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纯朴的田园风味(第6/7页)

年纪大些的读者一定还记得,正在那个时候,上流社会里发生了两件哄动人心的事情。如果用报纸文章的口气来说,这两件事情给那些穿长袍的先生们添了工作①。第一件是白蓓兰·菲左丝小姐,勃鲁因伯爵的女儿,并且是他的财产承继人,跟歇夫登旗手私奔结婚。另一件是关于一位维厄·威恩先生的事;可怜的威恩先生一向做人稳健,家里一大堆孩子,活到四十岁,忽然荒唐起来,跟一个年纪六十五岁叫罗琪梦太太的女戏子离家出走。

克劳莱小姐说:“纳尔逊勋爵②结识的相好真是祸水。这件事就把他品性里最优美的一面显出来了。一个男人肯做这样的事,就表示他这人不错。我喜欢门户不相当的婚姻。最妙的莫过于看着贵族娶个磨坊主人的姑娘做太太,像福拉安台尔勋爵那样,把那些女的气得要命。我希望有个大人物来跟你私奔,亲爱的,反正你长得够美的。”

利蓓加附和着说:“像两个赶车的一样溜之大吉。那真太妙了!”

①指牧师、法官之类的人。

②十八世纪英国海军大将。他的情妇海密尔顿夫人是当年有名的美人。她和海密尔顿爵士结婚之前只是个高等妓女。她挥霍成性,虽然得了海密尔顿爵士和纳尔逊将军两份遗产,老来仍旧穷愁潦倒。

“其次,我爱看穷光蛋拐了有钱小姐私奔。我一直盼望罗登私奔结婚。”

“跟穷人私奔还是跟有钱人私奔呢?”

“你这傻瓜!罗登除了我给他的钱以外一个子儿都没有的。他浑身是债,所以非常想法子补救补救,也好博个有名有利。”

利蓓加问道:“他能干吗?”

“能干?亲爱的,除了他的马和他的部队,除了打猎,赌钱,他什么都不懂。我非得想法子帮他显声扬名不可,因为他实在混帐得讨人喜欢。你知道吗?他一枪打死一个人,又对那伤心的爸爸开了一枪,可是只打中他的帽子。他部队里的人都喜欢他。在华典挨咖啡馆,可可树俱乐部,那些小伙子都对他心悦诚服呢。”

利蓓加·夏泼小姐写给好朋友的信里曾经提到女王的克劳莱大厦里怎么开了一个小小的跳舞会,克劳莱上尉第一次怎么挑中她做舞伴等等情形,可是说来奇怪,她信里的话和事实并不附合。上尉早已请她跳过好几回舞。散步的时候,她常常碰见上尉,总有十来次。在走廊上过道里,她老是和上尉拍面相撞,又有五十来次。晚上她弹琴唱歌(克劳莱爵士夫人病在楼上没人理会)——她弹琴唱歌,上尉在钢琴旁边恋恋不舍的来回又走了二十来次。上尉还写给她好几封短信。这傻大个儿的骑兵费尽心思做文章和改别字。说实话,头脑迟钝和其他别的品质没有什么不同,一般也能够讨女人喜欢。第一回,他把便条夹在唱歌书里给她,哪知道女教师站起身来,一眼不眨的瞧着他,把叠成三角形的信纸轻轻悄悄捡起来,当它帽子似的摇来晃去,然后走到那冤家面前,把便条往火上一撩,对他深深屈膝行了个礼,重新回到原位上唱起歌来,而且唱得比以前更起劲。

克劳莱小姐饭后正在打盹儿,音乐一停,她醒过来问道:“怎么了?”

利蓓加笑道:“音调有些不协调。”罗登听了又气又羞,心里直冒火。

别德·克劳莱太太心地真好,她看见克劳莱小姐明明白白表示喜欢新来的教师,并不妒忌,反而把她请到家里去玩。非但这样,她还请了罗登·克劳莱,虽然罗登是她丈夫的对头,把老小姐的五厘钱年息分掉一大半。克劳莱牧师太太和她的侄儿感情十分融洽。罗登不打猎,不到弗特尔斯顿家里去应酬,不到墨特白莱军营里去吃饭,只喜欢散步到牧师家里去。克劳莱小姐也去。至于两个小女孩儿,她们的妈妈反正在生病,为什么不请夏泼小姐陪着她们一块儿去呢?结果这两个小宝贝儿跟着夏泼小姐也去了。到晚上,爱走路的就走回家。克劳莱小姐是不走路的,宁可坐马车。这条路穿过牧师的园地,出了小小的园门,就是一片黑黝黝的田,然后是一条树荫满地的小径,直通女王的克劳莱大厦。对于上尉和利蓓加小姐这么能欣赏风景的人,这一切在月光底下实在显得迷人。

利蓓加小姐抬起亮晶晶的绿眼珠子,瞧着天上说道:“啊,这些星星,这些星星!我瞧着瞧着就仿佛自己成了仙。”她的同伴也在热心欣赏,接口道:“喔!啊!老天爷!对!我也是那么想,夏泼小姐。你不讨厌我抽雪茄烟吧,夏泼小姐?”夏泼小姐回说在露天,再没有比雪茄烟味儿更好闻的了。说完,她拿烟卷儿来尝了一口。她抽烟的姿势真好看,轻轻的一抽,低低的叫了一声,然后吱吱的笑着把美味的雪茄烟还给上尉。上尉捻着胡子,抽了一大口烟。烟头立刻发出红光,衬着黝黑的田地,越发显得亮。他赌着咒说道:“天爷,喔!上帝,喔!我一生没抽过这么好的雪茄,喔!”由此看来,他智力超群,谈吐精采,像他这般年轻力壮的骑兵,能这样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