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为什么书会使某些人蠢起来(第3/4页)
胡适自我感觉良好地说:“我曾仔细评量……我平心静气的看法是:雪芹是个有天才而没有机会得着修养训练的文人——他的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往来朋友、中国文学的背景,等等,都没有能够给他一个可以得着文学的修养训练的机会,更没有能够给他一点思考或发展思想的机会(前函讥评的‘破落户的旧王孙’的诗,正是曹雪芹的社会背景与文学背景)。在那个贫乏的思想背景里,《红楼梦》的见解也不过如此。”
胡适接着举“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静的……”为例,指出“作者的最文明见解也不过如此”,更举贾雨村的关于清浊运劫的“罕(悍)然厉色”的长篇高论,指出“作者的思想境界不过如此……”
我想,我从未怀疑过胡适是有学问、颇有学问的人,我对他的学问不乏敬意。而且我知道胡适写过具有开创意义的新诗集《尝试集》,虽然其中的诗大抵中学生水准,在当时能带头用白话文写诗,功不可没。但看了他对《红楼梦》的评价,我颇怀疑他是否有最起码的文学细胞和艺术鉴赏细胞。这位大学者读文学作品的时候未免太缺少一种淳朴、敏感的平常心、有情之心了!他老是背着中西的学问大山来看小说,沉哉重也!什么叫“没有机会得着修养训练”呢?把曹雪芹送到康奈尔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或高尔基文学院去留留学如何?什么叫“思考或发展思想的机会”?是指他没有与苏格拉底、柏拉图对过话,还是指他没有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博士论文?什么叫博士,胡当然是知道的,什么叫大作家,知道吗?曹雪芹的价值在《红楼梦》而不在他的学历和论文。更不在他的背景,我们叫作“阶级出身”的。
如果曹雪芹的“背景”不是“破落户的旧王孙”,而是洛克菲勒家族或牛津、剑桥的曾获诺贝尔奖金的学者之家,他还是曹雪芹吗?他写出的还能是《红楼梦》吗?曹雪芹的见解、思想境界也许不如杜威或者萨特高明,所以他没有贡献出什么什么主义,正如那几位大哲学家没有贡献出《红楼梦》一样。而《红楼梦》的价值,当然不在于表达曹雪芹的“修养训练”“发展思想”“见解高明”(这些都适合于要求博士论文而不宜于要求“亘古绝今第一奇书”——蔡元培语——的《红楼梦》)。《红楼梦》的价值在于它的原生性、独创性、生动性、丰富性、深刻性。
人们面对《红楼梦》的时候就像面对宇宙、面对人生、面对我们民族的历史、面对一群活灵活现的活人与他们的遭遇一样,你感到伟大、神秘、叹服和悲哀,你感到可以从中获取不尽的人生体验与社会经验、不尽的感喟、不尽的喜怒哀乐的心灵深处的共振,也可以从中发见、从中探求、从中概括出不尽的高明的与不甚高明的见解。
《红楼梦》的价值在于它创造了一个世界而不在于去解释这个世界。“天何言哉”?“天”创造了四时万物,对四时万物发表见解则是真正聪明与自作聪明的亚当夏娃的后代们的事。《红楼梦》的价值还在于它的真切与超脱,既使你牵肠挂肚又使你扑朔迷离、怅然若失。只有丧失了起码想象力的博士才会认为有必要指出曹雪芹的缺乏妇产学知识,他竟然认为宝玉是神瑛侍者投胎与衔玉而生!这使我想起我在“五七干校”时学的批判材料,材料说:“明明蔬菜是我们贫下中农种的,作家却说是兔子种的,这不是睁着眼说瞎话吗?”(指那个家喻户晓的“拔萝卜”的故事。)原来教条主义也是不分“左”“右”地亲如同宗的噢!
这不过是一例,学问家以己之长,攻创作家之短,或自以为是创作家之短。而这一例竟然以一般的学问标准——修养训练呀,发展机会呀,背景呀,见解呀什么的——去攻创作的奇才、天才、无与伦比的曹雪芹。伟大的作家恰恰在这一点上与一般学问家不同,他不仅是修养训练的产物,更是他的全部天赋,他的全部智慧、心灵、人格、情感、经验……他的每一根神经纤维和全身血液的总体合成。文学系多半培养不出创作家来,医疗系倒“培养”出了许多大作家——鲁迅、郭沫若甚至俄国的契诃夫。诸如此类的事实,不能成为贬低文学科系或反过来贬低作家的理由,也不能成为视医学训练为作家之必需的理由。
反过来说,作家当然也不该忽视自己的修养训练。其实曹雪芹在当时条件下还是受过许多修养训练的,否则他哪儿来的那么多文化知识与生活知识?特别是他的语言积累,难道不是“当然”使博士惭愧?他的“女权主义”思想可能确实“贫乏”,他的知识特别是不见于经传的知识却实在丰富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