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价格变动的影响(第7/7页)

在无价值体上作实验

“我虽然列举了<做全日工的工人的>已经大大降低的工资,即各工厂的工人的实际收入,但是不能认为,他们每星期都能得到这个数目。由于工厂主在同一工厂中把各种棉花和废棉按不同的比例掺在一起,不断地进行实验,工人的状况极不稳定;人们称之为‘混合棉’的原料经常改变,工人的收入随着混合棉的质量而增减。有时和过去相差15%,而在一两个星期内下降到50%或60%。” 写这个报告的工厂视察员雷德格雷夫,从实际调查中提出一个工资统计材料。在这里,从中举出下面几个例子就够了。 A,织布工人,全家六口人,每星期就业4天,得6先令8 1/2便士;B,拈接工人,每星期就业4 1/2天,得6先令;C,织布工人,全家四口人,每星期就业5天,得5先令1便士;D,粗纺工人,全家六口人,每星期就业4天,得7先令10便士;E,织布工人,全家七口人,每星期就业3天,得5先令,等等。雷德格雷夫接着说: “以上的统计材料值得注意,因为它证明,就业对有些家庭来说简直是一种不幸,因为就业不仅减少了收入,而且把收入减低到如此程度,以致这种收入只能满足一家的绝对需要的很小一部分,除非在一家的收入比完全失业时所领的救济金还少时,发给它一笔追加的救济金。”(《工厂视察员报告。1863 年10月》第50—53页) “1863年6月5日以来,所有工人在一星期中的平均的全部就业时间,从来没有超过2天7小时零若干分钟。”(同上,第121页) 从危机开始到1863年3月25日,济贫所、中央救济委员会、伦敦市政厅发放的款项已近300万镑。(第13页) “在一个纺上等细纱的地区……由于把海岛棉改为埃及棉,纺纱工人的工资间接降低了15%……在一个废棉大量地同印柿混合使用的广大地区,纺纱工人的工资降低了5%,此外,由于加工苏拉特棉和废棉,工资又损失了20—30%。织布工人看管的织机由四台减为两台。1860年,看管一台织机得到5先令7便士;1863年只得到3先令4便士……过去用美棉时,<对纺纱工人的>罚款是3便士至6便士,现在增加到1先令至3先令6便士。” 在一个把埃及棉同东印度棉混合使用的地区: “精纺工人的平均工资,1860年是18—25先令,现在是10—18先令。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不仅是由于棉花的质量差,而且也是由于走锭精纺机的速率减低了,这是为了把棉纱拈得更紧些,而在平时干这种活是要按工资表付给额外报酬的。”(第43、44、45—50页)“虽然东印度棉的加工也许有时对工厂主有利,但是我们看到(见第53页的工资表),同1861年相比,工人还是吃亏了。如果固定使用苏拉特棉,工人就会要求与1861年相同的工资;但是这会严重地影响工厂主的利润,除非他可以从棉花或成品的价格中得到补偿。”(第105页) 房租。  “如果工人所住的小屋归工厂主所有,那末,即使他是做短时工的,房租也往往要从工资中扣除。可是,这种建筑物的价值已经下跌,小屋现在比从前便宜25—50%;原来每星期租金为3先令6便士的小屋,现在只要2先令4便士就可以租到,有时甚至还要便宜。”(第57页) 外迁。工厂主们当然反对工人外迁,一方面,因为他们 “在等待棉纺织业情况好转的时机,希望把这种手段保留在手边,以便以最有利的方式来经营他们的工厂”。另一方面,“许多工厂主就是他们所雇工人居住的小屋的房主;至少有些工厂主无疑打算以后能够把积欠的一部分租金收回来。”(第96页)  贝尔纳·奥斯本先生1864年10月22日在议会选举时向他的选民发表的演说中说:郎卡郡的工人象古代哲学家(斯多葛派)一样行事。不就是说象绵羊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