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幕 林致远 1.庭审(第3/8页)

在我之后,有人来过这个房间?

没错,是有一个人!

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红色的身影——郦雯。

法官把我的表叔和公诉人一起叫了过去。他们把脑袋凑在一起小声说了几句话,随后,才各自回到自己的座位。

接下来是警方找到的另一个目击证人,他是火车站小卖部的老板。那天半夜,我在等第二天凌晨开往广州的火车时曾经多次到他店里买过东西,公诉人对他的提问简短,表叔也没有问题要问他,他很快就离开了证人席。

接着,就轮到我了。

公诉人照常问了一遍常规问题。

“林致远,你说一下,那天晚上的犯罪过程。”

“我从窗口爬进去,看见他睡在床上,就用闹钟砸了他的后脑,然后,我点火烧了被子。”我机械地答道。

“你当时为什么要点火烧被子?”

“是为了……掩盖罪行。”我知道我的回答一定会引起在场所有人的愤怒,他们一定会觉得我既残忍又狡诈,我也知道我的回答也许会影响判决,但我不得不回答。我话音刚落,法庭 里果然响起一阵唏嘘声。

“你是想烧焦你父亲的尸体,毁尸灭迹,以此逃脱法律的制裁,是不是?”公诉人用厌恶的眼神盯着我,厉声问道。

“是的。”我低声道。

公诉人满意地点了点头。

我的表叔上场了。

“林致远,请问你为什么要谋杀你的父亲?”表叔靠在椅背上,一只手撑着下巴,用鸭子一般扁扁的声音问我。

“因为他要跟郦雯结婚。”我道。

“郦雯是谁?请说一下她的身份。”

“她是我们学校的英语老师。”

“她多大?”

“二十多岁。”

“据我所知,她28岁。林致远,你今年几岁?”

“17。”

法庭上再度响起一阵窃窃私语。

“她跟父亲结婚,有什么不对吗?你跟郦雯是什么关系?”

“我们,我们曾经在一起过。”

大概是因为说了太多次吧,如此难堪的问题,我竟然回答得很流利。

“在一起的意思,是不是指你们之间发生过性关系?”

“是的。”我轻声道。

“我这里有一份资科。在今年的12月16日早上六点半,郦雯,就是你刚才说的英语老师,她到D区警察局报案说你强奸了她。”

不管什么时候,我听见这句―会暴跳如雷。

“没有!我没强奸她!”我抬起头,大声道。

表叔漠然地看着我,问道:“这么说,你并没有强迫她跟你发生过性关系,是不是?”

“是。”

公诉人高亢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

“抗议!这与本案无关。”

法官接受了公诉人的抗议,他提醒表叔要注意提问的范围。

“我马上就会证明,这事跟本案有关。”表叔说。

“好吧,请抓紧时间。”法官道。

表叔再次朝我看过来,这时我发现他手里多了一顶帽子。

“你认识它吗?”他把帽子递给我。

“认识。这是我的帽子。”我困惑地看着表叔。

“你最后一次见到它是什么时候?”

“是在……在去广州之前。因为它脏了,我把它丢在脏农盆里,后来就忘记了。”

“很好。怎么弄脏的?”

“我到郦雯家去,她请我吃生煎包,吃的时候,生煎包的汤汁溅了上去。这是我回家之后才发现的,于是……”

“你还记得吃生煎包的具体日期吗?”

“15号的晚上。”

“就是在她报警说你强奸她的前―天晚上,是不是?”

“是。”

“15日晚上,你回到家的时候大概是几点?”

“9点半。”

“你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

“我爸妈那天刚回来,所以我得早点回去。我到家的时候,电视里正好开始播新闻。晚间新闻是9点半开始的。”

表叔突然站起身,朝法官鞠了一躬道:“请允许我请一个证人到庭。”

法官考虑了一下之后,表示同意。

令我吃惊的是,表叔找来的证人,是一个操安徽口音、满脸油污的小个子男人。他局促不安地走上了证人席。

“证人,先说一下你的职业。”法官道。

“职业?”他困惑地看看法官,又看看表叔,双手慌张地抓着衣襟,“我,我就在栗子弄开家饮食店。”

“请告诉我们,你卖什么?”表叔和蔼可亲地问道。

“生煎包。”

“在今年12月15日的晚上,你有没有卖生煎包给住在对面铅笔弄的郦雯小蛆?”表叔走到他面前,递给他一张照片,我猜那是郦雯的照片。

“有,有!”小贩一迭连声地答道,“她买了三两。”

“说说你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

“因为第二天我就关门装修了。她是装修的前一天晚上来买的,她一共只来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