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其它任何东西一样,是一种天赋(第6/7页)

英曼从前与吉普赛人打过交道。他觉得这些人类中的掠食者有着一份难得的诚实,他们坦然承认,只要一有空子可钻,就决不放过。但在这个宁静的山沟,他们从表面看来却是与世无争。战争的结果如何与他们毫无干系。不管哪方获胜,马总是有人要的。这场较量在他们来说,无非是生意上的暂时妨碍而已。

这一天剩下来的时间里,英曼一直与吉普赛人呆在一起,饿了就从锅里舀一勺汤喝。他睡了一觉,听了一会小提琴,又去看一个女人用花草茶的叶片算命。不过,当她提出要帮英曼也算算未来时,他却谢绝了,心想,让自己丧气的事已经够多的了。

下午将尽,他看见一个黑发女人走到马群中,给一匹灰褐色的母马戴上辔头。她年纪不大,穿着黑色长裙,上面罩着一件男人的毛衣,容貌甚美。不知是她的黑发,或是举止,还是她纤细的手指,使英曼一时间想起了艾达。他坐在地上,目光追随着她,看她抓起长裙的下摆和衬裙咬在嘴里,露出洁白的大腿。她翻身跨上母马,骑到河边,过河处水很深,到中流的时候马已经站立不稳,在水中打了几次滑。它后臀用力,挣扎着上了岸,后背和肚子上水流如注,女人的衣服也一直湿到臀部。她俯身向前保持平衡,脸几乎贴到马脖子上,黑发垂下来,与黑色的鬃毛混在一起,难分彼此。上到平地,她两脚后跟一磕马肚,在开阔的树林中疾驰而去。这是一幅让英曼激动的欢快画面,他为有幸目睹这一幕而心怀感恩。

向晚时分,一些吉普赛小男孩用桦树枝削成梭枪,去一个水泡子里叉青蛙,逮到满满一桶。他们切下青蛙的腿,用棍子串起来,在胡桃木碳火上烧烤。这时,一个男人找上英曼,他拿着一瓶酩悦香槟,自己说是跟别人换到的。那人并不太清楚这究竟是什么酒,却想卖个高价。英曼数出一些钱将其买下,喝着香槟吃了一盘青蛙腿,权充晚餐。这两样东西搭配起来滋味还满不赖,但对一个像他这么饿的人来说,根本是杯水车薪。

他在营地里四处转悠,踅摸着再弄点东西吃,最终走到卖艺人的大篷车前,这是一个耍把式卖药的表演团。帐篷旁边坐着一个白人,瞧见英曼,就走上前来问他有何贵干。这人瘦高个,看来已经有一把年纪,眼袋发白,头发还是染黑的。他似乎是这里的头儿。英曼问可否花钱买顿饭吃,那人说不成问题,但吃饭还要等上很久,因为他们得趁天还没黑练练功夫,英曼不妨先坐在一边瞧着。

片刻后,他早前见过的那个黑发女人从帐篷里出来,英曼的眼睛粘在她身上就挪不开了。他仔细观察她对那男人的神情态度,试图猜测出他们之间的关系。一开始,他以为两人是夫妻,后来又觉得不像。他们竖起一块木板,女人在板前站定,那男的开始向她扔飞刀,刀刃擦身而过,颤巍巍地钉在木板上。英曼想,单凭这一手,就足以引来一大群人看热闹了。可是他们还另有噱头:一个高大的埃塞俄比亚人,生着花白胡子,身穿紫色长袍,一副帝王派头,号称年轻的时候是非洲之王。他弹起一件类似班卓琴的乐器,简直能让死人起来跳舞,尽管他的琴只是用一只葫芦做的,而且只有一根弦。此外,演出团里还有几个来自不同民族的印地安人:一个佛罗里达的西米诺尔人、一个克里克人、一个爱科塔的切诺基人和一个雅玛西女人。他们在表演中承担的任务是讲笑话、敲鼓、跳舞、唱歌。大篷车里装满了五颜六色的小药瓶,每种药都专治某一病症:癌症、肺痨、神经痛、疟疾、恶病质、中风、痉挛、抽风。

天黑以后,他们招呼英曼一道吃晚饭。所有人都在火旁席地而坐,吃着大块带血的牛排和用咸肉油煎的土豆,没被土豆吸尽的油汁就拿来拌野菜。埃塞俄比亚人和印地安人也与众人一起进餐,好似大家都是同一肤色,一律平等。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交谈,谁都是想说就说,不必请示,也没人拦阻。

吃完后,他们都拿着各自的盘子蹲到河边,用河里的沙子擦洗干净。之后那位年长的白人在做饭的炭火上加添枯枝,根本不考虑节省柴火,把火一直烧到肩膀高。一个酒瓶在大家手中传来传去,众人围坐在地,给英曼讲起漫漫旅途中发生的各种故事。他们说,流浪的生活自成一体,道路是一个单独的国度,不受任何政府的管辖,只受自然法则制约。它唯一的特性,就是自由。他们的故事中充满了穷极潦倒的惨况和意外之财的惊喜,他们打牌赌博,参加卖马会,因天下傻瓜之多而振奋;他们讲起怎样从法网下脱身而出,怎样与各种灾难擦肩而过;在做买卖的时候被他们坑过的笨蛋,萍水相逢的聪明人,以及他们那些经常自相矛盾的智慧;什么地方的人容易上当受骗,什么地方的人阴险歹毒;他们彼此提醒驻扎过的某一处营地,以及在那里吃了什么东西。大家一致认为,最好的是数年前呆过的一个地方,有一条相当大的河,从他们扎营的石壁下直接涌出,他们也同意,再没吃过比在那个断崖的阴影中烹制出的更好的炸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