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公务员的潜伏之道(第3/11页)

而这个士绅阶层是最为地方官所重视的一个阶层,不但当地重大事宜要请来议事,就连租税田赋之类的事情,很多时候都是包给他们收取,后来还衍生出一个“粮绅”的名词。当然,这个说不上是个好差事,如果心肠不够黑的话,往往会因此破产,但要是够黑的话,则有可能发财。

士绅的作用当然不止于此。作为一个士绅来说,他至少有几个层面的事情要做,才能符合社会对于他的要求。首先,他必须在公众层面上为其他人进行服务,比如说天灾的时候设置粥厂、年节的时候出钱请戏班、赛会的时候牵头、办学的时候捐资、两个村子打架的时候组织谈判。

在另外一个层面上,他还要关心与维系价值观念。由于中国古代同族聚居的情况很多见,同族当中的士绅就要能负担起整个家族在某些内部事务上的裁判职责——顺便说一句,这方面有两个裁判机构,一个是家族里辈分、年齿俱高的人士,另外一个就是具有士的身份之人,后者的权威其实超过前者。

形成这个士绅阶层参与社会管理的体系,其实是古代一种没有办法的折中结果。我们知道,现代管理在现代技术的支持下,往往也不能穷尽社会管理的所有层面,倒不是技术不够强大,而是这种管理的成本之高,没有任何一个社会能够承受。这种成本倒不是单纯的登记造册,而是在这种管理方面必然会遭遇很大的反弹。因为在很多层面上,社会中人不需要那种一刀切式的整体管理细化到每个人身上。

现代社会如此,古代社会在这方面更不可能做到,有个说法叫做皇权不下县,其意义就是政府认可这种最基本的自我管理模式,而只在县一级政府设置管理者,用来管理某些涉及公共事务的事儿,以及处理自发管理不能解决的纠纷。这在古代社会里,是可以承受的管理成本。欧洲的贵族领地之类的制度虽然由其他原因而形成,管理成本比较低也是原因之一。

之所以这种管理是有效的,是因为古代社会是一个活动半径有限的社会,长期的共同居住会自然产生优选的领头人。土豪劣绅不是没有,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受限于这种生存环境,并非真如现代影视作品当中的那样,是横行乡里的恶霸地主,顺带着还能强抢个民女、霸占点土地什么的。实际上要是读史书,很多时候士绅阶层是维持社会管理与稳定最中坚的力量,要是这个阶层真的坏到家,社会不会在每次王朝更迭之后迅速恢复稳定。

现代社会也有走向公民自我管理的倾向,除了理念上的公民社会之外,节省社会管理成本也是原因之一,但这种自我管理与古代不同,并非是因为聚居一地的同乡、同族产生的结果,而是用选票进行的活动。这是另一个话题了,不妨以后再谈。

我们都行贿了

印度出了一个网站,名字叫做“我行贿了”,内容倒是也不太出奇,就是述说老百姓们在办事的时候要给管这件事儿审批的人行贿,无论是公事还是私事。鉴于这种事儿大家都知道是无可避免的,于是在这条消息传到国内的时候,马上就有人也建了同样的网站,还是一出现就是三家,让大家发表自己在生活当中行贿的心得体会。

这种网站开张之后门庭若市大约是必然情况,网站的运营者只是开张第一天在微博上推广了一下,第二天就差点因为蜂拥而至的流量把网站给干掉。这位运营者洞察了网络的先机,但确实没有估量到现在的社会现实,以至于过分善良地把网站对抗滚滚洪流的能力降低了,以至于让很多人骨鲠在喉的行贿之事无法一吐为快。

其实我们看那些行贿事例就可以发现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基本都是一些单方面的付出,与真正我们知道的行贿还不是一回事儿。这个道理很简单,真正的行贿是那种相互之间的交换,你给我好处、我给你更大的好处,这是不会说出来的。而平民百姓所能够行的贿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掌握着公权力的人并无好处来交换,而是他掌握着行政伤害的能力,让你不得不多付出一些成本,但不会有现实的、可见的收益。比如说驾照考试,您就只能得到尽快成为马路杀手的资格,而不会因为获得更为实际的利益,这叫做只能止损、不能得利的行贿。

可能您看着这种事儿眼熟,没错,这不算真正意义上的行贿,这种行为叫做“潜规则”,是掌握权力者用不伤害你换来的收益,可以比之为抢劫的一种,与互利的行贿是有本质区别的。

一般来说,这种行贿等于是加大的社会运行的成本,要是您摆个小摊而必须给除了黑社会之外的城管、卫生等部门缴纳一些这样的费用,换取他们不上门打砸的话,这笔钱必然就会加入到您的经营成本中,然后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种成本的增加,在纯经济学理论当中是拉平费用的实际成本的方式,可以肯定地说,这是很多地方的管理出了毛病。只是这个毛病并非是管理成本过低,从而导致必须通过这种方式把公共管理者的收入拉平到合理水平,而是公共管理成本太高,以至于全部权力集中之后,使得这些人取得了无可约束的审批权、惩罚权,造成了枉法成本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