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 羽惑(第8/15页)

他没有再说下去,但我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他虽然来自另外一个世界,肩负的却似乎比林霁月所担负的更加沉重。作为他的朋友,我没法在其他方面帮助他,只希望他这一次来到扶风城能够顺利地完成任务,劝服我的大哥。当然,这得在他正式即位之后。现在整个扶风城都在等待,等待着那位来自多兰斯城邦的大祭司的到来。

一个下着小雨的清晨,多兰斯城邦大祭司的马车慢慢碾过泥泞的道路,进入了扶风城。这一路都不太好走,为了照顾他老迈的身体,马车的速度不得不放得更慢,于是他花了足足二十五天才到达目的地,比预期的晚了十天。

叔叔云竞非带着我们兄弟三人到城外迎接。这位名叫经千里的大祭司比我想象中要硬朗一些,虽然这一段长途旅程让他显得有些委顿。

“请祭司先休息三天,三天后再举行典礼如何?”我的大哥建议说。在这种时刻,看来他也不好表现得太急切了,不过下一句话就充分显露了他的担心:“我想请祭司直接住在我家里,以免再出现上次的意外。领主府的防卫肯定比驿馆好多了。”

叔叔表示赞同:“我也有此意。这一次,可不能再出什么岔子了。”

于是经千里住进了我家。叔叔特地从城防多抽调了五十名卫兵来加强领主府的防卫。而这三天里,我也不被允许外出了,只能每天无聊地坐在花园里,想念着我的朋友。从小到大,我身边围绕着的同龄人都是一帮贵族小孩,个个脸上带着虚伪的礼貌和冰冷的笑容,让我从来都体会不到真正的友情。但认识了黄小路和林霁月之后,我才发现,原来和朋友在一起是那么的快乐。

我有时候甚至想,幸好我是老三,幸好我不必去当那个该死的领主。看看父亲累成什么样,看看大哥癫狂成什么样,领主之位真是个害人的东西。而二哥也不是很高兴,为了准备仪式,他也被叔叔强令禁止出去寻欢作乐,尤其在这三天里不许喝酒。对于无酒不欢的二哥来说,这可真是要了他的命了。

“不能喝酒,人生还有什么乐趣?”他吹胡子瞪眼地抱怨,“不如现在就把我一刀宰了算了。”

“一刀宰了?那倒是容易得很,”叔叔冷冰冰地说,“但在此之前,还是要先把即位典礼参加完,之后随便你想怎么死,我不拦着你。”

我的叔叔云竞非是杜伊霍城邦的第一武土,有人说他甚至可能是宁州最好的武士,二哥虽然武勇,也不可能打得过他。所以二哥只是狠狠瞪着他,然后悻悻地离开了。

“你长大之后可千万不能这样啊。”叔叔摸了摸我的头,轻叹一声。

这可真难说,虽然我倒是不好酒,我在心里默默地回答了一句,开始想象自己成年后身边天天有美女围绕的颓废模样。

三天时间很难熬,但毕竟还是熬过去了。即位典礼的前一夜,我早早就上了床,以免第二天犯困,但没想到睡得太早也不好,两个对时之后我醒了,并且再也睡不着了。

我爬起身来,吃了一个梨,决定到屋外走走。夜空中繁星满天,火红的郁非、莹白的亘白、纯蓝的印池、淡绿的密罗……天空星辰放射着七彩的光芒,令人沉醉。我禁不住要想,黄小路说他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在他的世界里,夜空会是什么样呢?也像九州的星空那样绚烂多姿吗?

正在胡思乱想着,突然,一声惨叫响起,打碎了夜的窍静。声音像是从多兰斯城邦的祭司经千里的客房那里传来的,而这个声音听起来……很像我的大哥云彤!

我赶忙跑了过去,被叫声惊动的府里卫土,也迅速地赶来了。在客房门口,我见到了大哥,他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后脑上正冒出鲜血,身边的地上则有一根粗长的木棍。

我心里一紧,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幸好叔叔也赶到了。他很镇静地俯下身,先探了探大哥的鼻息,再检查了他后脑的伤势,长出了一口气:“没有大碍,只是皮肉伤。”

我也跟着松了口气,但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大妙了。昏迷不醒的不只是大哥,还有躺在客房床上的经千里。他的身上并没有任何明显的外伤,但就是怎么也唤不醒,叔叔耐心且细致地查找,最后在他的小腿上找到了一个细小的针孔。叔叔挤出伤处的血液,仔细闻了闻,脸上的表情很是气恼。

“千日醉,”他宣布说,“他中了千日醉。”

千日醉。我听说过这种毒药,或者确切些说是迷药。它不会对人体产生大的损伤,却能让人长期陷入昏迷的状态。当然了,所谓“千日”大概是有些夸张,但是在剂量足够的情况下,让人昏迷一两个月却还是不成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