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捕猎马拉松(第2/3页)

可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如此特殊的长跑能力呢?

可以理解,在生存竞争异常激烈的稀树大草原上,没有哪种动物会主动把自己送到人类的嘴边。远古时期的人们还不懂种植农作物,也不会驯养家畜,为了养活自己,他们别无选择,在采集野果之外,所能做的只有一件事情——长途追杀。

▲ 对于食草动物而言,早期人类的长途追杀非常可怕,他们不偷袭、不隐蔽,也不设陷阱,只有一招——就是死追。他们会盯着一头鹿连续追赶一天一夜,直到把它追得口吐白沫、倒地不起。

对于食草动物而言,早期人类的长途追杀非常可怕,他们不偷袭、不隐蔽,也不设陷阱——当时还不具备这种智慧,更不会使用什么像样的武器,刀枪棍棒都是后来的发明。他们只有一招——持续追赶,一招致命。现在非洲古老的桑人仍在采用这种原始的捕猎技术,美洲印第安人和澳洲土著也深谙其道。方法并不复杂,就是死追。他们会盯着一头鹿连续追赶一天一夜,有时可能会带上点干粮,一旦盯上就穷追不舍,中途不换人、不喝水、不休息,直到把猎物追得口吐白沫倒地不起为止。猎物在持续不断的追击之下,没时间吃草,无法喝水,得不到片刻休息,情绪一直处于惊恐之中,而越是惊恐则消耗能量越大。除了成为一顿美餐,已别无选择,它们至死也没明白,自己为什么跑不过两条腿的人类,四条腿不是应该比两条腿跑得快一倍吗?

人类通过追赶获取猎物,这种观点已经得到证实——早期人类的关节化石磨损情况暗示,他们确实在奔跑。更有说服力的是,在人类化石遗骸附近,同时发现了很多其他动物的化石,这表明人类已开始集中屠宰猎物。此后,人类的脑容量迅速增大,很可能得益于肉食营养的增加。这些肉食主要来自于狩猎,也有可能来自食肉动物吃剩的残羹冷炙,但是抢夺剩饭的竞争者实在太多,人类在这方面根本不具备优势。他们首先必须赶走狮子,然后还要对付成群的鬣狗,此外还有天上盘旋的秃鹫,这些家伙要么以暴力取胜,要么以数量欺人,或者干脆死缠烂打,又偷又抢,不依不饶,没有一个等闲之辈。与其和它们争一点碎骨残屑,还不如自己追杀猎物更加安全有效。

现在该回到正题了:人类的长跑能力和皮肤裸露又有什么关系?难道只为裸奔时心情舒畅、跑得更快吗?

裸奔虽然不一定能让心情变得更好,却能让奔跑的时间更长。长跑过程必然产生过多热量,非洲的阳光又那么强劲毒辣,早期人类面临着身体过热甚至致死的危险,他们必须装备精良的散热设施,那就是脱去了毛发的裸露皮肤。

人类脱毛是为了在追捕猎物时有效散热,这就是“散热理论”,因为散热的目的是为了狩猎,又称“狩猎假说”。

这一理论绝非空穴来风,现代人类的皮肤可以提供充足的证据,从皮肤结构可以看出,我们确实与众不同:哺乳动物大多具有三种出汗途径,即大汗腺、小汗腺和皮脂腺。大汗腺和皮脂腺都与毛囊相通,出汗时含油量大,会把毛发涂抹得油光锃亮,出汗太多时,油脂太重,甚至会把毛发粘在一起,为此,人类不得不发明洗发水来解决这一烦恼。我们说某人富得流油时,有时并不是夸张,而是一种真实的生物现象,皮下脂肪过多的人确实可能冒出更多的油脂,而油脂的散热效果当然不好。

散热效果最好的是小汗腺,这些细细的管道密集分布在皮肤之下,直接开口向外,主要分泌盐与水分,同时带走大量热能。人类小汗腺的数量远比其他哺乳动物多,极端情况下,一个人一天分泌的汗液可以足足装满二十多个矿泉水瓶。也就是说,人类的流汗能力是动物界中最强的,换言之,散热能力也相应最强。我们从来没有看到一条狗拿着毛巾擦汗,因为它们的皮肤从不出汗。可以这样认为,其他动物皮肤的主要任务是保暖,而人类皮肤的主要任务是散热。这是两种相反的功能,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人类在强化散热的同时必然降低了保温能力,因此需要一层厚厚的皮下脂肪,必要的时候还会披上一件其他动物的毛皮。

或许有人会反问:既然人类可以脱去毛发提高散热能力,在同样环境下狩猎的其他动物,比如狮子、猎豹,它们为什么不脱去毛发?

狮子不脱去毛发,是因为不需要长途追杀,所以不需要太强的散热能力。之所以不需要长途追杀,源自它们的短途追杀效率极高,已经足以谋生,其他时间大可待着不动。很多食肉动物都非常懒惰,有时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雄狮可以趴在树荫下,半天时间内连头都不转动一下,只是耳朵偶尔抖动表明它还活着,实在饿到不行需要捕猎时,也要等到太阳落山以后,那时光线暗淡易于伏击,气温也降了下来,略作行动也不至于中暑,并且真正投入战斗的往往是体型较小的雌狮——它们除了行动敏捷,散热能力也强于雄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