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宗教统一(第2/2页)
说到获得统一的方法,人们一定要明白,在获取宗教统一的过程中,或为此提供的条件中,千万别去取消和诋毁仁爱的律法以及人类社会的准则。在基督徒中间有两把剑,一把是宗教的,一把是世俗的,这两把剑在维护宗教上都有相应的职责和地位。但是我们不可以拿起第三把剑,那是穆罕默德的剑和其他类似的剑,那就无异于用战争去传教,用血腥的迫害去征服人心。除非在某些情况下,才能不得已而为之,如:对众所周知的丑行、亵渎的行为或阴谋反对国家的策划,更不用说心怀叛变的仇恨,授意阴谋叛乱,把剑交到人民的手中。这类行为都是倾向于颠覆整个朝廷,而这个朝廷又是顺应上帝的意旨而建立的。拿起第三把剑,就是拿第一块石碑去跟第二块石碑(第一块石碑记载人对神的责任,第二块石碑记载人对人的责任。)猛烈碰撞,就是把人当做了基督徒,而忘了他们也是凡人。诗人卢克莱修看到阿加曼木侬(阿加曼木侬为迈西尼王。)竟狠心把他的亲生女儿当做祭品,曾经叹息道:“宗教令人作恶竟到了这个地步!”
要是他听到法国的大屠杀和英国的火药阴谋(法国的大屠杀,即1572年圣巴托罗缪节大屠杀;英国的火药阴谋,指1605年11月5日阴谋炸英王及国会。),不知他还会作何感叹,只怕他的享乐主义和无神论要比以前彻底不知多少倍了。世俗这把剑在宗教诉讼中是要十分谨慎小心才能出鞘的,因此,把它交到普通人民手中,那就是更加荒唐的一件事了。就把这把剑交到再洗礼论(这种论断盛行于15世纪,主张尊重个人意见和信仰。)者和复仇女神为止吧。魔鬼说:“我要上升,上升到至高无上的上帝。”(出自《旧约·以赛亚书》第14章第14节。)那是一种亵渎行为,但如果假冒上帝,再说出这样的话:“我要下降,下降到黑暗之王(即魔鬼。)”,那就更是天大的亵渎行为了。如果使宗教的审判下降到一些残忍的、该诅咒的行为,如:谋杀君王、屠杀人民、颠覆国家和朝廷,那又能好到哪里去呢?这肯定是贬低了圣灵,就好似用秃鹫和渡鸦的样子代替了鸽子的形象,基督教会的船舶上挂出了海盗和暗杀者三桅帆船上的旗帜。因此,教会要凭借教义和教律,君主要凭借权威,所有有学问的人,无论是神学家还是伦理学家,要用他们的接引神的拐杖(希腊神话中接引神何密斯像手持拐杖一样,接引亡灵到阴间,这里指学术和教育的引导力量。),诅咒那些有同样倾向支持上述恶行和见解的人,并把他们赶往地狱,就像我们已经做过的大多数事情一样。无疑,在宗教的言辞中,那位使徒(指圣·雅各。)的话应放在首位:“你生气也没有用,人的怒气并不能成全上帝的正义。”(出自《新约·雅各书》第1 章第20 节。)
有一个聪明的教士,他的话值得注意,他说得相当坦率:那些主张压迫良心并劝说别人这么做的人,一般来说都是为了自己的私利,并发自内心对此感兴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