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男风(第2/3页)

因为中国古代,其实并没有如今日那么严格的“同性恋”这一想法,包括审美上亦是。对大多数人而言,好男风,更多是种猎奇的性癖好。其实娈童们很凄凉:他们并不是同性恋伴侣,而是妓女的男性版,是玩物。所以在明面上从未被提倡,在私下里从未被禁绝。只要不影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那么老爷养个娈童,跟纳个妾也没什么区别。

明朝学者沈德福认为,1429年宣德皇帝规定的禁娼令,起了一个巨大作用:官员不能找妓女,于是转而祸害男娼了,娈童之风于是大盛。类似的,太平天国起义期间,因为对男女大防很谨严,所以诸王身边,都有好看的童子。比如,僧格林沁捉住李开芳后,情景如是:

“(僧王)单令开芳进见。开芳戴黄绸绣花帽,穿月白袖短袄,红裤红鞋,三十二三岁。伺候两童十六七岁,穿大红绣花衣裤,红鞋,美如女子;左右挥扇,随开芳直入帐中。”

这两位“美如女子”的童子是做什么的,不言而喻了。

与明末差不多时候的日本,此风也很盛。比如16世纪中前期,大诸侯关东之虎武田信玄,男女问题上一贯乱七八糟,近侍里就有春日大隈之子春日源助,也就是后来的名将高坂昌信。这二位的感情,有信玄的一封道歉书作证。天文十五年即公元1546年7月5日,信玄手书,大概意思:我以前勾引弥七郎,他总是推三阻四,我没能上手,我以前没叫弥七郎陪睡过,今晚不知怎么他就睡在这里了。我如果再想其他各种方法讨好你,你反而怀疑,所以我就不多说啦。这事我如果说谎,就让一二三大明神、山神、大菩萨们都来惩罚我吧!——说穿了,保证书,赌咒发誓,着实诚恳得让人可怜呢。

按《宁固斋谈丛》,另一个传说是这样的:出云国的松江城主堀尾忠晴十六七岁时俊美无比,大他六岁的加贺百万石大名前田利常对他倾心不已,于是安排了一场五人夜宴,三位陪臣中间很识趣地遁走,前田利常就笨嘴拙舌地跟堀尾忠晴聊起了月亮,堀尾忠晴一脸不爱听的样子,扬长而去,前田利常只觉得天旋地转,坐卧难安,大有今日男孩子“我说了不该说的话,搞砸了”之慨叹。嗣后不久,忠晴传了信来:要择日拜访利常,表达被宴请的谢意。利常于是大兴土木,专门造了迎宾室屋,眼巴巴望眼欲穿,等人家来。到了当日,来的不是忠晴,而是使者:“家主重病,无法践约。”利常大失所望,气急败坏,黯然神伤,踢狗骂鸡,拿家里人撒气。黄昏时分,听说使者又来了,“必须面见大人”。利常翻身起床,不衫不履,光着脚直冲玄关,一路骂家臣“不许拦着我!”冲到门前,嚷:“使者何在?”那使者一抬斗笠,原来就是忠晴本人:“在这儿!”

好吧,到此为止,算是个很甜蜜的故事,不是吗?

乾隆年间,一度把男风这事儿当作有伤风化论罪,算是第一次把模模糊糊的男风问题给明确化了,但郑板桥因为某男屁股好看,不舍得治罪打他的屁股。袁枚《子不语》里公开聊男风故事,士绅官员们还是照旧。清末民初捧角儿,各地军阀包占一些旦角儿的事情,大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霸王别姬》里程蝶衣被袁四爷占了便宜的事儿,那时并不鲜见。在老百姓眼里,这事儿就是伤风败俗有伤风化。在老北京,“兔儿爷”就是被人看不起,而在达官贵人那里,这就是玩儿,与嫖妓并无区别。

新中国成立后,支持男风的士绅官员们倒下了,娈童鸦片姨太太,被当作旧文化糟粕,斩钉截铁地粉碎了。加上新中国成立初期,主流思想是以人民大众视角出发的,于是对这类事儿,认定是伤风败俗,几乎是零容忍,连带对同性恋本身产生了压制。实际上,从1949年直至2001年,同性恋是被“中国精神病学协会”分类为精神病的。

当然,时代昌明科学进步,到现在,同性恋的概念逐渐被世界明白,了解、宽容与支持的声音也响亮起来,但这其实,还是有别于中国古代的男风。因为如上所述,中国古代诸位男风爱好者,也许并没有清晰的同性恋概念:他们大多数只是把男性伴侣,那些童子、男宠或男妓,当作妓女的变体而已。

中国古典小说,是同性恋而又显得较纯粹的,大概只有《儒林外史》里的杜慎卿。当日他和季苇萧聊天,季如是说:“这人生得飘逸风流,确又是个男美,不是像个妇人。我最恼人称赞美男子,动不动说像个女人,这最可笑。如果要像女人,不如去看女人了。天下原另有一种男美,只是人不知道。”杜慎卿对这话引为知己。虽然季当时有开玩笑的口吻,却是中国古代少见的,并不把同性对象当作女人的谈论,多多少少,算是对另一种性向的尊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