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胡适给傅斯年的一封私信收尾——记民治与独裁的论战(第14/15页)
今日提倡独裁的危险,岂但是“教猱升木”而已,简直是教三岁孩子放火。钱端升先生说:“我们更要防止残民以逞的独裁之发生。”丁在君先生也说:“大家要打倒的是改头换面的旧式的专制。”我可以断断地预言:中国今日若真走上独裁的政治,所得的绝不会是新式的独裁,而一定是那残民以逞的旧式专制。
“他们的专政是假的”
1935年1月20日,丁文江写《再论民治与独裁》(《大公报》星期论文),他解释说:“国家的危机任何人都可以了解,不用我引申的。我要说的是我们实际的政治。胡适之先生说:‘国家的生死关头……是可以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今日提倡独裁的危险,岂但是教猱升木而已,简直是教三岁孩子放火。’胡适之先生忘记了今日中国政治的实际了。‘猱’也罢、‘三岁孩子’也罢,木已经升了、火已经放了,我们教不教是毫无关系的。我们的责任是使这种火少烧几间有用的建筑,多烧几间腐朽的庙堂。尤其是如何利用这把火,使得要吞噬我们的毒蛇猛兽,一时不能近前!”“胡适之先生说,‘中国今日若真走上独裁的政治,所得的绝不会是新式的独裁,而一定是那残民以逞的旧式专制。’这话也错了。中国今日的政治原来是‘旧式专制’。胡适之先生难道忘记了他自己《论汪蒋通电所得的自由》那篇文章吗?他所列举的事实哪一件不是可以证明‘旧式专制’的存在?在这种状况之下,单主张民主政治,反对独裁,能够发生任何的影响吗?若是国家没有外患的压迫,我们可以主张革命,可以主张——如吴景超先生所说的——用教育的方式和平地走上民主政治的路。现在这两种方法都是不能实现的,都是缓不济急的。唯一的希望是知识阶级联合起来,把变相的旧式专制改为比较的新式独裁。”“中国式的专制原来是不彻底的。所以我们饱尝专制的痛苦,而不能得到独裁的利益。九一八事变刚发生的时候,有一位反对国民党的朋友对我说:‘蒋介石一定和日本人妥协,国民党一定要卖国了!’我回答他道:‘我希望你这话是真的,但是我恐怕事实上是做不到的!’二十年(1931)11月胡适之先生写了一封长信给宋子文先生,主张及早和日本人交涉。我告诉他道:‘我是赞成你的主张的,可是国民党的首领就是赞成也不敢做、不能做的,因为他们的专政是假的。’这就是我们的‘前车之鉴’。”
关于丁文江这段话,二十一年后(1956年),胡适写了《丁文江的传记》。曾有感慨如下:
这一段是很伤心的话。在君在这里很感慨的指责国民党的专政是“假的”,是旧式的专制,而不是他所梦想的“新式的独裁”。他“新式的独裁”的第一个条件是“独裁的首领要完全以国家的利害为利害”。九一八事变之后,政府的首领不敢及早交涉,也不能及早交涉,就是不能“完全以国家的利害为利害”,就是够不上“新式的独裁”的第一个条件。
“你们那时自己忏悔误国之罪,已无及了!”
从上面这些文字中,可以看到,最后丁文江也觉悟到国民党的“专政是假的”,觉悟到蒋介石他们还不配搞“新式的独裁”,“所以我们饱尝专制的痛苦,而不能得到﹝新式﹞独裁的利益。”虽然如此,在胡适眼中,在举国滔滔为蒋介石铺独裁之路的时候,那些受过完美的英美教育、“受过民主政治极久熏陶”的人,竟也纷纷宣言非行独裁制度不可,则是一种“教猱升木”的不可原谅的错误。因此,他不得不站出来,大力阻止这种反民主的、赶时髦的浪潮。当然,在这种力挽狂澜的过程中,胡适的心事是颇为怆然的。现在,我发表一封在我手中的从没发表过的信,是胡适1934年12月20日写给傅斯年的,以证实他的这种感觉:
孟真兄:
示悉。
《大公报》事,我已去信说:“孟真兄要我代写一决,我代他决的是继续任撰作星期论文。”
我也觉得《大公报》的星期论文是值得维持的,所以不但按期作了,还替别位朋友“枪替”了好几次。
香港之行,势不容已。已决定29日南下,过京不停,在上海过年,元旦之夜在上海搭PresidentHarison去港,4日到港,9日到广州,约12日到梧州,16日到港搭Taft船回来。
香港大学去年要给我名誉学位,我托故辞了;今年没有法子再辞了,只好去走一趟。我的意思是“开辟殖民地”,你定要笑我不脱“通天教主”味儿了!
在君兄忽然作驳我的独裁不可能论,我写信(两千多字的长信)答他,你见着否?
我说:“将来你们这班教猱升木的学者们终有一天要回想到我的话。那时我也许早已被‘少壮干部’干掉了,可是国家也必定弄得不可收拾了,你们那时自己忏悔误国之罪,已无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