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是一个动词(第2/3页)

某种意义上,当代社群主义是伴随着与自由主义的争论成长起来的。自由主义者认为正义意味着尊重人们“选择的自由”——不管这种自由是在自由市场中所做出的实际选择,还是在平等的原初状态下做出的假想选择。

关于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论,流传最广的一个说法是,自由主义强调“个体权利”,社群主义主张“共同体价值”,两种价值相互竞争、非此即彼。桑德尔认为这是一个过时而且无趣的误读,真正有价值也更有生命力的争点在于:“如果不预设任何特定的良善生活的观念,定义或者辩护权利是可能的吗?”

罗尔斯式的自由主义者认为应该并且可能,理由是在一个合理多元的政治社会中,人们关于何为良善生活持有相互冲突的观念,任何把道德语言和宗教语言引入政治和公共讨论的做法,都会阻碍公共理由的运用,并对他人造成一种“压制的事实”。

对此,桑德尔反驳道:第一,在裁决正义与权利的问题时,我们并不总是能够不去解决实质性的道德问题;第二,即使这是可能的,它也是不值得欲求的。当伦理政治生活中充斥着“don’t be judgmental”、“don’t lecture me”之类的陈词滥调时,不仅会让人产生审美疲劳,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免于一切道德干涉和评判的自由主义话语会导致公共话语的贫瘠化,以及公民德性的极度萎缩。

桑德尔推崇亚里士多德,坚信政治关系到某种更高的存在,关系到如何去过一种良善的生活。政治的全部目的在于:“使人们能够发展各自独特的人类能力和德性——能够慎议共同善,能够获得实际的判断,能够共享自治,能够关心作为整体的共同体的命运。”

索尔•贝娄说:“当胆怯的智慧还在犹豫的时候,勇敢的无知已经行动了!”这句话的隐含之意是,思考和阅读也许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些最为基本的事理和道理,但不能直接提升我们的气节和勇气,更无法直接激发行动。我猜想桑德尔会同意索尔•贝娄的这个判断,所以他才会特别强调参与公民生活的重要性,这或许是把“胆怯的智慧”打造成“行动的智慧”的必由之路。就像没人能够不去健身房举哑铃就成为有胸肌的健美先生,也没有人可以仅仅通过背诵“八荣八耻”就成为有德之人,各种德性和优良的品格都必须要外化成具体的行为,并且通过习惯予以固定。也正因为此,桑德尔说:“公共讨论不仅是民主社会解决问题的一种途径,它还是一种公民教育的形式。”

哲学辩论中,最常见的策略之一是“归谬法”。在《正义》一书中,桑德尔将这一策略运用得炉火纯青,让我们一再看见各派思想的死穴所在:效益主义的效益最大化原则,可以允许我们容忍那个设想中的“欧麦拉城市”——为了所有市民都拥有幸福和快乐,把一个无辜的小孩藏在地下室里度过孤独痛苦的一生是值得的;自由至上主义者所坚持的“自我所有权”原则,可以允许两个成年人基于相互同意而同类相食;即使是以严谨著称的康德,也无法逃脱类似的道德困境——康德坚决反对撒谎,可是当一个杀人犯上门寻找藏匿在你家阁楼上的好人时,你难道真的要说实话吗?

桑德尔这位现代苏格拉底一路吹着魔笛,带领我们穿越一片又一片的哲学密林,告诉我们哪里有玫瑰,哪里有沼泽,最后,他站在了“以培养德性和推理共同善”为宗旨的正义观面前,说:既然其他方向都写着“此路不通”,那么这就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但是且慢,不是说哲学是一个动词不是一个名词吗?不是说哲学的本质不在于掌握真理而在于寻找真理吗?莫非桑德尔真能给“正义”这个主题点穴,让它就此石化成“社群主义的正义观”?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论及“一种新型的共同善的政治会是什么样的”之时,桑德尔并没有给我们提供一张清晰的蓝图,而只是开列了若干可能的主题,比如“公民身份、牺牲与服务”,“市场的道德局限”,“不平等、团结与公民德性”,以及“一种道德参与的政治”。可问题是,桑德尔在这些主题上并没有充分展开他的道德说理,而是草草结束了他的“正义”之旅,让人难免有“读啊读,往下读,读到下面,原来……下面没有了”的失落。

而在我看来,更为致命的问题在于,如果桑德尔听说过孔子,拥有“反躬自身”以及“吾道一以贯之”的德性,那就该将归谬法进行到底,如此一来,他心仪的社群主义正义观就必须面对两个根本性的质疑:一是它具有排斥性,二是它具有强制性。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因“国民幸福指数”而享誉全球的不丹王国,就曾经为了维护族群和文化的整体性,剥夺了10万不丹人的公民资格,将他们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