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分 西贡(第3/10页)

我是在鸡骨海滩遇见茜茜的。白人们这么称呼那个地方,因为他们说我们把鸡骨头扔得到处都是。这是亚特兰大城唯一一个黑人可以去的海滩,后来我们也开始这么叫它。多少有些讽刺吧?母亲有一次带我们去了,她整个下午都在摇头咂舌:“好东西在黑人手里就没好过。”她说。那个海滩没有她描述的那样糟糕,我们本身其实也并不肮脏,只是国家不像打扫白人社区那样清理我们所住的地方。海鸥从天上飞下,停在骨头上,它们用嘴啄着骨头,吸收里面的骨髓。海鸥叼剩下的骨头便暴晒于太阳之下,渐渐泛白。我还记得,走路时你必须得小心,不然就会被尖利的骨头碎片扎到脚。那个夏天,路易斯叔叔买了一辆崭新的别克,但他一次只能载我们四个人,他说一车里堆满了黑人不是很得体。

一个推着冰激凌车的男人来来回回地沿着沙滩走,我看见茜茜在他那排队买汽水。她的脸上有一颗棕色的痣,我见到她的第一反应是,即使有了这颗瑕疵,她依然是那么美丽。那时我刚高中毕业,已经交过不少女朋友了,都是有着黄油肤色的女人,大腿粗壮,腰身苗条。茜茜虽然脸上有痣,但她端汽水的样子真迷人,她小心翼翼地捧着,像端一个瓷杯一般。那天我没有跟她说话,但我花了整整一个星期时间观察,设法想要接近她。我意识到自己必须说点正确积极的话,还要注意我的举止,也许还要再许下一些诺言。我要让她知道我在海军工厂有份不错的工作,是电工的助手。我要把路易斯叔叔的别克借来带她到市区的拉丁赌场去听音乐会;我要替她把凳子拉出来,给她点杯鸡尾酒,然后用罗密欧那种深情的眼神与她相望。等我送她回家,她也许会允许我亲吻她,接下来不出几个星期她就是我的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下个星期就开始行动。

下个周六到了,她没有来。我一边喝着汽水,一边跟我的朋友们大笑,但我的眼神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寻找她的身影。我越是看不见她,越觉得这个海滩肮脏。太阳太过刺眼,海滩上全是人,一个个汗流浃背。我从沙滩这头走到那一头,尽管不是很长,但也足以让我的鞋底磨破,我的鼻子、肩膀都已晒得通红。海鸥的叫声让我烦躁,我的心情糟透了,那天晚上我没有再出来。接下来的整整一个星期我都在试图说服自己,我的感受仅仅是失望而已,错过了跟一个好女孩在后座上胡混的机会而已。又到了下个周六,她仍然没有来,我感到太阳穴一阵晕眩。

那个星期,我到处询问她的名字,她住哪里。非常不容易,因为她不住在我们那一片。我坐车到了南费城,以前我从来没来过这里。我一直都待在一个城市,从来没有外出过。我还记得我很惊讶,那里居然是如此安静,如此整洁的小区。来之前,我想象那里是垃圾满天飞,街道上都是衣衫褴褛的黑人。茜茜开了门,我一见到她便摘下帽子。她在窗户那一边看着我,我手里拿着帽子,对她说:“我是富兰克林·谢泼德。很抱歉打扰你,我在亚特兰大城的海滩见到你,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们能否找个晚上出来走走。”我从来没有这样说过话,但那天站在她面前,我的脑袋已经空了,我能够想出来的词就是这些老套的乡村的东西。她笑笑,点点头,让我周五晚上再过来,于是我去了。那年,我19岁,茜茜22岁。六个月后,我们结婚了。

今天晚上我错过了日落。我们在检查船只的时候,夜幕就悄然降临了。我喝醉了,跟米尔斯和平基在打牌。刚才还是白昼,下一秒钟就变成黑夜了。我很看重日落,即便我在执勤,我也要跑到上面去看着天边渐渐变成黄昏。它让我知道,这个奇怪的地方仍然属于地球,我仍在地球上。

简章里,他们说这个岛上到处是藏匿的敌人。要是我走进海滩里的树林深处,我便会找到一个村落。住在那里的人们会听见我在丛林里的脚步声,等我到的时候,他们便全部消失在树丛里了,什么都不剩下,婴儿,以及一切。简章里说,我们若是在敌区找到村落,一定要放把火烧了。但我们没有必要这样做,我们已经埋了地雷了。敌人会划着他们的小船来到海滩上,把船停在岸边,然后走进丛林。他们会带着他们的生活必需品穿过沙滩,那时地雷便会将他们炸个粉碎。他们的耳膜会震破,他们的双腿会炸飞。

“妈的!”有人在我身后说。我转身,看见有人在退后,沙里有个大洞。“妈的,妈的,妈的。”有人说。他们引爆了一个地雷,不过那是颗哑弹。我不想死——一个喝得烂醉的士兵在沙滩上巡逻,离家那么遥远,远得跟月亮一样。我还有个女儿在费城,她还不知道她需要我。露西尔的一切都那么像我——也许她有着我的眼睛和下巴,也许她好多地方都像我——她甚至还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我陪着她。她还是个婴儿,但每当我想起她,我就会看见一个大点的小女孩,约摸四五岁的样子,穿着一条浅绿色的裙子。她叫我爹地,或者爸爸,然后我所有的工作便被抛诸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