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5(第3/4页)

我说:“不知道,是什么?”

“是尘埃。”

就在他得意扬扬时,我会说:“被你切碎的尸体也是尘埃,你以为自己能医好的那些人也是尘埃,他们都是不折不扣的尘埃。依我看,一首好诗能流传的时间远比一百个鄙如尘土的人加起来还久。”

被我这么一说,巴帝绝对会语塞,因为我说的都是实话。人,不过是尘土,在我看来,医治尘土不会比写诗更有意义。一首好诗可以烙印人心,让人在哀伤、病痛或失眠时拿出来反复咀嚼。

我的问题出在我把巴帝·魏勒说的每句话奉为至高无上的真理。我想起他第一次吻我的那晚,是在耶鲁大三生的舞会结束后。

那年圣诞假期,他忽然跑到我家,当时他穿着一件高领的白色厚毛衣,帅到我目不转睛直盯着他。他说:“哪天我去你学校找你,如何?”

听他这么说,我惊愕得目瞪口呆。在外地念书的我们只有周末回家,去教堂做礼拜时才会碰得上面,而且还是远远地打招呼,所以,我实在想不通他怎么会想到要跑来找我。他说,他之所以从他家跑了两英里来我家,是为了越野赛练跑。

没错,我俩的母亲是好友,她们念同一所学校,还双双嫁给教授,定居在同一个城镇,不过,巴帝秋天时拿奖学金去外地念预备私校,夏天又去蒙大拿州打工赚钱──他的工作是处理松树的疱状锈斑──所以就算我俩的母亲是同窗好友,我和巴帝的友谊也没因此加温。

他那次突然造访后,我就再没他的音信,直到三月初一个晴朗的星期六早晨。那时我在学校宿舍里念书,埋首于隐士彼得及穷汉华尔特的事迹中,因为下周一的历史课要考十字军东征。走廊上的电话忽然响起。

照理说大家要轮流去接电话,但我是这层楼的唯一新生,所以高年级的学姐多半要我去接。我等了一会儿,看看有没有人比我先一步去接电话,但随即想到大家都出去打壁球或者度周末,所以只好由我跑腿。

“爱瑟,是你吗?”楼下值班的女孩在电话另一头问道。我说 “对”,她说:“楼下有男士找你。”

我听了大吃一惊,因为那年别人介绍我认识的男孩当中,没一个再来找我。我就是运气背,遇不到好男人。尝过几次教训后,我现在真痛恨这种事:周六手心冒汗,满怀好奇地下楼,让某学姐介绍她阿姨的死党的儿子给我认识,结果发现对方是个苍白的小伙子,长得像蘑菇,还有一对招风耳,要不就是龅牙或瘸腿。难道我只配得上这种人?我虽然是个书呆子,常读到停不下来,但起码四肢健全啊。

唉,不过我还是梳梳头发,涂了点口红,拿着历史课本下楼。如果来访的人太恐怖,我就有借口说我正要去图书馆。没想到下楼后,见到的是巴帝·魏勒。他穿着卡其色的拉链夹克、蓝色粗布裤,磨损的灰球鞋,倚在邮件桌边,咧嘴对我笑。

“我只是过来跟你打个招呼。”他说。

我不敢置信,他竟然大老远从耶鲁来这里,就为了跟我打个招呼──而且据他说,他是一路搭便车过来的,就为了省钱。

“嗨。”我说,“我们去外面门廊坐着聊吧。”

我想去外面,因为值班的学姐是个包打听,她正好奇地打量我,那样子显然认为巴帝瞎了眼才会看上我。

我们坐在两张并排的藤制摇椅上。阳光澄灿,不见微风,简直可以说热。

“我马上就要走。”巴帝说。

“喂,急什么,留下来吃午饭啊。”我说。

“呃,不行,我是来陪琼恩参加大二舞会的。”

我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号大笨蛋。

“琼恩好吗?”我冷冷地问道。

琼恩·吉林跟我们是同乡,也上同一个教会,但比我早一年入大学。主修物理的她是风云人物,除了当过代联会主席,还带领曲棍球队拿过冠军。她那双卵石色的眼睛老是瞅着人直瞧,一口墓碑形状的牙齿闪闪发亮,还有充满喘息声的嗓音常让我觉得浑身不对劲。此外,她的块头还魁梧如马。我开始觉得巴帝真没眼光。

“喔,说到琼恩,”他说,“早在两个月前她就邀请我来这里参加舞会,而且她妈还问我妈,我愿不愿意当她的舞伴,你说,我能怎么办?”

“既然你不想陪她去,干吗答应下来?”我不屑地问道。

“喔,因为我还算喜欢她啊。这女孩喜欢户外活动,从不在乎你有没有为她花钱。上次她来耶鲁参加周末宿舍开放日,我们一起骑单车去东岩玩。她是唯一不用男生帮忙推上山的女孩呢。琼恩蛮不错的。”

我嫉妒得发抖。宿舍里每个大四学姐都爱去耶鲁度周末,但我从没去过。当下,我决定对巴帝·魏勒死心。没有期望,就不会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