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水车旁的风景(第2/3页)

老妪说得很诚恳。

少女没想到老妪会那么说,正犹豫着该怎么回答,老妪又说:“我一分钱不收你的。”

……

于是,少女作为老妪所希望的一个伴儿,住到了老妪家里。

于是,少女脸上笑容多了,喜欢和她一块儿照相的观光客多了,小费也多了。最多时,每天能收到三五十元。按平均来算,除了基本工资,估计每月的总收入能达到三千元左右。有些当地人这么一估计,愤愤不平了。整天装模作样地在水车旁绣弄绣弄,与人照照相,每月就挣那么多钱?还不是凭的一张小脸子吗?他们连她的模样也看不顺眼了……

然而分明的,少女对当地人更是礼貌有加了。

老妪脸上的皱纹少了。熟悉她那张老面孔的人,发现她脸上的某几条最深的褶子变浅了,有要舒展开来的迹象了。她脑后的抓鬏梳得好看了,不像以前那么歪歪扭扭的了。她的指甲不再长而不剪,指甲缝里黑黢黢的了。她兜里揣着手绢,不时地,自己能意识到擦擦眼角了。她那身“行头”,显然是洗得很勤了。但这些变化,只不过是别人能看到的而已,别人看不大出来的,是她的好心情。她的小费也多了。她不是一个喜形于色的老太婆……

有好心人提醒她:“你让那小人精住你那儿去了?千万防着点儿,万一你那点钱被她偷了,临走可就连件寿衣也穿不上了……”

老妪不爱听那样的话。

她说:“走?往哪儿走?人家孩子比我多的钱放哪儿都不避我,我那点儿钱,防人家干吗?”

她爱听少女的话。

少女常对她说的话是:“奶奶,尽量想高兴的事儿,那么您准能活一百多岁的!”

经历了二十几年孑然一身、形影相吊的孤寡生活以后,忽而有了一个朝夕相处的小女伴儿,老妪的心境返老还童了似的。有时,一老一少对面坐一处,各点各的钱,还相互换零凑整的……

然而,有天老妪忽然失明了,接着咯血了。村里不得不派人把她送到县医院去,一诊断,是癌症,早扩散了。那么老的人了,又是农村人,又是孤寡人,也只有回家挨着。

村里负责的人就对少女说:“她都这样了,你搬走吧,爱住哪儿住哪儿去吧。”

少女哭了,说:“那奶奶怎么办啊?”

村里负责的人说:“她不用你管,我们村里会轮流派人照顾她一下。”

少女说:“我不搬走。奶奶对我好,我也要服侍服侍她!……”

她就是不搬走。

非亲非故,来历不明,口口声声“奶奶、奶奶”的叫得挺亲,就是不搬走,图的什么呢?

村里负责的人想到了老妪的一间半祖屋。

这个小人精,不是图的房子,那还会是图的什么?

于是,在老妪状态稍好的某日,村里负责的人带着一男一女两个人又来到了老妪家里。他介绍那男的是县公证处的,那女的是位律师。他开门见山地对老妪说,她应该在临死前做出决定,将一间半祖屋留给村里才对。那屋子是可以改装成门面房的,稍加改装以后,或卖或租,钱数都很可观。

老妪说:“行啊!”

村里负责的人又说:“那你就在这张纸上按个手印吧!”

老妪不高兴了:“我觉得,我一时还死不了。”

村里负责的人急了:“所以趁你还明白这会儿,才让你按手印嘛!”

老妪就不理他们三个男女,把身子一转,背朝他们了……

村里负责的人没主意了,找来村里另外几个有主意的人一商议,都认为——老妪完全有可能被那别省的小妖精蛊惑了,正经按手印立下了什么遗嘱,把一间半祖屋“赠给”那小妖精了……

这可怎么办呢?

他们请教律师,律师安慰他们,说没有公证人和律师在场,如果遗嘱还是那少女代写的,那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口口相传,几个人所担心的情况,一夜之间,仿佛成了确凿之事,是可忍,孰不可忍?好事岂能让不相干的人占了便宜?

于是全村男女老少同仇敌忾起来。

没人愿意去照顾那糊涂的老妪了……

少女就连她那份儿工作也不干了……

村里人们的心,暗中扭成了一股劲儿——你不是哭着闹着要服侍吗?你一个人好好服侍吧!服侍得再好也是枉费心机,企图占房子,法庭上见吧!

十几天后,老妪死了。

老妪自己攒下的钱并不够发送自己,少女出钱为她买了一套寿衣……

又过了几天,那少女也消失了,没跟任何村里的人告别,也没留下封信……

村里负责的人竟不知拿老妪那一间半祖屋怎么办才好了。景区内的门面房是在涨价的,但他不敢自作主张改造了装修了或租或售,因为怕有一天少女突然出现,手里拿着他所没见过的一份什么证据,使村里损失了改造费或装修费,甚至还落个非法出售或出租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