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李茉莉(第2/2页)

我们本就是有钱人家,金钱加上美貌,使她无所不能。但我姐那个白痴,越大越笨,除了操弄父亲,使母亲悲伤,只喜欢吃喝玩乐,只愿意当医生太太,完全没有找到足以匹配她的美貌的男人,她只想找个听话的丈夫,继续任性度日。姐姐满十六岁之后,父亲也不再那样迷恋她了,转而疼爱小姐姐六岁的我,然而父亲总是在眼中流露失望的神情,他看着我时,就像看着一个劣质的复制品。

听说姐姐婚后一直劈腿不断,我才稍感安慰,姐夫始终没离婚,姐姐产后也还是貌美,那股子白痴般的幸福感大概就是大森从我身上感受到的。但他错了,我并不快乐,当你见识过极光,知道自己只不过是个幸运的平凡人,所有一切都令人感到无味。

我会拒绝父亲安排的婚事反而嫁给大森,是因为他是与这一切悖德与疯狂无关的事,啊,我终于说出了那个字眼,悖德。我们那个金玉满堂的家,活脱脱是个悖德之家,高中时发现母亲沉迷于牛郎店,被父亲抓到之后,她却又迷上某神秘宗教,在我看来两者是一样性质,疯狂、花钱、熬夜、伤身。而父亲在女儿都离家后,女友一个比一个年轻,后来的对象是甚至比我都还小三岁的女模特儿,父亲甚至因此投资了一家连锁服饰品牌,让她当品牌代言人。

那个咖啡店的女人,拥有的也是那种令人憎恨的美貌。看见她的脸时我感到全身战栗,如果大森第一时间就对我承认他的婚外情,我可以谅解的,真的,那样的女人,生来是要让男人疯狂的。为了拥有把那张脸细捧着到眼前闻嗅、舔舐、亲吻、抚爱甚至占有,付出再多代价亦无能阻止,男人是这样的生物。

我恨什么呢?恨到必须杀人?嫁祸?我自己亦不知情了,肚子里怀着的婴孩,还未鉴定性别,但愿是貌美或英俊,却又不足以倾国倾城,为自己带来灾难。我第一次去阿布咖啡,看见钟美宝,我心中是同情她的。不知何故,应该嫁给有钱人,过着更舒适的生活,她有这样的条件,却在那儿日复一日地洗杯子。然而有一部分的我也是羡慕她的,我知道有人会爱她,会舍命爱她,只是那时我还不知,那人就是我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