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国需要公共说理教育和公民理性(第3/10页)
逻辑、语言(文字)和思想这三个部分是结合在一起的。逻辑严密的说理语言也会谦和有礼,仔细定义自己所使用的主要概念,不用侮辱性字眼,不带吵架的腔调,尽量少用带有预设情绪的词汇。这样的说理在思想上也会倾向于人的自由、平等、尊严价值,主张包容、尊重他人权利、反对压制不同意见。相反,缺乏逻辑的话语势必会以逻辑之外的手段去支持它的“说理”,如暴戾、武断、威胁、专横的用词,攻击对方人格、谩骂和侮辱,甚至压制对方发言。这种话语在思想上也势必会有排斥性、仇恨情绪和暴力倾向。人应该通过自己的自由思想、独立判断而拥有看法和观点,不因为受到胁迫、欺骗,或感到恐惧而不得不有某种想法或做出有这种想法的样子。
非理性话语不仅仅是个别人话语的弊病,而且更是整个社会的危害。理性话语是民主社会的特征,而非理性话语则常常伴同专制而生。不讲理的话语可能存在于任何社会,但只会在专制社会中大行其道,甚至成为政府的权力话语。学校教育重视学生的理性话语能力,从社会作用来说,是一种帮助维护民主公共生活秩序的公民教育。从公民修养、禀性来说,则是一种提高国民素质的人文教育。
二公共说理习惯必须从小培养
公共话语逻辑和说理不只是一种知识,更是一种习惯,而习惯是需要从小培养的。一个人一旦错过了易于培养思想和话语习惯的形成期,即使后来有机会获得有关知识,也很难真正成为习惯。说理的习惯可以如何养而成呢?不妨以美国现有的公共说理教育为例,大致说一说这方面可以借鉴的实践经验。
美国学生一般11岁进入初中一年级(相当于中国的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的英文课本中都有公共说理的部分,程度和内容侧重虽有不同,但很连贯。这些内容反复出现,是因为公共说理不只是书本知识,而且更是一种有待在学生身上培养而成的公民习惯和品质。
美国公立学校的教育中,公共说理教育的准备其实从小学一年级就已经开始,只是对低年龄的学生最初还没有明确提出“说理教育”的说法。例如,《加州公立学校幼儿园至十二年级阅读和语言艺术(教学)纲要》对小学五个年级的“说理”都有具体的要求。小学一年级:“重述简单说理和叙述段落中的主要观点”。二年级:“重述文本中的事实和细节,说清和组织要说的意见”。三年级:“在说理文中区别主要观点和支持这些观点的细节”。四年级:“区别说理文本中的‘原因’与‘结果’、‘事实’和‘看法’的区别”。五年级:“分辨文本中的‘事实’、‘得到证明的推论’和‘看法’(尚有待证明的观点)”。五年级第一次明确这是“说理评估”(expository critique)的要求。2
小学五年级以后,初、高中阶段一直继续用说理评估作为一项阅读的基本要求。其中又以六年级为最关键的一年。六年级对学生说理评估能力在五年级的基础上有了系统的要求,一共有三项:一、判断作者结论所用论据的合适性和恰当性;二、用准确、有说服力的引述语来合理地陈述观点;三、察辨文本中缺乏论据支持的推理、谬误推论、说辞和宣传。3
在具体教学中,六年级公共说理分为两个部分:一、辨析逻辑谬误;二、提防宣传。这两项都需要在实际阅读中通过感性、具体的实例,不断让学生讨论和加深印象。要辨析的逻辑谬误有五种: 过度简单化、浮泛空论、循环论证、虚假两分法、无凭据推理。要提防的宣传手法有十种:人云亦云、谩骂、偏见、势利、老百姓的话、吹嘘、“科学”根据、证词、恫吓战术、株连。这两部分的内容在有的教科书中合并为“逻辑谬误”,因为“宣传”本来就是一种利用一般人逻辑思考弱点和缺陷的误导话语。
六年级的公共说理的重点在于区分“事实”和“看法”,这是在小学四、五年级就已初步涉及的内容。事实是公认的知识,而想法只是个人的看法。任何想法都不具有自动的正确性,都必须经过证明才获得正确性。证明也就是说服别人,清楚地告诉别人,为什么所说的想法是正确的,理由是什么。看法必须加以证明,提供理由。四种常用的理由是:事实、例子、数据、专家意见。
六年级的公共说理强调:“客观事实”与“个人看法”之间有两种辨认方式。第一,事实的陈述是可以确认的,如“林肯是美国总统”。而看法的陈述则必须通过说理、讨论,才能确认,如“林肯是一位伟大的总统”。第二,事实陈述使用那些具有可共同确认词义的字词,如“圆形”、“欧洲”、“木头”、“有毒物质”等等。而“看法”使用的字词是个人理解的,如“美好”、“丑陋”、“棒”、“爽”、“折腾”、“胡闹”。归纳起来便是,事实说:“请你核实。”看法说:“我说对,就没错。”事实陈述是谦虚的、协商的;而看法陈述则是傲慢的、独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