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2/5页)

她大胆地猜测这里也许会有一块眼镜蛇一样的石头,如果史料没有问题,骑着骆驼从拜赫里耶绿洲[56]出发,向正西方向走,用不了一天就到了。

他们开着吉普车,沿着骆驼蜿蜒的脚印,穿过了一片几乎没有路的地方,将基本的物资和供给运送到了旅途的第一站。但到达绿洲后,他们发现前面压根没有路,只有高高的沙丘,如果他们继续向前开,吉普车的轮子会陷到那些沙子里去。因此她只能在地上,对着一片星光和棕榈树叶凑合一夜,她的父亲则睡在吉普车的后座上。几个小时过去了,身边鼾声四起,但她依旧无法合眼,她迫切地希望早晨早点到来,她好起床继续寻找那些古本上记载的蛇形石头和它下面的墓穴。这个发现将证明她父亲一生的作为,为他的事业加冕,同时也是她职业生涯的一个辉煌开端。

天上的星星太多了,她甚至无法找出最基本的那几个星座了,它们就像洒落在黑丝绒上闪烁的糖粒似的,那一轮残月则像是萨拉森人[57]用的叶刀。突然,她听见了几只小小的沙漠狐的动静,它们嗅着火堆上渐散的烟雾,凑着鼻子闻营地的味道,飞快地抓了一些垃圾,便又钻回夜幕中去了。她从没想过会度过这样平静美好的一个夜晚,她好像有些理解是什么吸引贝都因人来到这片贫瘠的土地并安定下来的了。

当太阳升起时,远处的岩石带上了一层壮丽的色彩——粉金色、暗暗的草莓色和像冰淇淋似的淡草绿色——西蒙飞快地跨上了一只骆驼,蹬了脚马刺,挥着鞭子便催促它上路了。

“那些石头跑不了的,”他们年轻的导游——穆斯塔法,骑在一头笨拙的动物身上警告着她,“你如果催得太紧,它会停下的。”

这时在队伍最末的西蒙的父亲笑着说:“这骆驼和她还真是配。”

西蒙也笑了,但依旧没有放慢速度,前面的路不再是黄色的沙子了,变成了雪白的白垩粉,接着她便置身一片岩石中,其中一些石头有火车头那么大,其他的则是猫狗的大小。她被这些石头的造型惊呆了,这里就像一个巨大的动物园,长宽大概几英里的样子,里面尽是些神话里走出来的动物:其中一个看起来像伸出爪子的狮身人面像,还有一个像是展翅的雄鹰。而它们的缔造者——风,依旧呼啸着,不止一次地吹落了西蒙的帽子,还吹皱了她卡其色上衣的袖子。

但她还是没有看到立起的眼镜蛇一样的石头,周围几亩之内都是蘑菇状的岩石,因为风作用在岩石底部的力量远远强于顶部,所以那些石头会变得像一个个巨大的摇摇欲坠的伞菌。不过毕竟那些古卷都太古老了,上面记载的蛇形岩石现在可能早已化为尘土了。不知怎的,在匆忙之中,她完全没有考虑到——要在一大片石头中间找到一块形状奇特的石头有多么困难。她现在只希望那古本上可以记录得再详尽些。尽管古本中盛赞了圣安东尼的勇气——他独自踏入荒地与恶魔斗争,传说在他徒手勒死恶魔前,他还砍下了其中一只恶魔的尾巴——也许是因为圣安东尼生活的年代还没有发明出指南针吧,古本中一点都没有提供墓穴所在的方位信息。

公元251年,安东尼在上埃及区科马城内的一户富裕人家出生,父母在他十八岁时相继离世,自此他把主的话铭记于心:“如果你想要变得完美,就将自己所有资产变卖,接济穷人,这样到了天堂你便不会再贫穷。”他听话地卖掉了所有家产,包括一大群猪,把卖猪所得分给了穷人。紧接着他将自己的妹妹托付给了社区的修女后,便步入荒漠中独自生活了,在那里,只有蛇、蝎、鹰和狐狸与他为伴。

在多年的独居和自我牺牲以后,他的声名逐渐传播开来,很快便有朝拜者涌到他居住的洞穴来,给他带来很多礼物,从动物到熏香,应有尽有。其中一些人来这里寻求精神指引,另有些人则是为了获得一些更实际的帮助。圣安东尼用荒地中的荆棘制成了天然膏药,据说能医治百病。他尤以治疗皮肤病为长,通常会用到猪油,因此他总是与一些类似于湿疹和以他名字命名的“圣安东尼热”之类的皮肤病联系在一起,猪则成了他救助他人的象征,在宗教的肖像画中他大多以猪倌的形象出现,手中握有一个“T”形十字架。

事实上西蒙并不清楚自己期望在墓穴中找到什么,但一定不是金银珠宝,这可不是法老墓。她寻找的是一个证据——一个《圣经》中所提到的“一个曾存在过,又过世了的人物”、一个证明古代故事并不只是故事,我们双眼所见的不过是世界的冰山一角的证据。因为西蒙所受的教育和对世界的了解,她乐于冒险。在埃及大三角洲长大的女孩大都是这样的个性,毕竟那里是三大信仰的发源地,有着历经了几千年的沙暴、洪涝的金字塔,还有着久负盛名为先知辟出一条出路的红海。即使是她那因开放作派而出名的母亲,也在晚年受癌症侵扰时成了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这也影响了年轻而敏感的西蒙。毕竟主教纽曼曾说过一句类似“我六岁所获知的东西将伴我一生”的话。但西蒙没有任何信仰,她只是一名追寻者,一个既探索未知的虚幻世界又研究已知的现实世界的学者罢了。她希望在还未发现的圣人墓穴中,找到一个融合了虚幻与现实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