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幕 林致远 1.庭审(第3/8页)
在我之后,有人来过这个房间?
没错,是有一个人!
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红色的身影——郦雯。
法官把我的表叔和公诉人一起叫了过去。他们把脑袋凑在一起小声说了几句话,随后,才各自回到自己的座位。
接下来是警方找到的另一个目击证人,他是火车站小卖部的老板。那天半夜,我在等第二天凌晨开往广州的火车时曾经多次到他店里买过东西,公诉人对他的提问简短,表叔也没有问题要问他,他很快就离开了证人席。
接着,就轮到我了。
公诉人照常问了一遍常规问题。
“林致远,你说一下,那天晚上的犯罪过程。”
“我从窗口爬进去,看见他睡在床上,就用闹钟砸了他的后脑,然后,我点火烧了被子。”我机械地答道。
“你当时为什么要点火烧被子?”
“是为了……掩盖罪行。”我知道我的回答一定会引起在场所有人的愤怒,他们一定会觉得我既残忍又狡诈,我也知道我的回答也许会影响判决,但我不得不回答。我话音刚落,法庭 里果然响起一阵唏嘘声。
“你是想烧焦你父亲的尸体,毁尸灭迹,以此逃脱法律的制裁,是不是?”公诉人用厌恶的眼神盯着我,厉声问道。
“是的。”我低声道。
公诉人满意地点了点头。
我的表叔上场了。
“林致远,请问你为什么要谋杀你的父亲?”表叔靠在椅背上,一只手撑着下巴,用鸭子一般扁扁的声音问我。
“因为他要跟郦雯结婚。”我道。
“郦雯是谁?请说一下她的身份。”
“她是我们学校的英语老师。”
“她多大?”
“二十多岁。”
“据我所知,她28岁。林致远,你今年几岁?”
“17。”
法庭上再度响起一阵窃窃私语。
“她跟父亲结婚,有什么不对吗?你跟郦雯是什么关系?”
“我们,我们曾经在一起过。”
大概是因为说了太多次吧,如此难堪的问题,我竟然回答得很流利。
“在一起的意思,是不是指你们之间发生过性关系?”
“是的。”我轻声道。
“我这里有一份资科。在今年的12月16日早上六点半,郦雯,就是你刚才说的英语老师,她到D区警察局报案说你强奸了她。”
不管什么时候,我听见这句―会暴跳如雷。
“没有!我没强奸她!”我抬起头,大声道。
表叔漠然地看着我,问道:“这么说,你并没有强迫她跟你发生过性关系,是不是?”
“是。”
公诉人高亢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
“抗议!这与本案无关。”
法官接受了公诉人的抗议,他提醒表叔要注意提问的范围。
“我马上就会证明,这事跟本案有关。”表叔说。
“好吧,请抓紧时间。”法官道。
表叔再次朝我看过来,这时我发现他手里多了一顶帽子。
“你认识它吗?”他把帽子递给我。
“认识。这是我的帽子。”我困惑地看着表叔。
“你最后一次见到它是什么时候?”
“是在……在去广州之前。因为它脏了,我把它丢在脏农盆里,后来就忘记了。”
“很好。怎么弄脏的?”
“我到郦雯家去,她请我吃生煎包,吃的时候,生煎包的汤汁溅了上去。这是我回家之后才发现的,于是……”
“你还记得吃生煎包的具体日期吗?”
“15号的晚上。”
“就是在她报警说你强奸她的前―天晚上,是不是?”
“是。”
“15日晚上,你回到家的时候大概是几点?”
“9点半。”
“你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
“我爸妈那天刚回来,所以我得早点回去。我到家的时候,电视里正好开始播新闻。晚间新闻是9点半开始的。”
表叔突然站起身,朝法官鞠了一躬道:“请允许我请一个证人到庭。”
法官考虑了一下之后,表示同意。
令我吃惊的是,表叔找来的证人,是一个操安徽口音、满脸油污的小个子男人。他局促不安地走上了证人席。
“证人,先说一下你的职业。”法官道。
“职业?”他困惑地看看法官,又看看表叔,双手慌张地抓着衣襟,“我,我就在栗子弄开家饮食店。”
“请告诉我们,你卖什么?”表叔和蔼可亲地问道。
“生煎包。”
“在今年12月15日的晚上,你有没有卖生煎包给住在对面铅笔弄的郦雯小蛆?”表叔走到他面前,递给他一张照片,我猜那是郦雯的照片。
“有,有!”小贩一迭连声地答道,“她买了三两。”
“说说你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
“因为第二天我就关门装修了。她是装修的前一天晚上来买的,她一共只来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