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为何在中国水土不服?(第2/2页)

“天地有定律,四季有成规,万物有法则。”人还应敬畏于自然界的秩序。急功近利地或无端地破坏自然秩序的行为,将使人类受到严厉惩罚。所幸,今日之人类,对此有共识。

敬畏非是由畏而敬。害怕的心理,其实不能油然转化为敬意。敬畏乃指由敬而生的尊重,不是畏别的,畏己之冒犯之念也。一个人也罢,一个民族也罢,一个国家也罢,倘几乎没有什么敬畏,是很可怕,最终也将是很可悲的。

我们中国,时至今日,是有敬畏之心的人多呢,还是无敬畏之心的人多呢?这是一个我们中国人必须正视,并且必须做出诚实回答的问题。由而想到——有轻生少女犹豫于高楼,我同胞围观“白相”者众,且有人喊:“姐们儿快跳啊,别让大家等急了!”

由而想到——七八个大学学子为救溺水儿童,其中三人献出宝贵生命,所谓“捞尸船”上的人,竟以铁钩钩肤、绳索系腕,任几小时前还是朝气青年的尸体浸泡江中,却指手画脚,狮子大张口,在船头、岸上抬高其价!

那三名大学生孩子,真是死得让人心疼,死后还让人心疼!那些个“捞尸人”,那样子对待同胞,那样子对待同胞中的殉身的孩子,还有半点儿天良吗?这等事,我敢说,除了发生在中国,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断不会再发生于别的任何国家。鲁迅说:“救救孩子!”而我要说:“救救大人!”谁帮中国的某些大人们,找回敬畏之心,找回天良?!连大人都越来越丧失了的,又凭什么指望我们的孩子们会自然而然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