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ur /因为你自己喜欢/(第2/3页)

她说自己住城南,我说这么巧我也是,然后每天晚上送她回家,再一路狂奔回我在城东的家。

那时候喜欢一个人,就是送她回家不管东南西北都顺路。

那时候喜欢一个人,就是陪她吃饭不管酸甜苦辣都爱吃。

那时候不管做什么事,都特意想突出一个“巧”字。我希望她喜欢的正好是我喜欢的,她爱吃的正好是我爱吃的,她去学校的时间正好是我平时的时间,就连我遇见她这回事也正好是我没带饭卡。

这样姑娘一定会认为我们两个之间所有的故事,都是因为缘分。

有些恰到好处是他的费尽心机,有些偶然相遇是蓄谋已久,有些理所当然是因为喜欢。

有时候翻山越岭,就为了和她在一个路口相遇,然后可以假装不经意地说一句:“好巧。”

这是我自以为是的浪漫,这是我想让她觉得我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

兴许一些不同能让她对我记忆深刻,这样的想法贯穿始终。

很快到了我的生日,大约在冬季。

生日前夕,我随意跟姑娘说了句想要个生日礼物,随意到我自己都忘了说过要生日礼物。

那天我在校门口等她回家,从九点半等到了十点,小灵通发信息她也不回。生日夜却见不到她,我特别失望。

正当转身要走时,我听到有人在背后叫我,我刚回头还没来得及反应,姑娘一把把围巾给我戴上了。

是一条大红围巾。

那一瞬间我居然不知道说什么,心里满是欣喜嘴上却嘟囔着这围巾不好看。

姑娘一时上火,伸手就要把围巾拿下来,我说就不摘。于是我们绕着操场跑了好几圈。

很多年后我回想起这个场景,觉得特傻,又不知道为何觉得特别浪漫。

后来我把姑娘送回家后,一个人骑车回家。明明是冬天,我却一点也不觉得冷。

那天晚上我决定换个小灵通,一定要买最高级的那种,一定要可以存一百条短信的那种!我想把跟她的聊天短信尽可能多地保存下来,为此我省吃俭用,外加不要脸地蹭了姑娘两顿饭。

因为常和她见面,本来不戴围巾的我开始每天戴围巾,而且自己研究出了围巾的七种不同戴法。再加上我那时喜欢穿大衣,老陈说我每次出现都有种《上海滩》的即视感。

我说:“以后每年的冬天,我都要戴围巾。”

再过一年,我要出国了。

姑娘很早就知道我要出国的消息,也是她一直鼓励我,我才坚定了这个想法。

高三的冬天,姑娘要上高三下学期,我要飞去墨尔本。那个寒假,姑娘给我织了一条蓝色的围巾,让我把红色的还给她,她想自己戴,这样我们两个人就还算是有着关联。

那天我对姑娘说:“等你们高考完,我一定会回来给你唱《温柔》。”

姑娘点头,说:“等你回来,我们一起去看场演唱会。”

最后,我还是没来得及把红围巾还给她。

高三的寒假特别短,短到我还没来得及好好告别,她就不得不去面对6月即将到来的庞然大物。

到了墨尔本之后,我买了一把吉他,开始每天练习《温柔》。

于是我的室友在每次我拿起吉他的一瞬间都夺门而出。

浑蛋,给我点面子好不好!

我从来就没有什么音乐天分,即使这首歌我反复练习,也没有练出想要的效果。但我还是一天天数着回国的日子,终于在回国之后,高考结束那天我骑着自行车,飞奔去了学校。

那天我背着吉他,觉得自己一定是整个学校里最帅的人。

可我没有找到她。

我不甘心,就给她的小灵通发了条短信,说我第二天在学校里等你,要唱歌给你听。

第二天一早,我就拉着老陈和包子去了学校,三个人都没得及吃早饭,拿着小笼包外卖一路飞奔。到了班级门口,我拿起吉他开始练,一边抓紧最后的时间记歌词,一边排练要对姑娘说的话。

从早上排练到下午,从下午排练到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姑娘还是没有出现。而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打电话给她。

那天下午我唱:那爱情的绮丽,总是在孤单里。

那天下午老陈唱:世界若是那么小,为何我的真心你听不到。

那天下午包子唱: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

那天下午包子拍着我的肩膀说:“别难过,她没听到也是好事,你唱得实在是很难听……”

我给了他一个白眼,拍了拍老陈的肩膀:“我不难过,你听老陈唱得更难听。”

然后我拿起吉他从头开始唱:“走在风中今天阳光突然好温柔,天的温柔地的温柔像你抱着我。”而我心里跑过的字幕是:你大爷的,她从没抱过我,温柔你妹啊,温柔,啊啊,我不管,啊啊啊,一点都不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