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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有一次狐狸看到树上的乌鸦嘴里叼着一块肉,就说:‘乌鸦大哥,你是世界上最美、最高大的动物了,你的羽毛那样美丽,连孔雀也比不上;要是你再能张开嘴叫一声,那也一定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乌鸦一高兴,就张嘴叫了起来,肉掉在地上,被狐狸叼跑了,你们说,狐狸多狡猾。”

是的,狐狸是吃肉的,他扔葡萄那天,就看见饲养员叔叔给狐狸吃肉了。可乌鸦听得懂狐狸的话吗?他问妈,妈拍了他一脖梗子,“撑得你,人都听不懂,乌鸦能听懂吗!”他又去问梁大爷,梁大爷没儿没女没老伴,一人挣钱一人花,知道的事却特别多。北京这么大城圈子,哪儿的饭馆盘儿大,哪儿的澡塘子毛巾干净,说起来如数家珍。梁大爷也说:“乌鸦什么玩意儿,狐狸什么玩意儿,那是动物,动物,哪儿有话呀!”这么看来,老师说狐狸骗了乌鸦的肉,也是没有根据的。于是他当真去问了老师:“狐狸坏吗?”妈后来知道了这件事,却深信不疑地说:“狐狸当然坏啦,偷鸡!”“您见过?”“没见过。城里头哪儿有狐狸呀。”“没见过怎么知道人家偷鸡。”“狐狸嘛,都偷鸡。”妈并没见过狐狸偷鸡,不过是人云亦云,想当然罢了,可他那时候就是死不信,你瞧那狐狸,毛绒绒、黄灿灿,冲人眨着泪汪汪的眼睛,温和恭顺之状可掬。那模样不但不可恶,甚至还有点可怜呢。

可是葛建元呢?对葛建元,你只要看上一眼,就能知道他不是个好东西,他的令人厌恶之处,真可以说是溢于言表了。可是,就如同没有根据不能妄断狐狸偷鸡一样,没有根据能说葛建元窝赃吗?是的,凭这家伙的本色,他会干出这种勾当的。可是凌队长,你没有根据!认定一个人有罪无罪,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什么叫事实,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只是——证据!

“哎,同志,要什么书快开票儿啊,我们要下班了。”

啊,真的十点了。他真要在这儿过夜吗?就是这儿,这个楼梯,这个拐角,这个十七年前曾给了他一个乱哄哄噩梦的地方,如今早已物是人非,再也看不到那一群群蜷缩一隅的流浪汉了。从这条被擦得光洁如洗的楼梯上,似乎已经很难想象出当年的肮脏和混乱。这会儿,楼梯上一个人也没有,顺着台阶慢慢往下走,拐过弯儿,一楼的大厅也显得空空荡荡。那边儿,乘客寥落的电梯还在从容不迫地运行着。啊,富丽堂皇的北京站!他要是像当年那样在这儿席地而卧,和衣而睡,不用试,马上就会有服务员或者执勤民警过来盘问他,没错!

世道安定了,在家吵了架,倒是不容易找个猴一晚上的去处了。

走出车站大楼,风还在呼啦啦地响着。是顺风,自行车蹬着非常省力,可他并不希望很快到家。妈睡了吗?

妈,不是我成心气您,不是我没有孝心,世上哪有男人甘心自己枕边寂寞?哪有儿子情愿老母膝下荒凉?可是,妈,您给了儿子一根直肠子,不会见风使舵、逢场作戏;不懂能忍且忍,得过且过;不知道凡事退一步海阔天空。儿子的脾气不好,太倔、太死心眼,要是换上别人,也许就不会在凌队长面前那么得理不让人,也不会在葛建元面前那么按捺不住了。可我,恐怕这辈子也做不了那种眯一眼闭一眼的笑面佛了。妈妈,儿子一生别无他愿,只是想认认真真地做个好警察,您就原谅了我吧。

家里的窗户黑了,妈睡了?他无论怎么放轻手脚,那扇老掉牙的屋门还是吱扭响了一声,在安静而空洞的黑暗中非常刺耳,他踮着脚走到自己床边,摸黑脱了衣服,铺开被子,还好,妈在里屋没动静。他轻轻吐出口气,躺下了。真累啊。

他梦见杜丽明了,他们在一片青山秀水之中,天空是一片朦胧的金黄,金黄中点染着几星翠绿,翠绿间移动着淡淡的白雾。咦,他们不是刚刚吵过架吗?好像那是很遥远的往事了。不然怎么会已经有了孩子?哦,女孩,白胖胖的脸蛋,宝石似的小嘴,翘起的嫩鼻子,还有黑豆儿般的一对眼珠儿……孩子在一片废墟上奔跑雀跃,他们在后面笑着吓着地追赶。丽明,给她起个名儿吧,我说,就叫媛媛,好吗?不好,媛媛是我的学生。咦,那她呢,她不就是媛媛吗……

后来的事他记不清了,就此梦断还是醒后忘了?睁眼看看,窗户已经染上了晨光,带着红晕的晨光把屋子照得半亮,看来顶多不超过六点半。里屋依旧静无一声,印花门帘纹丝不动,妈还没醒呢,对,趁她没醒,早点起,最好不跟妈打照面。

刚坐起身,忽又听到院子里有人说话。

“哟,大妈这么早就起来买早点呀,嗬,豆浆油条糖耳朵,啧!今儿您可真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