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诡异(第11/11页)

事情至此,情节已经基本明朗了,周欣与刘律师再次沟通之后,决定报警。

他们连夜去了三号院附近的派出所,以家中失窃为由向警方报案。刘律师大概向蔡东萍的律师通报了情况,所以蔡东萍也急急风似的赶过来了。周欣坐在派出所值班室外面的长椅上,听着民警与律师的问答,听着蔡东萍的大呼小叫:“她偷的可不是四百万,她偷的是两个亿!这院子就值两个亿。民警同志这事可是大要案,你说她要是偷了两个亿是不是够判死刑的……”

周欣这时的心情稍稍好受了一些,高纯既未指使金葵更改房产证,显然也不会允许金葵拿走存折。这至少说明高纯对她这个妻子还有起码的信任,起码的尊重。

公安的人马很快来到三号院,对失窃的现场进行了勘查。失窃时间虽然早已超过了有效勘查的范围,而且现场也被周欣谷子动过,但警察们还是认真观察了高纯的卧室和存放存折的柜子,并且打开了金葵住过的小屋做了必要的搜查。

周欣不知道公安方面是不是把这个案子当做了大案要案,但她知道警察在第二天又派人去了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让登记中心的负责人找来了为金葵办理产权变更的工作人员,那是个年纪不小的妇女,记性看上去有些欠缺,对办理三号院权属变更时的许多细节,已不能完全记清。她只记得那天来办权属变更和权属登记的人很多,也记得有这么一个院子的事情。因为这个四合院真够大的,不是一般公寓民居,所以印象还是有的。也记得来办手续的确实是个女人,那个女人也确实还比较年轻。

警察于是细问:“是个什么样的女的,你回忆一下。”

“穿得……挺普通吧,不像特有钱的那种。”

警察问:“有口音吗,是哪的人能听出来吗?”

“应该也没什么口音吧,要是有口音我一般能记得。”

“她有多高,身高?”民警比划。

“多高我说不好,我坐在里面,她站在柜台外面,看不准她有多高。”

“她胖还是瘦,有什么特征吗?”

“不胖吧,正常吧,一般来活儿了我就一心干活儿了,这电脑操作稍一走神就搞错了。搞错了我们这儿还得扣奖金,所以一般我不太注意顾客的长相。”

民警想了一下,又问:“这个叫金葵的人来办手续,她的证件文件什么的,齐全吗?”

“齐全呀,不齐全我们肯定办不了的。她的身份证,原户主的身份证,原房产证,还有原户主的遗嘱,还有公证书,还有原户主的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

连民警都吓了一跳。“谁的死亡证明,是高纯的死亡证明吗?”

“是啊,就是原户主的死亡证明啊。”

“那死亡证明上面说高纯是怎么死的,是哪儿开的死亡证明?”

那女人思索半天,边想边说:“病死的吧,就是医院开的死亡证明啊。”

“哪个医院?”

“忘了哪个医院了,我们不存这个,所以没做具体的记录。”

“是光明医院吗?你再想想。”

“好像……好像不是咱们北京的医院吧,我记得是外地的医院。”

“外地,哪个地方记得起来吗,哪个外地?”

“好像……好像是云朗吧!”

这一句说的太重要了,警察们彼此会意,又追问了一句:“云朗?”

“因为我孩子他同学的对象在云朗上学,所以我对那儿有点印象,我记得是云朗。”

“云朗什么医院?”

“什么医院记不清了。反正她有医院开的原户主的死亡证明,还有公安局给原户主注销户口的证明,手续都是全的,手续没问题。变更登记该交的费用也都交了,所以我这儿就给办了。那天上班的还有小卢,小卢是我们的科长,手续她也审过,办得应该没毛病的。”

警察在房屋权属服务中心没有找到什么确定性的证据,但也收获不小,至少知道了来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那个人,确实是女的,而且她持有的证明文件一样不少,所以才能把价值数以亿计的财产如此顺利地更名易姓。警察们还知道,这个女人持有的文件中,还有一份原户主的死亡证明,这份死亡证明不用调查也知道肯定是假的,所以来办变更手续的这个女人,已肯定涉嫌伪造公文印章罪,也就是说,肯定触犯刑律了。而同时持有云朗某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和高纯遗嘱的,似乎只有来自云朗的金葵具备条件,而且金葵也是变更产权这件事的唯一受益人。警察们据此判断,那个来办手续的女人,恐怕非金葵莫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