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讲故事 第三章 牧师的故事(第15/17页)

“很可能你的变化太大了。”埃蒂说。

卡拉汉点点头。“我的头发一直留到肩膀,而且开始变灰了。还留着胡子。当然了,我对服装也不讲究了。我身上一半的衣服都是我杀的吸血鬼穿过的。有一个吸血鬼是个骑自行车的快递员,他有一双上好的机车靴。不是巴利船鞋,但也几乎是新的,而且是我的号码。这双鞋很耐穿。我现在还留着它。”他朝屋子那边点点头。“但是我不认为那是他认不出我的原因。洛文是专门跟酒鬼、吸毒者和流浪汉打交道的,他已经看惯了那些人身上发生的巨大变化,而且通常都是越变越差的。他已经习惯了辨认那些满脸淤青满身尘土的家伙们是谁。我认为更有可能的是我已经变成了你们所说的流浪的死人,罗兰。全世界都看不到我。但是我认为那些人——以前的那些人——肯定是紧紧固定在纽约的。”

“他们从来都走不远,”罗兰表示赞同。他的烟抽完了;干巴巴的纸和烟末随着两阵青烟在他的手指间消失了。“鬼总出没在同一栋房子里。”

“当然了,那些可怜的家伙。但我想离开。每天太阳升起的时间都提前一点点。每天我都感觉到那些道路的召唤,那些隐藏着的高速公路的召唤也在一点点变得更强烈。这种召唤可能只是一种迷信的地理疗法,我相信我已经提过了。认为换个地方事情就会好起来的,或是自我毁灭的冲动就会消失,这种想法完全是不合逻辑的,但仍然很诱人。这种召唤无疑也是一种希望,也就是说到了另一个地方,一个更广阔的地方,就用不着对付吸血鬼或是走路的死人了。但是更主要的,这种召唤是另外一些东西。嗯……很重要的东西。”卡拉汉笑了笑,但这笑容不过是扯动着嘴唇露了一下牙龈而已。“有什么东西开始追杀我了。”

“吸血鬼。”埃蒂说。

“嗯——是的……”卡拉汉咬着嘴唇,然后更肯定地重复了一遍。“是的。但不仅仅是吸血鬼。即使在听上去最符合逻辑的时候,这答案也不是完全正确的。最起码我知道不是那些死人;虽然他们能看到我,但他们根本不在乎我,除了有些死人可能希望我能修好他们或是结束他们的苦难。可是,就像我告诉你们的那样,第三类吸血鬼看不到我——反正看不到我是那个杀吸血鬼的人。而且他们的注意力也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就好像他们也同样感染了那些受害者的失忆症似的。

“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有麻烦了是在杀掉银行里的女人后不久的一天晚上,当时我在华盛顿广场公园里。那个公园是我的常去之地,尽管上帝知道我不是惟一一个。夏天的时候那里几乎是个常规露天宿舍。那里甚至还有我最喜欢的长椅,尽管我不是每晚都能睡到上面去……也不是每晚都到那里去。

“那天晚上——天气闷热,雷声隆隆——我大概八点钟到的那里。我在棕色的袋子里装了一瓶酒和一本埃兹拉·庞德的《诗篇》。我向常去的长椅走去。旁边的椅子背面,我看到用颜料喷出的一幅涂鸦。上面写着他到这里来了。他有一只烧伤的手。”

“哦,我的上帝啊。”苏珊娜说,情不自禁地把手放在了喉咙上。

“我马上离开了公园,睡在了二十个街区开外的一条巷子里。我确信不疑自己就是那幅涂鸦说的人。两天之后的晚上,我在法律街上的酒吧外的人行道上看到了另一幅,我常去那家酒吧喝酒,有时钱富余一点的话还会吃个三明治。那一幅是用粉笔写的,已经被行人的脚蹭得一团模糊了,但我还是能认得出来。写的是同样的东西:他到这里来了。他有一只烧伤的手。这条消息周围还画着各种星星,好像写这几个字的人确实有心好好修饰一番似的。一个街区以外,在禁止停车的牌子上,用颜料喷着另一条信息:现在他的头发差不多全白了。第二天早上,一辆公共汽车的一侧写着:他的名字可能是卡林伍德。那之后大概过了两三天,我在常去的地方发现了很多寻找丢失宠物的海报——尼德公园,中央公园,法律街上的城市之光酒吧,格林尼治村的一些乡村歌曲和诗歌俱乐部。”

“宠物海报,”埃蒂思索着。“要知道这从某个角度来说是很聪明的。”

“海报都是一样的,”卡拉汉说。“看到我们的爱尔兰塞特猎犬了吗?他是个愚蠢的老家伙,但我们都爱他。右前爪被火烧过。叫他凯利、卡林斯,或卡林伍德的时候会答应。如果发现,必有重谢。后面还画了一长串的美元符号。”

“这些海报是给谁看的呢?”苏珊娜问。

卡拉汉耸耸肩。“我也没把握。可能是给吸血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