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章 涉嫌对象(第8/8页)

警方立即在东京都的所有宾馆里,展开调查。到日本的外国人,首选东京的宾馆。

其次,是箱根、日光、京都以及奈良等地方的宾馆。

“无论旅途多么紧张,来日本的外国人都会在东京停留。何况,他来日名义是观光,肯定来东京。事实上,他的东京之行,是最终结账。无疑选择千代田财团和中央财团的总部所在地东京都。”

一切正如专案组估计的那样,坐落在日比谷的大东京宾馆,有美国人乌托尼依一个月前的住宿记录,留在登记簿上的姓名、护照编号以及笔迹,与入境卡上的书写笔迹一致。外国人借宿时,登记的同时必须出示该国护照。因此,使用伪造的假名是很困难的。

乌托尼依住宿时,规规矩矩地使用了自己的真实姓名。

可在预定住宿期限的前几天,他手提行李外出。从此,就再也没有返回大东京宾馆。

住宿费,大约是最后三天的份额没有支付。由于房间里留有相当一部分行李,宾馆方面没有把旅客是否有能力付款放在心上。

美国旅客外出后杳无音讯,宾馆方面感到奇怪。先将其行李放在总服务台保管,同时向当地警署报案。

他究竟上哪里去了,无人知晓。

对于留在宾馆里的行李作了调查,只有衣服和套装西服。有价值的线索,丝毫没有发现。

预订大东京宾馆,是其本人在羽田空港直接用电话联系的。住宾馆期间,他经常外出。据服务员说,印象深刻的来访客人,似乎没有。

“住宿期间,他是否给指使人打过电话?或指使人是否打来电话?”

于是,空港8·11专案组根据某警官提出的这一意见,迅速调查电话记录。可大东京宾馆的房间电话,不通过总机便可打到市内市外任何一个地方。留在总服务台的数据,只有电话费的计算状况。因此,找不到对方的电话号码,外线进来时,虽经过总机,但没有任何记录。

再说拥有两千多套客房的大型宾馆里,电话线路不计其数,也不可能留下任何记录。

从乌托尼依房间打出的电话记录,当然没有。

毫不容易得来的“乌托尼依”线索,就这样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