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面子 四 面具、角色、戏剧性(第2/6页)
能戴上面具与神灵对话的神通广大的人,当然不是一般的人,而是极有地位的人。所以,面子也就意味着身份、地位。一个人的身份、地位越高,面子也就越大。他们往往又叫“头面人物”,意味群体的“头脑”和“脸面”。古史上曾说黄帝“四面”,学者们为此争论不休。依我看无非是说他面子又多又大又极广,一人而“面”四方,上上下下左邻右舍都“面面俱到”,所以才做了部落联盟的总酋长。
面具与角色
其实,不但酋长、祭司和萨满们要有面具(面子),其他人也要有的。因为面具不但表明一个人的地位,同时也表明一个人的归属,即他属于哪个群体、哪个阶层,类似于今之“身份证”,当然人人不可或缺。在原始时代,不同的氏族和部落崇拜不同的图腾,也就有不同的面具。只要看他使用什么样的面具,就知道他属于哪个图腾系统,从而判断出是敌、是我、是友。所以,面具(面子)之于人,至少在原始时代,就已是性命攸关的事。如果你没有面具(面子),那就成了一个来历不明的人。用现代术语来说,就叫做“政治面目不清”。不清也就不亲,必须加以防范。甚至,政治面目不清,比公开的敌人还可怕,因为他可能是奸细和间谍。在“宁肯错杀一千”的思想指导下,也可能立马被杀掉。因此,在原始时代,一个人如果不能出示自己的面具,就很难安全地通过一个充满警惕的部落。总之,从原始时代起,人们就是“死要面子”的。因为没有面子,就可能不但生命没有保障,而且会“死无葬身之地”。要知道,就连死者的埋葬和灵魂的安顿,也都是必须按照“图腾系统”来操作的。没有标志身份归属的“面子”,死了以后,便只能去做孤魂野鬼。
由此可见,丢失面子,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事实上,在原始时代,对于那些犯下为本部落众人所不齿罪行(通奸、通敌等)的人,惩处的办法之一,就是剥夺其面具。失去了这一“面子”,也就失去了与自己人交往的工具,当然也就“没脸见人”,只能自个儿跑开,到不见人烟的地方去自生自灭。这种惩罚,有时比判处极刑还可怕。久而久之,这种恐惧感就转化为羞耻感,视丢失面子为可耻,进而又把一切可耻之事视为“丢脸”。
面子既然原本是“面具”,则它也就同时是“角色”,或者说是角色的标志。角色有主有次,面子也就有大有小。但即便跑龙套,也是角色,也要有面子。面子就像京剧中的脸谱,标识着每个人在社会生活的舞台上担任和扮演的角色。事实上,脸谱面子都来源于面具,只不过用在戏台上的叫脸谱,用在生活中的叫面子,作用却都是一样的,合起来便叫“脸面”(脸谱和面子)。所以,一个人,如果自认为颇有脸面,觉得自己的面子又大又光鲜,深怕别人“看不见”或“看不起”,多半就会故意“摆谱”。摆谱也就是把脸谱特地摆出来给人看,和京剧中“亮相”的作用差不多。
其实,重要的不是“摆谱”,而是“识谱”,也就是要知道自己有什么样的面子,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应该如何面对观众和其他人物。如果弄不清,或者演不好,那就会“角色错位”,当然也就“对不起”了。比如君是一种角色,臣也是一种角色,父是一种角色,子也是一种角色。好的社会政治秩序,依照孔子的说法,是应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按所司之角色行事。如果“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那就非丢面子不可。严重一点,如宋灵公、楚成王,还会丢了性命。至少,也要被视为“表现不好”。
因此,一个中国人,要想活得滋润、体面,就要“表现好”;而要“表现好”,就要“守规矩”。中国做人的规矩很多,但原则也很简单:第一要“识相”,第二要“懂事”。所谓“识相”,就是要会看脸色,知道对方有什么样的面子;所谓“懂事”,就是要懂得礼貌,知道自己应该如何表演。比方说,开会时,面子比你大的人还没说话,你就抢先发言。人家脸上已经不耐烦了,你还在那里说个没完。这就是“没眼色”,也就是“不识相”。又比方说,一个资格老、辈分高的人来了,打电话说要来拜访你,你就应该立即表示“不敢当,还是我去看您老人家”,否则也是“没规矩”和“不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