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7/7页)
尚未走远的缉查人员呼来了110警车,把打架的和愿意作证的全都拉上车子,拉到了附近的一个派出所里处理问题。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得出的结论,是保良寻衅滋事好勇斗狠。民警来找保良谈话,说这事你是主要责任,你是愿意赔人家医药费损失费调解解决啊,还是愿意拘留十五天罚款处理啊?
保良昂着头说:“我都不愿意!”
警察被顶得直吸气:“嘿!”
保良要求给省公安厅老干处打个电话,民警恼了:你别找人,找人没用!你认识省公安厅的是不是?没用!有本事你找公安部长给我们这儿打个电话,我接了电话,我告诉你,我也放不了人!
保良说:我不是让他们过来捞我,我是让他们上我家去,我家有一个下不了床的病人还有一个七岁的孩子没人管,我有多大错不能让他们饿死病死!
这话把警察说愣了。
为了避免麻烦,警察在问清保良的情况之后,又查验了他的身份证件,登记了他的单位地址和家庭住址,就先把保良放了。
保良在公路上走了一个小时才拦到了另一辆小公共汽车,几乎所有的车子看见保良脸上的血迹都不敢停车搭载。他回到家往八楼爬时坐在楼梯上休息了两次,每次只要一坐下就再也不想起来。
用钥匙打开家门前保良下意识地抬腕看表,才想起手表在打架时不知飞落到哪里去了。其实他不用看表也知道此时已近午夜,他进门看见卧室里亮着灯心就放了一半。他跌跌撞撞冲进去看见了姐姐和雷雷,姐姐躺在床上歪过头来看着保良,雷雷坐在床边,脸上挂满肮脏的泪痕。保良看见他们平安无事不知该哭该笑,倒是雷雷最先开口高兴地叫出了声音:
“舅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