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12/14页)
她想,我恰是好容易才从那里逃出来。“我就在这里放马,安心得很。”
“那它咋办?”他掏出那张价值千金的纸。
“随便让给哪个,反正想走的人闹死了。”她见叔叔不懂地僵在那儿,便笑笑说:“我喜欢这里,你不信?”
叔叔当然不信,但嘴上说信。
俩人坐下来。叔叔从随身背的挎包里摸出半扇羊肋骨,冰冷铁硬,似生似熟。小点儿已很饿,用盐巴泡了点水,羊骨头蘸盐水俩人闷声不响地啃起来。间或扯几句闲话,一壶酒俩人你一口我一xx交替着喝。肉啃光了,叔叔就嚼小点儿的橡皮筋。
小点儿问:“指导员你为什么不结婚?”
他咯吱吱嚼着说:“我始终在寻找一个最嫁不出去的女人。哪个女人丑得一塌糊涂,或者残废,对我才合适。那种或丑或残废的女人我不会欺她太甚,因为一看她的糟样子我心就软了。像你这样的美人,说不定嫁给我会叫我整死。我就这么块货,不配用好东西。什么好东西到我手里我就想赶快把它整坏。整得破旧稀烂。本来就不好就没人要的破东西,我反倒爱惜、心疼,怕它越来越糟。所以我会找个丑得叫我伤心的老婆,而绝不沾你。这下你晓得我了吧?你站过的地方,脚下那一把土我都是爱的。正因为这样,怎么能让我最心爱的东西糟蹋掉呢?”
他这番奇谈怪论,荒诞费解的哲理使她彻底信赖他了。天早就黑了,她渐渐靠向他,将头抵在他肩上。她触到他的面颊、头颅,感觉它们毛茸茸的,宽阔无比,就是草地本身。
摘叔叔的枪等于摘他身上的脏器。而小点儿说她赶夜路害怕,叔叔立刻摘下枪给她,半点迟疑也没有。这下草原上威震八方的枪手叔叔没了依仗。没有枪,他的防卫被解除了大半。
黑夜均匀地盖着草地。然而谁在窃窃私语?谁在无声无息地潜行?谁在履行长久以来从未得逞过的谋杀?
一个会行走的阴谋靠近了叔叔的帐篷。
叔叔从不喝来历不明的水,他随身背着青稞酒;叔叔也从不在帐篷里储酒或食物,偶尔存了,他总是嗅了又嗅再吃。吃头一口便掏出小圆镜来照,看看把门的银牙变色没变,若变了,他立刻伸手进食管,把胃翻个底朝外。他反刍的本领跟牛不差上下,所以他可以喝光几大桶青稞酒而实际上滴酒来沾。他总是随身携带武器、食物、水或酒,还有一面极小的圆镜。这面小镜也是件纪念物。有回被枪决的犯人要求松绑,他便替他松了。他背对他跪下,掏出小镜说:我要看看我是怎样挨的枪子。
总是有人想把叔叔暗中搞掉。或许为他手下有一匹红骏马和一群女知青;或许为从前数不清的斗殴争端中的某笔血债;或许为他越来越多地背叛草地,得罪了自己的父老乡亲。叔叔知道报复与被报复都在暗中延续,无论是他还是他们,都不会首先罢休。
这就是叔叔活得狡猾而阴险的原因。
叔叔倒头便睡,睁眼即起。在他起身的同时,他的对手就知道已没有降服他的可能了。
叔叔的马竟没惊觉,可见来者也身手不凡;但他枪把擦过小桌时却发出轻极的响声。叔叔醒来第一个念头就是:我没有枪了。来人趴在那里静等好半天,因为叔叔所有家杂的奇怪布局使他不得不像蛇那样把自己变得弯弯曲曲。叔叔不用看,也知道他怎样在这小帐篷里探险摸路,这是个惯贼或惯于偷索人命的高手,能耐不在叔叔之下,因为往后这段处处险滩、遍地暗障的曲折之路他再也没有失误过。他总算把自己一节节偷运过来,悄无声息地接近了床铺。
现在叔叔不能站起来,因为对方的枪是顶了火的。那把古老的猎枪。他的手指肯定勾在扳机上,只要叔叔一冒头,即使不认真瞄准,就是枪走火也能打中他。叔叔想,我等了这么多年的报复终于进了我的帐篷,还有点成功的希望了。幸亏我没了枪,不然你现在已趴在那儿舔自己的血了。你比你的同伙高明,那些孬包一般在离我帐篷十步开外就拾起半条命逃了。你是谁呢?咱俩是在哪笔仇债里结交下的缘分呢?前面就是铺位,开枪吧,兄弟。
他却没开枪。他想一点动静不出就搞掉一条命。刀杀人的快感比枪来得直接。想想看吧,从刀尖到刀柄,途中触到的一切:软的硬的,滑的涩的,统统有着清晰的质感。刀是联系两者的导体,挣扎的绝望、抽搐的痛苦,肉体死灭时的一切反应,都以独特的频率通过它来传导,而且这传导既准确又直接。这便是刀的美处,只因刀如此敏感,他在下手同时就知道扑了空。他的刀扎进了一堆破絮破羊绒,刀感到少有的窝囊,再锋利的刀遇到这类东西都败兴透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