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谜案追踪(第19/35页)
因为该案发生在马路上,所以目击者众多。然而,所有目击者说的几乎都差不多。他们看见王小山脱掉衣服,并听到她嘴里嚷着一句含糊不清的话,但谁也没听清她在嚷什么。后来警方发现王小山平时说话就不太利落,因为她小时候曾经把自己的舌头咬掉一小截。
莫兰很想看看王小山死的时候究竟是什么样的表情,为什么有人一看照片,就会问“她在看什么?”是不是她当时被摄录的神情中带有某种暗示?可惜,大概是因为照片无法复印,乔纳的资料里没有照片。
第二件案子发生在一个多星期前。七月二十日凌晨三点,雷海琼的尸体在青风中学的三楼女厕所里被发现。她的死因显而易见,是被人用刀从背后捅死的,一刀毙命。死亡时间是当天晚上的九点至十点之间。值得关注的是,法医报告上说,雷海琼生前曾经遭受虐待,她的手、腰、腿上都有不少新的香烟燎泡,大腿上还有大片瘀青,根据法医判断,雷海琼死亡前已经有脱水迹象。
根据案情报告上的描述,雷海琼陈尸的姿态颇为特别。她是背朝上躺在女厕所的走廊地板上的,左手臂伸向前方,左手向前竖起食指,右臂放在身体的旁边。莫兰认为,这个怪动作很可能是雷海琼临死前向警方提供的凶手信息。
如王雪所说,雷海琼随身的确带了一个包。包内的物品包括纸巾、口红、香水、眉笔、一个新的塑料袋、一支圆珠笔、一包话梅、三根橡皮筋和两张七月十九日的晚报。
包里没有钱包,没有身份证、驾驶证、地址簿等任何可以说明其身份的东西。因此,警方不得不在报纸上登载了认尸启事。
次日清晨,也就是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左右,雷海琼的弟弟雷海晨与其母亲一起来到了D区警察局,他们很快确认了死者的身份。雷海晨告诉警方,雷海琼不住在家里,平时很少跟家里联系,逢年过节也基本不回家。“如果不是看到照片里的人很像我姐姐,我是不会来的。”雷海晨说。凑巧的是,雷海晨就在青风中学高二年级就读,只不过因为罹患先天性心脏病,他有部分时间都不得不在家自学。
从警方对雷海晨之后的两次单独谈话中不难看出,雷海晨已经成为“雷海琼案”的主要嫌疑人之一。警方照例询问了雷海晨在不在场证明。雷海晨告诉警方,案发当晚他独自在家,其母晚上六点至十二点点在某私人工厂打工,其父则在S市气象仪表厂门卫室值夜班,没有人证明他在九点至十点之间在家,但是当然,也没人证明他曾经出去过。
警方对雷海晨的描述也颇为耐人寻味。“在进停尸房之前,他请求警方给其母亲提供一张椅子,以免母亲昏倒在地上;认尸的时候他情绪平稳,态度镇定,没有流泪,凝视尸体面部达一分钟之后才作出肯定的回答。自始至终未表露出悲伤、忧郁或愤怒的情绪,对于警方的询问有问必答,十分合作。”
该案件因为发生在夜里学校的教学楼内,所以没有目击者。报案人是学校勤杂工的女儿凌珑。据调查,凌珑跟雷海晨是同班同学,两人关系融洽,同学反应平时两人经常在一起,雷海晨身体不适时,多半由凌珑送其回家。
凌珑称当天晚上自己失眠,因此突发奇想到教学楼去转一圈——她自称这是她治疗失眠的惯用方法——结果无意中发现雷海琼的尸体。凌珑虽然跟雷海晨是同学兼好友,但是她说她不认识雷海琼,因为她从来没在雷海晨家看见过雷海琼本人或照片,雷海晨也从没跟她提到过他有这样一个姐姐。
由于雷海琼案现在仍在侦查中,所以案件的调查过程写得极为简洁。
第三起案件发生在七月二十二日清晨。案发经过没人看见,至今未找到目击者。当天清晨七点十五分左右,警方接到报警,随即赶赴大理路十八号。警方在工地上发现一男一女。女子已经停止呼吸,男子尚有气息,但后脑明显曾遭钝器击打。
被害人随身携带一个女式拎包,里面的物品有牛肉干一袋、菠萝面包一个(保质期到七月二十一日)、花生糖一包、方便面一包、化妆棉一包、塑料绳一卷、财务空白报表十张、发带一根,花色布袋一个。跟雷海琼一样,她身边没有任何可以确认其身份的物品,但警方很快就从那名跟刘玉如同时被发现的男子——高竞口中知道了被害人的姓名。
被害人名叫刘玉如,现年四十五岁,本市人,是本市力容商贸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邻居说,二十一日晚上九点半左右曾经看见她离开家,后来就没见她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