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宿命(第14/14页)

若不是那神秘的笑,我便不可能在那天晚上有一场《货郎与小姐》的歌剧票,我莫非博士今天已是衣锦还乡功成名就老婆孩子一大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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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艰难岁月,我喜欢上了睡觉。我对睡觉寄予厚望,或许一觉醒来局面会有所改观:出一身冷汗,看一眼月色中卧室的沉寂,庆幸原是做了一场噩梦,躺在被窝里心咚咚跳,翻个身踹踹腿庆幸那不过是个噩梦,然后月亮下去,路灯也灭了闹钟也叫了,起床整理行装,走到街上空气清新,赶往飞机场还去赶我的那次班机……

应该说会做噩梦的人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因为可以醒来,于是就比不会做噩梦的人更多了幸福感。

在那些岁月,我每每醒来却发现,我做了一个想从恶梦中醒来的美梦。做美梦是最为坑人的事,因为必须醒来。

要么从噩梦中醒来,要么在美梦中睡去,都是可取的。可在我,这事恰恰相反。

躺倒两年后,我开始写小说,为了吃,为了喝,为了穿衣和住房,还为了这行当与睡觉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且比睡觉多着自由——想从噩梦中醒来就从噩梦中醒来,想在美梦中睡去就在美梦中睡去,可以由自己掌握。同是天涯沦落人,浪迹江湖之上,小说与我相互救助度日,无关谦虚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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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一天我又见到了我的那个学生,那个一向被我认为智商不高的学生。他在一本刊物上见了我的小说,便串联起一群当年的同学来看我。孩子们都长大了,胡子拉碴的,有两个正准备结婚。大家在一起回忆往事,说说笑笑很是快活。学生们提议,为莫老师成了作家,干杯!我这才想起问问那个学生,你那天为什么笑个没完呀?他仍羞羞怯怯推说不为什么。我换个问法,我说你看见了什么?他说,一只狗。一只狗?一只狗值得你那么笑吗?他说那只狗,说到这儿他又笑起来笑得不可收拾,但他终于忍住笑镇定了一下情绪,他毕竟是长大了,他说,那只狗望着一进学校大门正中的那条大标语放了个屁。大家都说他瞎胡编。他说我就知道说出来你们都不会信,反正那只狗确实是放了个屁,我听见的我看见的,很响但是发闷。大家还是不全信,说他有可能听错了。他便问我,莫老师您信吗?我没听错真的我没听错,确实是因为那个狗屁莫老师您信吗?

过了很久我说我信。我看那孩子的神情像个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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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当我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时候,我都听见那声闷响仍在轰鸣。它遍布我的时空,经久不衰,并将继续经久不衰震撼莫非的一生。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有这一声闷响?

不为什么。

上帝说世上要有这一声闷响,就有了这一声闷响,上帝看这是好的,事情就这样成了,有晚上有早晨,这是第七日以后所有的日子。

一九八七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