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6/6页)
离开菩萨庙后,我搭公交车回到了南水镇,经过一家超市时我下了车。只因为我认出了这家曾被我跟小凉“光顾”过无数次的店,和那个面目和善的秃头老板。仿佛因为他好脾气的缘故,他的生意做大了,已经变成了两层。一楼是常规超市,二楼是学生文具。我进去随便拿了一些零食,都是十五岁的小凉爱吃的。走到柜台时,我给了老板一百块,留下一句“不用找了”就仓促逃走了。我可不想跟他解释,这是我跟一个女孩八年前欠他的。跑出门后我感到非常难过,我抓着手中的零食,想着她曾经对我说过的话。
那一刻我才终于明白,有些事是真的回不去了,有些人是真的走散了。
林喜薇,后来的很多时间里,我常会想起你。不是多么沉重和悲痛的,只是在做着一件事或者几件事的时候,突然停下来的那一瞬间,就会想到你。整理完书房,喝完一口水,搭乘即将到站的地铁,刮风的时候,下雨的时候,看电影的时候,听到街角音乐的时候,就那么想起了,不是关于你的任何,只是你,就那么单纯地想起。
然而所有的这些时候,你都无法知道了。
【五】
冬天的黑夜降临得格外早,十点不到宠物店就关门了。
今晚的窗外仍在飘着雪,我思考着是否要去一楼的店里帮哥打扫卫生——还是算了吧,他那么胖应该减减肥的。我选择继续呆在这个空调不是那么给力的小阁楼里,跟深夜温柔地对仗。
这时QQ上有人发来了信息,好久没人在这种时间来找我了,要知道,那些爱养宠物的顾客大多是有钱的贵妇,爱美的她们可不会错过这么重要的美容觉。点开后,意外发现居然是小琪。
她曾经是吴彦尊的忠实粉丝,并在他的签售会现场拿着一根香蕉丢向我的脸,后来没多久,又成了我的读者,并深情并茂地写了一封支持信给我,那封信我到现在还留着呢!而今晚,她非常自豪地告诉我,尽管她还没有大学毕业,但已经跑去北京独自闯荡,并当上了某文化公司的图书部副组长。我听她说着她年轻又热血的经历,尽管是那么似曾相识,尽管勾起了那么多不算好的回忆,但还是真心为她感到开心。怎么说呢?我想,就算自己已经倒下,还是会有更多奋不顾身的人追逐梦想。世界上美妙和希望便在于此。
“陈默,要不,给我写本长篇吧?”她突然说。
“我已经好久不写啦。”
“别说得那么沧桑好不好?也就才一年时间,你再好好考虑下吧,你知不知道我花了多大的劲才找到你啊!陈默,其实网上那些事很多都是假的对不对,我已经不是曾经那个喜欢跟风的肤浅读者了,我现在是你的同行了,我其实听闻了事情的另外一些版本。但我知道完整的真相只有你这个当事人才最清楚,所以陈默,我觉得你不应该就这样默默消失的,你至少可以把这个当成故事写下来,我会想办法给你出的……”本以为她是出于客套随意说两句,却没想到她这般坚持。
“谢谢你的好意。只是,我已经不会写小说了。”
我并没撒谎,我是真的没法再写了。她一定不知道,尽管才半年时间,但我几乎快要忘记怎么使用Word文档了,我现在满脑子里都是如何根据动物的体重计算麻药的剂量,幼犬到底得吃多少驱虫药,以及加菲猫的祖先究竟是谁这种东西。
她本还想说点什么,见我心意已决只好很不甘心地道了声晚安。
“希望你能再考虑一下,晚安。”
“晚安。”
奇怪的是当她的头像变灰之后我变得坐立不安了。我起身倒了一杯冷水一饮而尽,仍然无法平静。于是我决定下楼帮哥打扫卫生,我下楼走了几个阶梯,楼下那只因为得了皮肤病而被关在铁笼子里的博美正在不安分地叫,仿佛在警告着什么。
我驻足了。
可是等等,陈默,为什么不呢?你在逃避什么?又在害怕什么?
转身回阁楼,冲上一杯速溶咖啡,坐下,深吸一口气。大约十秒的冷静后,我作出了选择。是的,我决定从这一秒开始,将自己所有的孤独都献给漫长的黑夜,将自己所有的怀念和不舍都埋葬进过往的时光。我思考片刻、敲打键盘、删除、继续敲打,最终还是摸寻到了一条畅通无阻的轨迹,以及那熟悉而依赖的味道。
我写下了故事的第一句话:当我们的青春渐渐苍老。
全文完
初稿 2012.6.28,晚。
定稿 2012.9.24,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