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10/12页)

搁过去,律师和刘唐这样讲话,刘唐能把茶杯摔在律师的脸上,但现在刘唐不会了。他很理解汤夫,汤夫起初不想来接这个官司,是事务所的领导逼汤夫来的。

汤夫明确对刘唐说:“这么大的案子,我认为,让公安局释放你弟弟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

刘唐见汤夫这么直接,就把几张纸,递给了汤夫。

汤夫看完,就用一种惊讶的目光注视着刘唐好半天。

27

全社会都要求警察必须依法办案。其实,警察内心最渴望的还真就是依法办案。

依法办案,警察最省事!

有证据我就抓人破案,没证据,那我就只能不抓人不破案。

中国的警察哪有这样的好事啊!

每个警察每年破案是有指标的:“命案”“枪案”要求必须侦破。

大案、要案一旦破不了,有的局长都得被免职。

所以,为了破案,有充分证据直接抓人,如果证据不太充份,那就得想尽办法让证据变得充分。这个过程费时费力。警察不怕费力,但“费时”却常常身不由己。办案很多环节,是有严格时间规定的。

看守所的所长给苏岩打电话:“北京来了几个律师要求会见刘元会见钱凯会见吴立波。”

苏岩说:“不行。”

所长说:“不行就违法了。”

苏岩说:“那你让律师来见我吧。”

来见苏岩的是汤夫。

汤夫进屋就把律师证件和几张纸放在了苏岩的面前:“我是刘元的辩护人,这是我的委托书。”

律师只表明了身份,压根儿没提出会见申请,他反过来质问苏岩:“你一个办案单位,你有什么权力禁止我去见当事人?”

苏岩没往下接茬。

不少稀里糊涂的刑辩律师都以为办案单位有这个权力。下面的一线警察太不容易,为给自己多争取点办案时间,也常常跟着“装糊涂”。

但这次碰到了明白人,苏岩只好转移话题:“您叫汤夫?”

汤夫说:“是的。”

苏岩说:“这个名字起得很有特色。你叫汤夫,那你弟弟不会叫汤元吧?”

汤夫说:“警官同志,不要和我说没用的。现在请你回答我,你有什么权力不让我见当事人?”

苏岩说:“我当然没有这个权力了,但你要见当事人,那我是不是得请示一下我们领导啊?”

汤夫说:“我见我的当事人,干吗要请示你们的领导?”

苏岩说:“当然得请示我们领导了!您知道,律师提出申请会见当事人,公安机关要在48小时之内做出答复,这您清楚吧?”

汤夫说:“警官同志,你这套吧,忽悠你们当地的律师足够了,法律上规定,只有三种情况,律师见当事人需要你们批准,第一,当事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第二……”

碰到了这么明白的律师,苏岩只好急忙说:“你不用说第二了,你不就想到看守所去见你的当事人嘛,那您去见吧!”

律师走了之后,苏岩先去找了副局长关浩然。

关浩然说:“这么大的案子,苏岩呐,咱们必须要依法办案呐!”

苏岩只好又去找了局长李良。

李良说:“如果我直接干涉不让他们见面,那就等于是公安局在公然违法啊。”

苏岩说:“他们见了面,我就怕……”

李良说:“我也怕,但怕不能解决问题!苏岩呐,你还是抓紧时间把证据找到吧!”

刘元指使手下杀了聂树远等人,目前只有钱凯、吴立波的口供。这远远不够。口供中,两个人都承认是刘元提供的枪支,现在要尽快找到足够的证据支持才行。

苏岩说:“刘元涉嫌走私、贩买枪支有很多线索,只要再给我两天时间就行!”

这么大的案子,要求两天时间一点不过分。但李良想了想,还是说:

“苏岩呐,要相信大地方来的律师,他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他们不会乱来的。”

28

律师刘科会见钱凯时,警察夏阳站在门前。

刘科对夏阳说:“警官同志,麻烦你把门关上,好吗?”

夏阳说:“门现在关着呢!”

刘科说:“我的意思是,你出去之后,再帮我把门关上。”

夏阳说:“没必要吧!你让我留下来,我给你倒个水什么的……”

刘科说:“谢谢,我不喝水,请吧!”

夏阳离开审讯室后,刘科问钱凯:

“警察审讯的时候,让你喝水吗?”

“让啊。”

“让你吃饭吗?”

“让啊。”

“让你睡觉吗?”

“也让……”

“什么叫也让?如果警察不让你睡觉,这就是变相的刑讯逼供,你可以提出控告。”

29

律师孙晨会见吴立波时说:“吴先生,你向公安机关坦白交代,要建立在真实客观的基础上。你向警方供认说,是你枪杀聂树远等人,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