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8/8页)

·绳索为魔术演出之用。可变色。无法追查来源。

·特殊绳结。

·已送至联邦调查局及海事博物馆——目前尚无进一步消息。

·胡迪尼表演使用的绳结,实际上无法解开。

·在门房登记簿上使用隐形墨水。

东村命案现场

·第二号被害人:托尼·卡尔沃特。

·剧院化妆造型师。

·无已知仇人。

·与第一位被害人无明显关系。

·无明显杀人动机。

·死因:

·头部钝器外伤致命,死后尸体被锯成两半。

·疑犯扮成七十几岁老妇人逃亡。正在邻近地区进行搜索,寻找疑犯丢弃的衣服和其他证物。

·尚未有发现。

·手表被破坏,时间停在正午十二点。

·固定模式?下一位被害人可能在下午四点遇害。

·疑犯躲藏在镜子后面。镜子无法追查来源。指纹已送联邦调查局。

·无相符比对。

·使用玩具猫(假物)以引诱被害人进入死巷。玩具无法追查来源。

·再次发现矿物油,与第一个现场相同。等待联邦调查局的化验报告。

·保养马鞍和皮革的“光洁”牌护理油。

·再次发现来自指套的橡胶和化妆品。

·再次发现藻胶。

·爱步牌鞋子被遗留在现场。

·鞋上有狗毛,可能为三种犬类。鞋子上有粪便。

·粪便为马粪,不是狗屎。

哈得孙河命案现场

·被害人:谢丽尔·马斯顿。

·律师。

·已离婚,但前夫并未涉嫌。

·行凶动机不明。

·疑犯使用的假名为“约翰”。颈部和胸口有疤痕。确认疑犯手掌有畸形现象。

·疑犯快速变装换上斜纹棉裤、正装衬衫、未留胡须,扮成商务人士模样;之后又变装换上牛仔裤和哈雷T恤,扮成摩托车手。

·作案车辆已沉入哈莱姆河。疑犯可能已逃脱。

·水管胶带,贴住被害人嘴巴用。无法追查来源。

·爆竹。模式同前。无法追查来源。

·铁链和扣环配件。无法追查来源。

·绳索。式样普通,无法追查来源。

·再度发现化妆品、橡胶和“光洁”。

·运动袋,中国制造。无法追查来源。内有:

·迷奸药罗眠乐粉末。

·魔术师专用黏蜡,无法追查来源。

·铜片(?)碎屑,已送联邦调查局化验。

·普通墨水,黑色。

·海军蓝防风夹克一件,无姓名缩写或洗衣店记号。内有:

·CTN电视公司通行证,所有人为斯坦利·谢弗斯坦(此人非疑犯——NCIC和VICAP亦无其资料)。

·塑料门卡一张,俄亥俄州阿克伦市美国塑料卡片公司制造,型号为APC-42型,上面无指纹。

·该公司董事长正在调阅销售资料。

·贝迪和索尔警探已开始查访市内各家旅馆。

·纽约贝德福车站河畔旅店收据一张,表明两周前的星期六,曾有四个人至该餐厅用午餐,桌号为第十二。点的是:火鸡、肉卷、牛排和当日特餐。喝无酒精饮料。餐厅人员已不记得这些客人是谁。(同谋?)

·魔法师被捕的小巷现场。

·开锁脱逃。

·唾液(钥匙藏于口中)。

·无法鉴定血型。

·小锯刀,用来割断束缚绳索。

·哈莱姆河现场:

·无任何证物,除泥土上的刹车痕迹。

魔法师描述

·嫌疑犯会利用误导来对付被害人和逃避警方追捕。

·生理误导(转移注意力)。

·心理误导(消除怀疑心)。

·逃离音乐学校方式近似“消失的人”戏法。过于普通无法追查。

·嫌疑犯身份很可能是魔术师。

·手部技法熟练。

·也懂得变换术(快速变装)。使用容易脱下的衣物,尼龙和丝质布料,光头头套,指套和其他橡胶装备。可能为任何年纪、性别与人种。

·卡尔沃特之死是赛尔比特的“活锯女郎”戏法。

·精通开锁技巧(可能掌握“擦揉开锁法”)

·通晓脱逃术技巧。

·有动物表演经验。

·利用心理分析以取得被害人个人信息。

·利用手部戏法对被害人下药。

·企图使用胡迪尼的逃脱戏码“水缸折磨”杀害被害人。

·腹语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