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回到过去(第7/11页)
“这就是你的房间?”言博走进房间时,用手帕捂住鼻子,好奇地东张西望。
她的房间还保留原样。房间里还是那几样简陋破旧的家具,它们的位置好像从未被移动过,一张硬板床(床上的被褥不见了,大概是怕生虫子吧),一个大衣柜,一张书桌,两把木头椅子,其中一把上面还有一个搪瓷脸盆。
“这个是古董,千万别忘了带回去。”言博指指那个脸盆,脸盆底下印的是毛主席微笑挥手的照片。言博拿出手机对着脸盆拍了张照。
她的书桌还在老地方。当时因为那个手提包太小,她为了多塞几件衣服,并把剪贴本带上,不得不放弃很多她喜欢的东西。比如珍藏的礼物。
她上学的时候,没有多少朋友,因为家里的特殊状况,她不方便跟任何人深交。而且,她一放学就急着赶回家做家务,没时间跟任何一个同学玩游戏或一起做作业。更重要的是,她岁才上一年级,年纪比同班同学都大,因而她也觉得自己跟别人格格不入。
她打开抽屉,那里面毫无疑问是被翻过了,她猜想一定还被翻过无数遍。她记得走的时候,里面很整齐,但现在却乱作一堆。她翻了一会儿,才找到她要找的东西。一张贺卡。
“愿我们的友情像松树一样长青。我会想你的。给我写信吧。”署名是钟琳。
钟琳,她短暂的小学生涯里唯一的朋友。钟琳原是X市人,因为父母离婚,被送到鹿林镇的外婆家暂住。可她在那所小学只上了一个学期。那时候,钟琳总是把城里的杂志和报纸带给她看。她后来想,如果不是钟琳,她可能还不会那么强烈地想要离开这里。那时,她也曾经想过离开家后去找钟琳,然而,真的走出家门后,她意识到,她不可能去找她的朋友,因为钟琳的家人一定会通知她的父母。那样,她的出走计划就会前功尽弃。
“你在看什么?”言博走到了她身边。
“朋友寄给我的贺卡。那时我12岁,她10岁。我们会写的字都不多。”
“带走。”言博干脆地说。
“我记得她曾经带鲜奶蛋糕给我吃。那是我平生第一次吃蛋糕。啊,真好吃啊,现在还能记得那个味道……”她把贺卡塞进抽屉,继续翻抽屉,“我猜想警察也找过她。还好我没去投奔她。”
她顺手从抽屉里拿出几张报纸,那是16年前的报纸,她都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把报纸塞进抽屉。
“呵呵,这也是古董,你拿的时候小心点,别撕破了。”言博提醒道,接着又好奇地凑了过来,“16年前的《今日晚报》,看看上面有些什么?”
“《今日晚报》?”她一愣,但随即就想起来了,“那一年,我们一家去A市参加我母亲一个亲戚的婚礼。A市是离鹿林镇最近的一个城市,这是我在那个亲戚家里拿的,那时候我没怎么看过大城市的报纸。”报纸上端有日期,“15年3月6日,15年3月7日,15年3月8日。对,就是那几天。我很少出远门,所以印象深刻。”她找到3月8日的报纸,指着其中的一篇报道,“看到这个五角星了吗?”
“看到了。是谁画的,你吗?”
“是啊。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李教授的文章。她是专家,在A市接受采访,她就一起银行抢劫案发表意见……”她仿佛看见自己伏在书桌前,手里握着铅笔一笔一画、专心致志写信的情景——“敬爱的李教授,我看了你的采访,我不同意你说的话……”养母苍白僵硬的脸又在她眼前闪过,她禁不住一阵心酸。
“怎么啦?异书?”言博关切地看着她。
“没什么。”她竭力把自己从回忆中拉了回来,但眼睛仍盯着手里的报纸,“原先这些报纸都放在床头柜里。我偶尔会拿出来看看,幻想一下大城市的生活。这抽屉应该被人翻过了。”
“除了警察没人碰过你的抽屉。”一个苍老沙哑低沉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她一抬头,发现她叔叔岑洋就站在门口。一时间,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自从我来了之后,就没人碰过这抽屉。”岑洋看着她说道。
“你是什么时候……”她望着岑洋,忽然想起小时候,他在旅馆后门,偷偷塞给她压岁钱的场景,虽然钱不多,但对那时的她来说,却是一份难得的温暖。
“小琳……”岑洋慢慢露出微笑,“你回来了……”
她点点头。
“总算不是被押回来的。”他道。
“是啊。”她微笑。
“你比我强。”他道,“我来的时候,有两个警察跟着我,我的手还铐在后面,他们让我认尸,我认出那是你父母。那是我被关进去后,第一次出来,外面的空气真新鲜……”他眼神柔和地注视着她,“他们说是你,我不信,可他们不听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