糖;

一粒纽扣。

这堆东西看上去像是翻花绳,或是一个奇怪的、提线缠在一起的木偶。

蒂克小姐凝视着它,等待它给她启示。突然,尺子旋转起来,润喉糖炸成一团红雾,铅笔凌空飞过,扎在蒂克小姐的帽子上,一层寒霜覆盖了尺子。

这可真是活见鬼了。

特里森小姐坐在小屋楼下,看着楼上卧室里沉睡的蒂凡尼。她是通过一只老鼠的眼睛看到的,那只老鼠就坐在锈迹斑斑的黄铜床架上。透过灰暗的窗子(特里森小姐已经五十三年没有擦过窗户,蒂凡尼已经没法把脏东西全部擦掉了),尽管现在是下午三点左右,外面的树林间却有大风呼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