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7/7页)
“正确地讲,”他说,“那个傻瓜的尸首应该埋在十字路口,不用任何一种仪式。昨天下午我碰巧离开他十分钟,就在那会儿,他关上大厅的两扇门,不要我进去,他就整夜喝酒,故意大醉而死,我们今天早上是打开房门进去的,因为我们听见他哼得像匹马似的;他就在那儿,躺在高背椅子上:即使咒骂他,剥掉他的头皮,也弄不醒他。我派人去请肯尼兹,他来了,可是那时候这个畜生已经变成死尸了,他已经死了,冷了,而且僵硬了;因此你得承认再拨弄他也是没用了。”
老仆人证实了这段叙述,可是咕噜着:“我倒巴不得他去请医生哩!我侍候主人当然比他好点——我走时,他还没死,一点死的样子也没有!”
我坚持要把丧礼办得体面点。希刺克厉夫先生说在这方面可以由我作主,只是,他要我记住办这场丧事的钱是从他口袋里掏出来的。他保持一种严酷的、漠不关心的态度,既无欢乐的表示,也没有悲哀的神色,如果有什么的话,那只有在顺利完成一件艰难工作时,所具有的感到一种满足的冷酷表情。的确,我有一次看见在他的神色里有着近乎狂喜的样子:那正是在人们把灵柩抬出屋子的时候。他还有那份虚伪去装个吊丧者:在跟着哈里顿出去之前,他把这不幸的孩子举起来放在桌上,带着特别的兴趣咕噜着,“现在,我的好孩子,你是我的了!我们要看看用同样的风吹扭它,这棵树会不会像另外一棵树长得那样弯曲!”那个天真无邪的东西挺喜欢这段话:他玩着希刺克厉夫的胡子,抚摩着他的脸,可是我猜出这话的意思,便尖刻地说,“那孩子一定得跟我回画眉田庄去,先生。在这世界上,这孩子和你丝毫不相干。”
“林惇是这么说的吗?”他质问。
“当然——他叫我来领他的。”我回答。
“好吧,”这个恶棍说,“现在我们不要争辩这件事吧,可是我很想自己带个小孩子;所以通知你主人说,如果他打算带走他,我就得要我自己的孩子补这个缺。我才不会一声不吭地让哈里顿走,可我是一定要那一个回来!记住告诉他吧。”
这个暗示已够使我束手无策了。我回去后,把这话的内容重说了一遍,埃德加·林惇本来就没多大兴趣,就从此不再提及要去干涉了”。就算他有意,我想他也不会成功。
客人如今是呼啸山庄的主人了,他掌握不可动摇的所有权,而且向律师证明——律师又转过来向林惇先生证明——恩萧已经抵押了他所有的每一码土地,换成现款,满足了他的赌博狂;而他,希刺克厉夫,是承受抵押的人。于是,哈里顿原该是附近一带的第一流绅士,却落到完全靠他父亲的多年仇人来养活的地步。他在他自己的家里倒像个仆人一样,还被剥夺了领取工钱的权利;他是翻不了身了,这是由于他的无亲无故,而且自己还根本不知道他在受人欺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