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2005年8月14日夏威夷州考爱岛 人是如何成为跑步小说家的(第3/6页)

当这部小说写完时,我有了某种感触,觉得找出了自己的小说风格。我深切体会到,可以随心所欲伏案写作而不必介意时间,每日集中精力写故事,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又是多么痛苦的事情。我知道自己体内沉睡着未经挖掘的矿脉,也坚定了信念:“如此下去,日后我也能当好小说家。”于是乎,终于未发生“再在哪儿开个小店”之类的事。虽然如今我还常常萌生这样的念头,很想重操旧业,在哪儿开上一家小小的、舒适的店。

我记得,《寻羊冒险记》未能获得当时追求所谓“主流文学”的《群像》编辑部青睐,而是饱受冷遇。我心目中的小说形态,在当时似乎相当异端,不知现在如何。读者们却热情地欢迎这部作品,这是最令人欣悦的事情。我认为,自己作为一个小说家,这部作品乃是实质上的出发点。如若一边经营店铺,一边继续写作类似《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那样诉求于感觉的文字,早晚有一天会山穷水尽,才思枯竭。

不过,刚刚成为专业小说家那会儿,我首先直面的问题,却是如何保持身体健康。我本是那种不予过问便要长肉的身体。由于每日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体重才控制在稳定状态。过上了从早到晚伏案写作的生活,体力逐渐下降,体重则有所增加。因为需要高度集中精力,不知不觉香烟便抽过了头。那时候一天要抽六十支香烟,手指熏成了黄色,浑身上下都发散出烟味,怎么说对身体也不好。打算作为小说家度过今后漫长的人生,就必须找到一个既能维持体力,又可将体重保持得恰到好处的方法。 正式开始每天跑步,记得是写完《寻羊冒险记》,稍微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跟决意当一名专业小说家大致相差不远。

跑步有好几个长处。首先是不需要伙伴或对手,也不需要特别的器具和装备,更不必特地赶赴某个特别的场所。只要有一双适合跑步的鞋,有一条马马虎虎的路,就可以在兴之所至时爱跑多久就跑多久。网球可不能这样,每次都得专程赶到网球场去,还得有一个对手。游泳虽然一个人就能游,也得找一个适宜的游泳池才行。我关店歇业之后,也是为了改变生活方式,便将家搬到了千叶县的习志野。那一带当时还是野草茂密的乡间,附近连一处像样的体育设施也没有,道路却是齐齐整整。因为自卫队的基地就在附近,为了方便车辆来去,道路建得很是完备。恰好我家近处有一个日本大学理工学部的操场,大清早那儿的四百米跑道可以自由地(或说擅自地)使用。因此,在众多体育项目中,我几乎毫不犹豫地——也许是别无他选——选择了跑步。

此外还戒了烟。每天都跑步,戒烟便是自然而然。戒烟诚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但是你没法一边吸烟一边坚持跑步。“还想跑得更多”这一自然的想法,成了戒烟的重要动机,还成了克服脱瘾症状的有效手段。戒烟,仿佛是跟从前的生活诀别的象征。

我对于长跑,原本就不觉得讨厌。但学校的体育课,我却从来未能喜欢上它,运动会那些玩意儿更是让人厌恶至极。它们是上头强迫我们做的运动。“喏,跑起来!”逼迫我在不喜欢的时间,去做不喜欢的事情,对此,我从小就无法忍受。反之,倘若我自己想做的事情,在自己想做的时间,爱做多少就做多少,我会比别人做得更加卖力。我的运动神经和反射神经并非特别出色,不擅长那些速战速决型的体育项目,但是长距离的跑步和游泳与我的性情相符。我对此多少心知肚明。所以,我才能没什么不适应,将跑步当作生活的一部分,顺理成章地接受了。

下面的话题跟跑步无关,允许我扯上几句题外话。在学习上,我的心态也相去不远。从小学到大学,除了极少的例外,学校强制学习的东西,我大体都提不起兴趣。我也告诫自己“这是非学不可的东西”,该学的也大都学了,才好歹考进了大学。然而我几乎不曾觉得学习有趣。成绩虽不致羞于拿出手,但是因成绩优秀而受到表扬,或者某门功课考了第一之类的荣耀,却是从未有过。对学习产生兴趣,是在规定的教育体系大体修完,成了所谓的“社会人”之后。我明白,对感兴趣的领域和相关的事物,按照与自己相配的节奏,借助自己喜欢的方法去追求,就能极其高效地掌握知识和技术。比如说翻译技艺,也是这么无师自通的,说来就是自掏腰包,一点一滴地学了来。花费了许多时间,技艺才得以成熟,还反复出现过错误,可正因如此,学到的东西才更加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