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紫晓(第3/6页)

紫晓爱读书,喜欢寻问生命的意义之类。正是这一点,将她从女人堆里拔了出来,给了她一种异乎寻常的忧郁之美。

紫晓穿行于狗墟中,那份慵懒的尊贵引来了好些目光。自打拥有了苍狼后,她就成了狗墟上最惹眼的人。老有人出十万的价码想叫那苍狼下种,但紫晓一直没有答应。她非常喜欢苍狼身上的那种雄突突的气息。那是真正的猛兽气息。即使是苍狼静静地卧在深夜的某处,她也能感受到那种雄突突的猛兽气息。对那种气息,她很是着迷。她最喜欢看苍狼顾盼自雄的神姿。有时的瞬息里,她想,要是常昊身上有这种味道多好。除了在爱情的选择上,常昊显示了唯一的一次主见外,他似乎成了他哥的影子,老听他将“我二哥”“咱常家”挂在嘴里,这是紫晓最不喜欢的地方。

“狗鸨子”霍宝带着他惯有的诌笑迎了上来。他跟一般的狗贩子不同。他是专门为需要配种的狗服务的。就是说,谁的母狗需要什么样的种犬,他都能给他找到种源。换句话说,他是专为狗拉皮条的。你可别小看这一职业,要是你的爱犬害了相思不思饮食彻夜嘶叫六神无主时,你只要拨他的电话,他总能给它找到门当户对的主儿。在狗墟上,门当户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直接涉及到种性的纯洁。门当户对者,可能是纯种名犬;要是门不当户不对,就只能是“杂种”了。在这儿,除了一些名犬杂交的种外――便是这种狗,价码也远比纯种的低——一般杂种是卖不出好价的。

紫晓是很能理解害了相思的狗的。对那种相思的滋味,她有着太深的体会。在离开常昊的某月间,一想他,她就心里发堵,胸闷欲死。那时,她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到常昊身边,叫他把那幸福的眩晕注入灵魂深处。她想,要是她的苍狼需要,她肯定会替它选一个心爱的母獒,叫它们倾心相爱一场。但要是叫它当种狗挣钱,她真的有些受不了。别说做,仅仅是想一下,也觉得自己亵渎了它。正是在这一点上,她发现,自己已将那苍狼,当成了生命中的某种不可碰撞的所在。

有音信吗?“狗鸨子”霍宝问。

紫晓懒得回答他。她装做没听到他问话似的将目光转向远处。她想,他定然在兴灾乐祸。她甚至听得出他心里的话,“叫你的狗放一次骚也不愿意,这下,嘿嘿。”这时,紫晓才发现,她不仅喜欢苍狼身上的那种令她着迷的高贵和野性,也将苍狼当成了亲人。许多个恍惚里,她甚至升华了苍狼。她想,要是常昊身上有苍狼的那份强悍,该有多好。因为她发现,跟她在一起时,他似乎越来越力不从心了。她认为,定然是紧张的工作影响了他的男性功能。她甚至将它当成安慰自己的最大理由。其实,连她自己也不相信这个理由。他们相聚的时光越来越少,即使偶然在一起时,他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深情地望她。即使在同居一床的时候,他也有种虚应故事的敷衍。但越是这样,他对她的控制欲越强,她必须随时随地接他的电话,告诉自己的行踪。他的短信时不时就飞了来,她必须及时回复,否则,他便会大发雷霆。

紫晓很怀念当初私奔时的常昊。记得那时,每次见到她,他总是很有激情。但她也明白,像苍狼这样有猛兽气的男人,在现实生活里真的不多了。高速的城市化异化了人性。许多本来不属于人类的东西,填满了男人的天空。城里的男人已越来越不像男人,他们已成了高速运转的机器里的微不足道的小部件。所以,一看到那野性十足的苍狼时,她马上就被那野性征服了。

对紫晓的冷落,“狗鸨子”霍宝并没显出尴尬。他跟过去年代的“人鸨子”一样,显示了超人的忍耐天分。紫晓知道,这种人的脸皮,当然比一般人厚。虽然她也在人事上久经历炼,但还是不敢看配种的狗。记得,第一次逛狗墟时,在某个角落,她发现有一对狗正在配种。那是两只很小的宠物狗,它们显得小心翼翼又急不可耐,懦弱的神情让她想起常昊的那种力不从心的赧然。她感到好笑。她想,也许,三十岁后,男人在那方面的能力就会变得像西山的落日,虽也有种淡定和从容,但热度和力量是明显减了。望那袖珍宠物狗时,她想,城里的人种,也许真的退化了。记得那时,一股浓浓的失落涌上心来。

但随后,一对獒犬的相搏却惊心动魄地扑入眼帘。后来,她认为,她之所以选择到遥远的西部去朝圣,除了瑜伽行中的某种传说外,也许就是因为看到了那强劲的一幕。獒犬们喷发的野性、力量和震撼,一下就击晕了她。公獒头大如斗,强劲的肉棱在肩背上滚动着,充盈着原始的力。它的神韵里充满了她向往的辽阔和壮美。紫晓觉得有种大力冲向胸膛,压得她喘不过气来。记得那时,两只獒只是在嬉戏,它们并没有交配。跟人类在性爱前的嬉戏一样,獒也喜欢有过渡。它们可不像城里的宠物狗,一见面便直奔主题,却每每于瞬息之间丢盔卸甲赧然而退。她从一份资料得知,獒在交配前,总要经过漫长的力的角逐。它们或是奔跑,或是相搏,或是嬉闹。后来,在祁连山区,她真的发现了那一幕:苍狼在奔跑着追一个母獒,苍狼的背部远山般起伏着,涌动着令她着迷的弹性和力量。从那两只獒身上,紫晓明白了什么是自由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