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案 观音寺满门惨死 好乩友参破玄机(第7/8页)
一会儿,洪蓝光着脚走上来,站在火堆后头,身影在火光里摇晃变形。底下人都没了声,我、小宝、汪亮和戴戴都挤在人群里,也瞪眼看着。
路道谦朝洪蓝摆摆手,指指火堆。洪蓝看了他一眼,又看看火堆,站着没动。过几分钟,她往前挪了几步,台下一片惊呼,她停下脚,台下也跟着安静。
戴戴推我,说真没事儿吗?我没吭声,点起烟抽。
洪蓝依旧没动,好像还后退了几步。路道谦站起来,重复了一遍神判规则,又坐回去。
洪蓝张了张嘴巴,自己嘀咕了几声,往前跑起来,一脚踩进火堆,瞬间火星四溅,噼啪作响,火苗往上蹿了几下。
戴戴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掐出个血印子。
人群尖叫还没落,洪蓝已经走出了火堆,站在台前,闭着眼睛弯腰喘气,额头上冒出一颗颗汗珠。两只小脚丫子上蹭出几道炭黑,裤子上还挂着几颗明灭闪烁的火星。
路道谦和署长腾地站起来,一时没说出话。
汪亮哈哈大笑,说这下得“当庭释放”。
路道谦跟那署长嘀咕几句,大步走过去,瞅着洪蓝:“天道在神灵,善恶有分明。”他往左右各走几步,接着说:“洪蓝姑娘经过了神的考验,是无罪的。为什么?因为她的灵魂是善的。”
台下一阵欢呼。
路道谦挥挥手,继续说:“下个月初一,悟善社将再次开坛做法,请灵学大师讲道,说说如何像洪蓝姑娘一样保持一颗善心。”
台下又是欢呼。
汪亮说,我×,怎么回事?我笑了一声,说:“要是洪蓝今天没过这关,还是一样欢呼。”
我挤到台前,去叫洪蓝,告诉她母亲在医院等着。
路道谦看见了我,朝我一笑,说,我等你陪我放生。
把洪蓝带到医院见了母亲,我没再问她们下蛊的事,小宝和汪亮也没再提这事。我问洪老太,那天在监狱里和洪蓝说了些什么?洪老太说,其实没说几句话,抱着她念了会儿经。
洪蓝小时候不开心或生病难受,她都会抱着她念经,念了就会好,“我们信这个。我跟她说,神判和生病一样,是神灵的考验,能蹚过了火,唉咪(摩梭语母亲的发音)就能活下去。”
两天后,洪老太半夜安静地去世了,医生也没查出什么毛病,说是自然死亡。
后来,给戴戴仔细讲了这几天的事儿,她问我,到底信不信蛊。
我说:“蛊是有的,但却很不一样。叫我说,洪老太和悟善社都会下蛊,你说哪个更毒?”
在太爷爷的时代,很多人会谈论巫术和蛊这些事情。现在,则更多地出现在电影电视剧里,演绎得过分邪乎,反而让人没了兴趣。
从社会科学上解释,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在《金枝》里提出了“交感巫术”的概念。所谓交感,一是指模仿,二是说接触。比如说最常见的诅咒和下蛊传说,是拿人的头发、指甲,甚至可以对脚印做诅咒;再比如,扎小人,是最常见的模仿巫术。
仔细一琢磨,这种原始宗教的思维现在仍随处可见——我们经常陷入这样简单粗暴的思维:如果……,就会……。本来毫不相关的事情,说出来常常就成了诅咒,比如墙上写着:谁在这里拉屎死全家。这种诅咒,本质就是神判,以事后应验的心理暗示来恐吓人。
再比如,黑帮常用这招来评判小弟。《古惑仔》里陈浩南被下药诬陷勾引二嫂,要想自证清白,就得跪在关二爷面前,往肚皮上摁一把燃烧着的香。
洪蓝和洪老太相信万物有灵,相信蛊,为活命去放蛊,就是这种单纯的原始逻辑,本质上是无知。悟善社则是蛊惑人心,扶乩和神判都在利用无知和恐慌来满足私利。很多名为信仰的东西,要么为聚众敛财,要么为扩大权势。
巫术和仪式本质上是种心理暗示,常有心理净化和疗愈作用,本身并无问题。就像一把刀,能救人也能杀人,不是刀有问题,是握刀的人有问题。
[1]民国初年,尤其是“一战”后,中国政治转型出现了必然的应激反应,文化和西方制度的摩擦严重,加上政府权威下降,各种西方思潮涌入中国,传统的宗教和迷信也在全国兴起,中国进入了“多元混乱”时期。悟善社将儒道佛旧观念融合,又引进西方灵学概念,大兴鬼神救国之说。悟善社曾在《时报》登广告,要“借经于扶乩,以递人鬼之邮,以洞幽冥之隔”。
[2]同善社是民国时期民间宗教中一个臭名昭著的教派,为彭汝尊于1912年创立,鼓吹“入教避劫”说,认为只有加入同善社,才能“升入天堂”。1917年,同善社得到北洋政府批准,在内务部立案,公开成立总社。总社以姚络苍为负责人,以国务总理段祺瑞和大总统曹锟为“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