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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个高个黑人伸出了援手,他脱下自己的活动领衬衫递给丽莎。“记得还我,这可是拉尔夫·劳伦牌的,”他说,“我是数学系的米切尔·沃特菲尔德。”

“我记下了。”简妮感激地说。

丽莎穿上衣服,因为个儿矮,衣服的下摆一直遮到膝盖。

简妮觉得今晚的噩梦已经控制住了,她带着丽莎走向一辆警车,三个警察正无所事事地靠在巡逻车上。其中最年长的是位白人胖警官,留着灰白色的髭须。简妮对他说道:“这姑娘名叫丽莎·霍克斯顿,她被强奸了。”

她以为他们听见这个消息会震惊,毕竟这是重罪,但警察们的反应却出人意料的草率。他们先是愣了几秒钟,简妮刚要朝他们大吼大叫,留髭须的警官就从车前盖上站起来问道:“在哪儿发生的?”

“着火大楼的地下室,楼后的泳池机房。”

另一个黑人警探说:“那群消防员会把证据都冲走的,长官。”

“说得对,”年长的警官回复道,“那你先下去吧,莱尼,保护好犯罪现场。”莱尼匆匆去了。警官转向丽莎道:“你认识强奸你的那家伙吗?”

丽莎摇头。

简妮说:“他是个高个白人,戴红色棒球帽,帽额上写着‘SECURITY’。火起没多久我在女更衣室见过他,而且在找到丽莎之前,我想我还看见他跑开了。”

警官伸手到车里取出一支无线电麦克风,对它说了会儿话又放了回去。“要是他笨到还戴着那顶帽子,我们也许能抓到他。”他说。接着他对剩下那位警探说:“麦克亨蒂,送受害者去医院。”

麦克亨蒂是个年轻的白人警探,戴副眼镜。他对丽莎说:“你想坐前座还是后座?”

丽莎面色惴惴,一言不发。

简妮帮了她一把:“前座。坐后座跟嫌疑犯似的。”

丽莎脸上闪过一抹惊惶,终于开口道:“你不跟我一起去吗?”

“你想我去我就去,”简妮安慰道,“要不我先回趟公寓给你带几件衣服,然后去医院找你吧。”

丽莎不安地盯着麦克亨蒂。

简妮道:“都结束了,丽莎。”

麦克亨蒂打开巡逻车的门,丽莎钻了进去。

“哪家医院?”简妮问他。

“圣德兰。”他钻进车。

车子慢慢加速离开。“我几分钟后就到。”简妮透过玻璃窗叫道。

她跑到教工停车场的时候,已经在后悔刚才怎么没和丽莎一道上车。她离开时那表情既惊恐又可怜。她当然需要干净衣服,但她或许更迫切地需要有另一个女性能陪着她,握着她的手安慰她。也许她最不想要的就是被孤零零地丢在车里,和一个佩枪的粗鲁男人待在一起。跳进车的那一刹那,简妮觉得自己把一切都搞砸了,开出停车场的时候她不禁破口骂道:“天哪,今天是什么破日子。”

她的住处离学校不远,公寓在一栋小联排别墅的上层。简妮把车停在另一辆车边,跑了进去。

她匆匆洗手,洗脸,换上干净衣服,开始思索什么衣服适合丽莎圆润娇小的体形。她先是翻出一件大码球衫和一条松紧带运动裤。内衣比较麻烦,不过她找到条宽松的男士平角裤,这应该能行,但她的胸罩丽莎肯定穿不下啊。那也只好不戴了。最后再加一双甲板鞋。她把所有东西塞进行李包,又冲了出去。

开车去医院的路上她心情变了,起火的时候她只能专注于必须做的事情上,但现在她心底开始涌起怒意。丽莎是个多么快乐的姑娘啊,成天喋喋不休。因为这次的惊吓和恐怖她变得毫无生气,连独自坐警车都害怕。

沿着商业街行驶,简妮开始寻找戴红色帽子的男性,想着要是看见他,就把车开上人行道撞他个狗啃泥。不过实际上她就算看见了也认不出来,他肯定不蒙手帕了,帽子大概也摘了。他还穿了什么呢?她震惊地发现自己几乎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某种样式的T恤吧,她想,下身是蓝色的牛仔裤,好像是牛仔短裤?不管怎样,他现在肯定已经换了身衣服,就像她一样。

事实上马路上任何一个高个白人男性都可能是他,那个穿红色外套的比萨外卖小哥;同妻子一起夹着赞美诗集去教堂的秃顶男人;背着吉他盒的帅气大胡子;就连酒水店外和流浪汉说话的警察都有可能。简妮虽然生气,但什么也做不了。她紧紧握住方向盘,因为用力指节都发白了。

圣德兰是家大型郊区医院,离北部城区很近。简妮把车留在停车场,找到急诊室。丽莎已经躺在床上了,她穿着病号服,目光没有焦距。关掉声音的电视播着“艾美奖颁奖典礼”,成百上千个好莱坞名人穿着晚礼服痛饮香槟,互相道喜。麦克亨蒂坐在床边,笔记本搁在膝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