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名故事(第2/2页)

有人读了你的书,而且是两遍,听了应该窃喜,由此产生的误会可称美丽的错误,听了不说回嗔作喜,不快大致可以抵消。从朋友到那位编辑,两次想当然造出了一个“余彬”,我不能放弃对书的著作权,既如此,对那名字也就只好照单收下,将错就错承认那就是我,轮到评职称之类,还要再三声明,彼“彬”实即此“斌”,绝非霸占他人成果。

疑惑的是,这能不能算作笔名,也许只能算作一个不招自来的异名吧?确切地说,这事儿也不是什么故事,只能说是事故,尽管是喜剧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