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特大事故(第6/8页)

新闻记者的敏感,立即使陈名意识到这其中必有蹊跷。

不管如何,韩香交给他的东西,绝不能落入别人手中。

想到这里,陈名不由把头一摇:“周总,我想你可能搞错了,韩香与我,不过萍水相逢,并不十分熟识,她怎么会有东西交给我呢。”

周正隆脸上笑容倏收,盯着他道:“只要你交出那包东西,就可以拿到好几万块广告提成。你最好想清楚了再答复我。”

陈名越发觉得其中必有隐情,更加坚定了决心,说:“周先生,我想得很清楚,实在想不起韩香曾经交给过我什么东西。”

周正隆脸色一变,眼中寒光一闪,收起桌上的支票,起身说:“那好,陈先生,咱们的广告合同取消了。等你想得起来的时候,咱们再谈。”说完用刀锋般的眼神狠狠盯了陈名一眼,摔门而去。

陈名疑窦丛生,心知韩香交给自己的那个信封里,必定藏着某些让周正隆心存顾忌的信息。

待周正隆一走,他便也立即离开了酒店,乘出租车赶回报社。

韩香交给他的那个信封,他并没有带回住处,而是一直锁在自己的办公桌里。

天色已晚,办公室里的同事早已下班走了。

陈名开了灯,打到自己的办公桌,掏出钥匙,打开最下面一个抽屉,拿出那个被透明胶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信封,犹豫一下,还是拿起剪刀,剪开了信封口。

最先从里面滑落下来的,是一封写在白纸上的信,内容如下:

陈记者:

当你打开这只信封时,我已经带着父亲的骨灰,回到了鄂北老家。我留下这只信封,只不过是想将金山大厦工地那次事故的真相告诉你,并希望能通过你和你们报纸,将真相公之于众。其实那一场事故,并非是由于吊车工人操作不当引起的,而且伤亡人数,也远比沈玲公布的要多。

周正隆为了节省成本,一直偷工减料,在金山大厦的建筑上使用低价劣质水泥。出事的那天晚上,正是由于顶层的一堵承重墙质量不过关而突然倒塌,砸垮了外面十几层楼高的脚手架。当时正在脚手架上忙碌的工人多达三十余人,全部摔落下来,十三人当场摔死,七人重伤。因为周正隆没有给工人们买保险,工地一旦出事,所有赔偿都得他自己掏腰包。按照相关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他至少得给每个死亡的工人二十至三十万元不等的赔偿。这样一算下来,这场事故,他至少得赔偿伤亡工人数百万元。

最重要的是,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一次死亡三人(含三人)以上九人以下的事故,可以定性为重大事故,一次死亡十人(含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的,为特大事故。如果按这个标准来定性,金山大厦工地的这起事故,就是一起特大事故。发生这么大的事故,一旦调查起来,身为公司法人代表的周正隆只怕难逃牢狱之灾。

为了减少赔偿,规避责任,周正隆便使出瞒天过海之计,叫来一批马仔,连夜把现场清理干净。死亡的十三个工人中,只有我父亲和另一个工人有家属在工地上,周正隆答应我们只要我们不把事情捅出去,他就给我们两家每家赔偿二十万。而另外十一个死亡的民工,来自全国各地,既无老乡又无亲人在场,便成了他毁尸灭迹的对象。他交待其助理沈玲,如果有人问起,就说这场事故是一起由于工人操作不当引起的人为事故,事故中只有包括我父亲在内的两人死亡……

所幸的是,我身上当时正带着一台数码相机——这台相机本是我从同学那儿借来的,想来青阳跟父母亲照两张合影带回学校。我躲在一堆砖块后边,将周正隆指挥马仔“处理”这起事故的全过程都拍了下来。但是因为我父亲的死亡赔偿款还没拿到手,所以不敢贸然把这些照片公布出来。只好将相机的储存卡取出,装入信封交给你。我一旦拿到周正隆的赔偿顺利回到老家,就立即打电话给你,叫你拆看这封信……

读完信,陈名把手伸进信封里一摸,果然有一张数码相机SD储存卡。

他急忙打开电脑,插进读卡器。

储存卡里果然储存着不少照片,打开一看,前面几张,都是韩香与父母亲在工地上的合影。看到第八张的时候,照片上的光线为之一暗,出现了金山大厦工地脚手架倒塌,工人们纷纷摔到地上的镜头。

往下一张,却是正隆房产的老总周正隆带领着数十名马仔赶到事故现场,驱赶四周围观民工的场面。

第三张,事故现场亮起了一盏大灯,惨白的灯光下,十几具血肉模糊的尸体一字儿排开,场面触目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