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少女惊魂(第2/9页)

痕检人员人匕首上提取到两枚指纹,一枚是死者本人的,另一枚应该是凶手留下的。

经过与警方指纹库留存的指纹信息对比,没有找到与该指纹相一致的指纹。

据法医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应在昨晚午夜零点左右。

这时街上已经没有行人,这是一条比较偏僻的街道,两边没有人家,一时找不到目击者。

警方一面登报寻找目击者,一面展开深入调查。

但是三天时间过去,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

正在警方束手无策之际,忽然有一名男子,在看到报纸上的新闻后,打电话给警方说自己也许可以提供一些有用的线索。

警方立即找到该男子。该男子名叫南柯道,约莫三十岁年纪,据他自己介绍,他是一名网络作家,专写推理小说。

他是一个夜猫子,常常白天睡大觉,晚上码字。

他说三天前的那个晚上,他因为写稿子卡住了,就出了门,想到大街上溜达溜达,寻找灵感。

当时已是半夜,大街上空寂无人,他正走着,忽然看见从农林路方向跌跌撞撞跑过来一名女子。

他以为是个疯子,急忙闪到路灯柱子后边。

待那女子跑过之后,他往她来的方向瞧了一眼,发现农林路拐弯处躺着一个人。

他当时以为是个醉鬼,也没往心里去。刚好这时灵感来了,就回到住处写小说去了。

直到今天他从晚报上看到消息,回想一下,才感觉到自己当时看到的那个躺在大街上的人,应该不是醉鬼,很可能就是死者米奇。而那个在午夜惊慌奔走的女子,肯定跟这案子脱不了干系。

范泽天问:“你有没有看清那女子的长相?”

南柯道摇头说:“当时路灯太暗,没有看清她的相貌,不过我看见她身上穿着蓝色的工作制服,就是里面白衬衣打底,外面套蓝色马夹的那种。我曾到富华酒店吃过饭,如果我没有记错,应该就是富华酒店服务员穿的那种工作制服。”

范泽天立即带人赶到富华酒店。

酒店经理查过电脑里的员工登记资料后告诉他,该酒店住在农林路附近的女员工,只有一个,就是陈璐。但陈璐已经连续请假三天没来上班。

范泽天找到陈璐使用过的酒店食堂饭卡,从上面提取到陈璐的指纹,与杀死米奇的那把匕首上留下的指纹对比,完全吻合。

范泽天下令,立即拘捕陈璐。

3

这天下午,陈中和的水果摊收市特别早。

这几天,女儿陈璐一直请假在家,饭也不吃,整天蒙头大睡。

他有些担心,想早点回去看女儿。

陈中和是一名老警察,几年前卧底缉毒时,身份暴露,被毒枭砍断一只手,挑断了一根脚筋。

他变成了独臂警察,拖着一条残腿,走路一瘸一拐的,再也无法工作,只好提前退休。妻子早逝,只有女儿陈璐与他相依为命。

他还有一对养父母在乡下需要他养活,那点微薄的退休金和伤残补贴实在不够开支,于是就在街边摆了个水果摊,挣点辛苦钱补贴家用。

一年前女儿高中毕业考上了大学,但她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找了一份酒店服务员的工作,一边打工一边照顾父亲。

陈中和回家时,发现楼下停了两辆警车,当时并未多想,上楼后,却发现两名女警正用手铐铐着女儿陈璐从家里走出来。

陈璐看见他,叫一声“爸”,就哭起来。

陈中和大吃一惊,怒道:“你们抓我女儿干什么?”

领队的范泽天曾经跟陈中和共过事,听了陈中和的话,才知道自己要抓的杀人凶手竟是老同事的女儿,不禁也吃了一惊,就把米奇的命案跟他讲了。

陈中和听了,就问女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璐就哭着把三天前的那个晚上,自己下晚班回家,险些被一个戴口罩的男人强奸,搏斗中失手将对方刺死的事,说了出来。

她还说当时自己十分害怕,不敢把这事告诉父亲,也不敢去上班。

陈中和听了,对范泽天说:“就算她真的杀了人,那也是正当防卫。”

范泽天说:“如果事发当时她主动报警,这事自然可以当成正当防卫来处理。可是她杀人后逃逸,性质就不同了。而且事情已经过去三天,我们已经很难找出证据证明她说的是真话。局里已经将这案子当做刑事案件立案,我们需要带她回去协助调查。”

陈中和是干刑警出身的,自然知道他说的是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