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格街凶杀案(第9/18页)

杜宾在问我对此案的现场有何看法时,特别将“不同寻常的事”几个字进行了一番强调。我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竟然觉得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没有啊,我没发现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我回答杜宾说,“我觉得现场的情形和报纸中报道的完全一样,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特别的东西。”

杜宾开始了自己的分析,我对他的说法感到吃惊:“我却觉得《法庭晚报》中的报道和观点根本没有体会其中之真味!所以,报纸上说的那些无知的观点就不用再讨论了。按照我的看法,要侦破这桩谋杀案其实并不难,外界渲染的那些难以破案的理由在我这里正是可以破案的理由:那就是这桩谋杀案‘诡谲离奇’的特点。为什么警方会认为本案无从着手?因为让他们伤脑筋的是本案似乎没有犯罪动机,不,应该说是缺乏犯下这般‘凶残’罪行的动机,也就是说,他们无法理解凶手为什么要这样残忍地杀掉被害者。

“除此之外,警方的另一个难题是:这栋房子中除了楼梯之外,再没有其他能够进出的出入口,但是当所有证人在听到楼上的争吵声而跑到楼上之后,却只发现了已经惨死的爱斯巴奈雅小姐,凶手根本无影无踪,因此他们的困惑是,凶手到底是怎么逃跑的?除此之外,房间为什么会这么凌乱?爱斯巴奈雅小姐又为什么被倒塞在烟囱孔道中?凶手为什么这么残忍地凌虐了爱斯巴奈雅太太的身体?离奇又无法解释的事并不是只有这些,但是办案能力出色的巴黎警方对这些问题都无法有一个合理的推测。

“以我的眼光看,在这一案件中,警方有一个非常严重却也相当常见的错误,那就是:他们根本没有认真思考本案的实质究竟是‘简单而不寻常’还是‘复杂而难以理解’。要想正确地推理一件事,就必须从最根本处进行思考,不然我们只会被一般思路所牢牢束缚而无法发现事情的真相。所以,说到本案,我们首先应该感到奇怪的并不是‘到底发生了什么’,而是‘到底发生了什么之前根本没有发生过的事’。在警察眼中,这一谋杀案似乎难以侦破,但对我来说,它其实很容易侦破。也就是说,这一谋杀案我已经侦破了。”

我完全听傻了,当杜宾告诉我他已经理清了案情时,我只剩下了惊讶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现在我在等待,”杜宾一边往我们住所的房门望去,一边继续说,“我在等一个人,或许他不是那个凶残的凶手,但他一定和这桩谋杀案脱不了干系。当然,我希望自己的假设没有错误,不然整个谜团就无法解开,整件事也难以说通。我会等这个人到这里来,假如他没来,这也是合理的,不用意外。但我推测他来这里的几率会更高些。如果他来了,那我们必须得想办法把他留住,嗯,我有一把手枪,如果必要,我想我们应该都知道到时要做什么吧!”

杜宾还在往下说,事实上,这更像是他在自言自语,而我则假装镇定地接过了杜宾递给我的手枪,但说实话,我真是不知道现在和到时应该做什么,或者应该这样说,对于杜宾刚才说的那些,我根本不敢相信那是真的。而杜宾,就像我前面曾经提到过的,他那种自言自语的神态有时简直旁若无人;尽管他好像在自言自语,尽管他的声音并不是很高,可是他给你的感觉就像在同远处的某人说话一样;他空洞的眼神,从始至终都在注视着墙壁。

杜宾接着自言自语:“现在已经被公布的证词证明,那个在众人冲到楼上之前听到的争吵声根本不是女人的声音。因此,我们可以排除爱斯巴奈雅太太先将自己的女儿杀死然后再自杀的可能;而且要知道,爱斯巴奈雅太太也不太可能有把自己女儿强塞进烟囱中的巨大力气。这也是我根据本案中特殊的犯罪手法而得出这样结论的理由。爱斯巴奈雅太太的身上留下了极端让人震惊的伤口,这充分证明其自杀的不可能性。所以,这件案子一定是一桩谋杀案,而惨无人道的凶手就是那些证人在上楼之前所听到的正在争吵的两个人。你难道没有从众人在谈到这场争吵声的证词中发现一些‘不同寻常’的地方?”

我对杜宾说,从这些证词中我发现几乎所有证人都认同那个有着粗哑声音的人应该是法国人的观点,但是对于那个有着尖锐或者说是刺耳声音的人,却说法各异,根本不能判断他是哪国人。

杜宾发表了他对众人证词的不寻常之处的见解:“你说得不错,把众人的证词进行了‘归纳’,但是这其中的‘不寻常’之处你却没有说出来,也就是说,你的看法并不特别,不过这不代表在这些证词中就真的没有什么有价值的地方。你所说的证人们都认可声音粗哑的人是个法国人,关于这一点,争议不是很大。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众多证人对那个声音尖锐的人说法各异?我感到不寻常的地方不是人们不能确认他是哪国人,而是在这些证人中,既然有意大利人、英国人、西班牙人、荷兰人,甚至法国人,但是他们每个人都认为凶手是‘外国人’,也就是说,他们每个人都非常确定凶手和自己的国籍不同。更为奇怪的是,每个证人在证明凶手不是自己国籍的人时,竟然几乎都说自己没有听懂凶手的语言,他们用自己听不懂的语言来指认凶手所说的语言,这难道不奇怪吗?假如你不懂A国语言,那么你会确定凶手所说的正是A国语言,而且认定凶手就是A国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