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窃的信(第6/7页)

“是的,”我说道,“我记得他那副乐不可支的样子,当时我真以为他会笑死呢!”

“物质世界,”迪潘接着说,“同非物质世界有许多酷似之处,因此,修辞学的原理多少有些真实色彩,暗喻或明喻,既可用来修饰记叙描写,也可用来加强论证。例如,惯性[12]的原理在物理学与形而上学里面,似乎是同样的涵义。物理学认为,推动一件大的物体比推动一件较小的物体要困难,而随后产生的运动量也同这种困难的大小相等。在形而上学看来,才智较高的聪明人,虽然在行动中比才智较低者更为有力、更持久,产生的效果也更大,但在前进途中的最初几步,他们的行动总不那么爽快,比较窘迫局促、犹豫不决。这两者的道理都是同样正确的。还有,你注意过街上店铺门上的招牌没有,哪一家的最醒目?”

“那我可从没想过。”我回答。

“有一种拿地图猜谜的游戏,”他继续说道,“一方说出一个名字——城镇名、河名、州名或者国名——总之,就是在五颜六色、令人眼花缭乱的地图上说出任何一个名字,另一方要在图上找出来。新手通常是说些字体极小的名字来刁难对方,而老手呢,却偏挑那些字体大的、从地图的一头排到另一头的地名来让对方猜。这就同街上那些字体过大的招牌或广告一样,因为过于显眼,反倒被人忽视了。这种视觉上的疏忽,同精神上的不明察非常相似。大多过于突出、过分明显、不言而喻的东西,聪明人不会去注意。不过,这一点警察局长似乎难以理解或者说是不屑理解。他从未想过部长大概会将那封信直截了当地放在显眼的地方,这样任何人都难以发觉它。

“我一想到德××的胆气、锐气和他那份有辨别力的机智,一想到如果他打算好好利用这份文件,肯定会始终将文件放在手边这一事实,想到警察局长获得的确凿证据,即这文件压根儿没藏在这位官员一般能搜查到的范围内,——我越想越确信这一点:部长为了藏好这封信,玩了个精明狡黠的诡计,他根本没去费力把信藏起来。

“我满心都是这些个想法,就给自己准备了一副墨镜,一天清晨,我不期而至地来到了部长的宅邸拜访。德××在家里,只见他像往常那样,哈欠连连,懒洋洋、闲悠悠,装成一副无聊已极的派头。他也许是当今活得最精力旺盛的人——不过那只是在无人看见他的时候才是如此。

“为了像他那样掩饰自己,我抱怨眼睛有疾,唉声叹气地说只好戴副眼镜。靠了眼镜的掩护,我细心地将房间整个地观察了一遍,俨然一副和主人专心谈话的样子。

“我特别注意了靠近他座位的那张大写字台,上面乱糟糟地放了些五花八门的信和其他文件,还有一两件乐器和几本书。我审慎地打量了好长一段时间,但没见到什么叫人特别犯疑的东西。

“我的眼睛在房间搜索了一周,终于被一个中看不中用的纸板名片架吸引住了。这名片架饰有金银细丝,由一根脏兮兮的蓝色缎带系着,挂在壁炉架中央的一个小铜球上。架子上有三四格,插着五六张名片和唯一的一封信。这封信脏兮兮的、皱巴巴的。当中几乎扯成两半——仿佛当初曾想把它作为无用的东西扯了算了,但后来又改变了主意或是搁了下来。信封上有块黑色的封印,方式特别而非常醒目地印着个“德”字,“德××部长亲收”几个字是女性绢秀的手迹。这封信被漫不经心地放在架子的上面一层,甚至显得有些满不在乎被人看见似的。

“我一看见这封信,就断定它就是我所要找的那一封。它的外表根本不同于警察局长曾向我们详细介绍过的那些特征。这封信的封印又大又黑。印着“德”字的花押;那一封的封印又小又红,印着“史府”的公爵纹章。这封信署明部长收,字迹纤细柔弱;那封信的姓名住址显明是给某皇室显贵的,笔触遒劲洒脱。唯独只有信的大小相当。不过,那些根本不同之处也太过分了。那脏样子、那秽迹斑斑而又破烂不堪的样子,与德××平素真正有条不紊的习惯如此不协调,分明是要欺骗来人,好把它当成一份无关紧要的文件,这些事,再加上信就放在格外显眼的位置,每位来客都可看得清清楚楚,这就跟我先前得出的结论非常一致了。我是说,起了疑心的来客一看到这些情况,他就确证了自己的猜疑。

“我尽可能地延长时间呆下去,跟部长煞是热烈地讨论某个问题,我心里明白得很,这个问题肯定能激起部长的兴趣和劲头,而我自己的注意力却笃定地落在那封信上。在这一次的仔细观察中,我努力记住了信的外形和它在架子上的位置;终于得到了一个新发现,它消除了我心存的最后一点疑虑。我细细审视着信封的四周,发现它们似乎不该磨损得这么厉害。一张硬纸曾在硬纸夹里折过、压过,现在又按原来的折痕翻过来折了一次,才会显得这么破烂。发现这点就够了。我很清楚,这封信像翻手套似地里外翻了个个,重写了地址,重加了封印。向部长告辞后,我马上起身离去,将一个金鼻烟盒留在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