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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垫弹簧发出响亮的嘎吱声。这家伙的块头挺大——就像他的咳嗽。我伸出指尖,把门推开一两英寸。什么也没有发生。我慢慢地把脑袋探了进去——这世上再没有什么能比我的动作更慢了。这下我看清了整个房间——一张床,床上的男人,一只烟灰缸,里面的烟头堆得溢到了床头柜上,又从床头柜溢到了地毯上。一打残缺不全的杂志扔得床上到处都是。其中一本捏在一双巨大的手中,摊在一张巨大的脸孔前面。我看到了绿纸边缘上方的头发。深色,卷曲——近乎黑色——而且非常浓密。头发下面是一长条白色的皮肤。那张纸又稍稍挪了一下,我没有呼吸,床上的男人也没有抬眼。
他需要刮个胡子。他的这把胡子永远都该刮。我以前见过他——在中央大道上,一家叫弗洛里安的黑人夜店。我曾见过他穿着一套招摇的衣服,上衣上挂着高尔夫球,手里捏着一杯酸威士忌。我曾见过他拿着一把军用柯尔特手枪,就像拳头里握着一件玩具,一边步履轻盈地跨过一扇破门。我曾见过他的某些壮举,某些一锤定音的壮举。
他又咳嗽了一下,在床上翻滚了一下屁股,闷闷不乐地打了个哈欠,然后伸手去拿旁边床头柜上的一只皱巴巴的烟盒,烟盒里面装着几支香烟。其中一支进了他的嘴里。火光在他指端闪现。烟雾从他鼻孔中喷出。
“啊!”他说了一声,接着那张纸又被举到了他的脸盘前面。
我留下他一个人待在那里,沿着侧走道一路折返。驼鹿马洛伊先生似乎被照料得很好。我回到楼梯口,沿着台阶走了下去。
那扇只留了一道缝的门背后传来一阵咕哝声。我等待着应答的声音。可是没有。那是有人在打电话。我走过去,贴近那扇门,竖起耳朵。那声音很轻,不过是一阵咕哝。没有一个字能清楚地传到我的耳朵里,让我听出意思来。最后我听到一声冷冰冰的“咔哒”声。房间里随即又恢复了寂静。
是时候离开这里了,走得远远的。我推开那扇门,悄悄地跨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