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案实录之一 死亡签名(第24/37页)

陈广背过身,蹲下去检查陶英的尸体。其他技侦人员和重案队探员则试图搜寻现场遗留的蛛丝马迹。当然,这仅是根据程序需要走一个过场,每个人心里都清楚,大雨过后,除非凶手有意在现场留下凶器等证物,所有的微量痕迹都已不复存在。

陈广的验尸手法迅速、准确而全面,从死尸的体温、表情、姿势到外伤部位、僵硬程度,滴水不漏。我在约三米外仔细观察陈广的验尸过程,这时夜色漆黑如墨,现场虽有几盏照明灯,能见度仍很低,我凭感觉和专业知识指引,还可以分辨陈广的动作,相信其他人完全看不清他在做什么。当然,陈广现在仅是进行外表检查和外伤检查,内部剖验还要回到尸检室由验尸官完成。

陈广很快做出初步鉴定结果:“尸身计有利刃切割造成的伤口三十九处,平均深度约三到四厘米,尸体舌头被割掉,四肢筋腱被割断,导致全身瘫痪,但所有的伤口都不致命,初步认为是流血过多而死。尸体温度下降很快,考虑到大雨和空气湿度的因素,死亡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尸身没有捆绑痕迹,也没有任何反抗的迹象,却有多处切割造成的伤口,初步分析死者生前被切割时处于昏迷状态,在凶手施虐的中途苏醒,却因筋腱被割断,已无力反抗,但仍能感受到痛苦和恐惧,因而脸上出现极度复杂的表情。此外,死者全身赤裸,现场却未发现任何衣物和配饰,显然已经被凶手带走,避免衣物上沾有凶手的头发、皮屑或其他痕迹。凶手的心理素质非常稳定,手段极其残忍。此案与前两起凶案虽然稍有出入,但作案的时间、地点和手法均雷同,建议并案侦查。”

陈广不愧是享有美誉的资深法医,不仅检验尸身时沉着冷静、面面俱到,叙述和分析也条理清楚、令人信服。沈恕对鉴定结果表示认同,说:“与预料的大体没有出入,我们在陶英生前对他做了许多工作,结果他还是难逃一死。奇怪的是这次凶手没有留下他的死亡签名。”陈广“唔”了一声说:“没留下死亡签名,也许凶手准备收手了。”沈恕轻叹一口气说:“但愿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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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2日。多云。

楚原市公安局重案大队。

清理过现场,已近凌晨三点,沈恕招呼我一起上了于银宝的车。

像变戏法似地,沈恕不知从什么地方取出一个证物袋,里面装着个晶晶亮的圆柱形物体,说:“就是这东西,骗过了江华大学保卫处值班人员的眼睛。”我和于银宝都凑过来看,不无好奇地说:“那是什么?”沈恕说:“这是我从案发现场的监控摄像头上拧下来的,是一个设计得很巧妙的罩子,里面有一张动态的铁皮墙内的下雨图片,罩在摄像头外面,在监控屏上看去,与实时监控的场景一模一样。我以前在公安部的内部交流会上,听兄弟省市的刑警介绍过类似的作案手段,所以能及时察觉保卫处反馈的消息有破绽。”

车身猛地抖动一下,险些陷进路边的一个水坑,于银宝愤愤地骂:“这小子,真他妈狡猾,快成精了。”随着车身抖动,我的头“砰”地撞在车门上,忍不住责怪他:“你小心开车。”又接过沈恕手里的东西,打量着,说:“这玩意做得挺精致的,看来花了不少工功夫。”沈恕说:“对,而且尺寸和角度都要把握得恰到好处,否则图像看上去就会有偏差。”我不太确定地看看他,说:“你是说……凶手在使用前曾经试验过?”沈恕说:“一定是,否则不会这样轻车熟路。”

我嘘了一口气,若有所悟。虽然破案不是我的本行,但为了配合刑警工作,法医必须接触一些刑侦学知识,古今中外的刑案我研读过不少,所以分析案情时不至于不着边际。我说:“这样,嫌疑人已经呼之欲出了,最有条件接触到监控摄像并动手脚的人,只有他。”沈恕没表态,但表情上看来并不反对。于银宝也听明白我话里的意思,说:“这人有从军经历,受过军事训练,年龄、外貌、经济条件都符合我们对凶手特征的分析,我们在铺网调查时也曾把他划进来,但没有确实的证据,后来他又受到枪击,似乎替他洗清了嫌疑。”沈恕轻轻叹口气说:“真的假不了。”

于银宝又想起一件事,说:“这小子那么滴水不漏,他作案后干嘛不把这玩意带走呢?”沈恕说:“可能是我们去得太快了,出乎他的意料,没来得及。也可能他担心一取下这东西,保卫处值班室立刻就会发现陶英遇害,不利于他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