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14/28页)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假日午后,拍完照后,史廉生终于下定决心,在中国女孩的耳畔轻声说:“我爱你。”

女孩抬起头望着史廉生,露出如兰花般灿烂的笑容回答道:“我知道。”

“不,你不明白。你不明白我有多么爱你,不明白我为何为你痴狂,不明白我有多想你。你根本不明白。”

“我明白,鲍伯。”女孩又重复了一下自己的话,“你一直以为我什么都不明白吗?即使再愚钝、迟钝,只要看见你凝望我时的眼神,听你和我说话时的声音,还有触碰到我手时的颤抖,难道你觉得,在我心底没有产生任何反应吗?”

“我是一个很有自制力的男子,我一直认为你不可能了解我的内心在想着什么。因为直到今天,我还没有和任何人提及过我们的事情。”

“鲍伯,你大概是全南京最愚笨的男子了!”

“为什么?”

“你的心情,大家早都知道了啦!宿舍阿姨、校长,还有我的朋友们,甚至你那些美国朋友,大家全都知道了,只有你一个人还以为大家都不知道呢!”

“是真的吗?”

“不骗你。今早在我离开宿舍的时候,宿舍阿姨对我说:‘鲍伯今天如果不向你表白的话,干脆直接把他扔进扬子江算了!让全南京的人都知道他是个故意玩弄中国女孩子的白人流氓!’”

“我好像不太适合当演员啊!”史廉生笑着说,“既然已经都这样了,你觉得今后我们该怎么办呢?”

“你这是在问我吗?”

“你既然都知道了,那我也不用多说了。”

“你真是一个大笨蛋,完全不明白我的心思吗!我已经表白得再清楚不过了,这是多么简单明了的事啊!你难道听不见我的心跳吗?它就跟敲锣打鼓的声音一样大。我一直在等着你说这句话。现在,感觉我整个人仿佛要飞起来一样。”

史廉生将中国女孩拥入怀里。身高一米八的史廉生,与体形娇小玲珑的中国女孩接吻,即使女孩子拼命踮起了脚尖,也还是无济于事,于是,史廉生干脆将女孩子整个人抱了起来。女孩子用手环抱着史廉生的脖子,紧紧地缠绕着他。然后,女孩子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玄武湖水,以及南京天空中飘浮的夏日白云全都在普照大地的白色阳光中融为一体。

这是一个美丽而和平的午后,那场发生在冬天的悲剧,此刻完全看不出任何的征兆。对史廉生而言,这是最后一个还能毫无顾忌地,由衷赞美这个美好世界的夏日。这是一九三七年八月的南京。史廉生嘴里呼唤着那女孩的名字。

“美兰。”

罗勃特·史廉生来到中国,是公元一九三五年的事情。为了给南京的基督教青年会教授《圣经》与英语,史廉生从旧金山转夏威夷,然后取道横滨,最后进入了中国。

在此之前,史廉生本来是在缅因州某个小城市里的一家小学当教员。话虽如此,但他执教时间也不过只是短短的一年而已。他毕业于自己家乡明尼苏达州的州立大学,专攻农业学与生物学,之后又进入麻州的某所私立大学,改行钻研神学。尽管史廉生原本就是一位宗教信仰虔诚的瑞典移民后代,但他并非是那种刻苦耐劳、清心寡欲的个性。若要说他的性格的话,毋宁说他是一位喜好摄影与森林浴、个性爽朗的青年。因此,他之所以接受基督教青年会的招募前往中国,与其说是宗教或是博爱主义方面的理由,倒不如说是单纯因为好奇心与冒险心在作怪。

当史廉生辞去教员工作后,他写了一封信告诉自己的父母说:“这份工作,似乎比起去墨西哥要有意思得多了!”

就这样,史廉生在当时国民党政府的首都所在地,开始了那种无忧无虑的典型美国青年的生活。

他在课堂上,有时会用半开玩笑的方式来教中国年轻人学习英文,并且阅读《圣经》。与其说是史廉生带领他们进入到西方基督教的世界,倒不如说是让他们了解北美白人社会的生活及风俗习惯。史廉生与住在同条街上的美国年轻人们打成一片,并且频繁地举办派对。每当碰到来中国旅游的美国人时,他总会拉着他们一块参加派对,一同狂欢。虽然史廉生也为中国与日本的战争而担忧,但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这场战争竟然跟他自己的命运有着密切的联系。当时,他才刚满二十五岁。

不久之后,史廉生与一名来这里上英文课的中国女孩,关系越来越亲密起来。她的名字叫美兰,是国民党一个政府官员的二女儿。双方认识的时候,美兰刚满二十岁。她在南京有名的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攻读哲学与中国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