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3/6页)

我对这一中伤加以驳斥。

“真是冤枉我了,姑妈。除非是特别的节庆日子,我在酒桌上一向克制有道。一杯开胃鸡尾酒、一杯正餐葡萄酒,饭后可能再来一杯咖啡酒,这就是我伯特伦·伍斯特啦。昨天晚上我是请果丝·粉克-诺透小酌来着。”

“哦,是这样啊。”她哈哈大笑,其声效有点超过了本人病体所能承受的范围。但话说回来,达丽姑妈一开心起来,棚顶向来是要震落点水泥灰的。“粉哥-挠头啊。老天保佑他!这水螈王子还好吧?”

“还在危害人间呢。”

“狂欢宴上他又演讲了?”

“讲了。我可是大吃了一惊,本来还以为他会面红耳赤地拒绝呢。结果呢,大伙儿举杯祝酒的时候,他就突然跳起来,借用阿纳托的话,是一副‘满满不在乎’的样子,真叫我们大伙目瞪口呆。”

“有如惊弓之鸟,是吧。”

“恰恰相反,镇定得招人讨厌。”

“嗯,他倒是有进步。”

我们想着心事,半天没有说话。遥想那个夏天的午后,果丝在伍斯特郡达丽姑妈家里做客,由于机缘巧合,果丝装着满肚子汹涌澎湃的黄汤,在斯诺兹伯里集市文法学校年度颁奖仪式上对小学生们发表了一通演讲。

有件事我一直搞不清楚。每次讲某人某事的时候,要是之前就提过这个某人,我总不晓得开头作多少铺垫是好。这个问题呢,得从各个角度加以斟酌。就拿眼下这个话头来说吧,假若我默认诸位读者对果丝·粉克-诺透了如指掌,继而开门见山,那么,有些客官没有一字不落地听我讲故事,可就要云里雾里;但另一方面呢,要是进入正题之前先把此人八大卷生平事迹一一道来,那么,那些一字不落的老兄就要打着哈欠念叨:“听过啦,闲话少说吧。”

我琢磨着只有一个办法:对第一伙兄弟言简意赅地澄明来龙去脉,同时对第二伙兄弟挥手致歉,叫他们还是先花个一两分钟走走神,容我稍后再续。

这就解决了。说起这果丝呢,他是我的一位老朋友,长着一张鱼脸,自打成年以后就躲在乡下,献身于水螈研究事业。他把这些小友养在玻璃箱里,以不知疲倦的双眼观察其习性。可以说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遁世者——要是大家碰巧会用这个词,那就保准没用错。根据比赛记录来看,要他凑在精巧如贝壳的耳畔说两句甜言蜜语,再顺理成章地选购铂金戒指,获准完婚,就算等到猴年马月,也没什么胜算。

但是,爱神自有安排。某日,果丝与玛德琳·巴塞特不期而遇,立刻如一堵砖墙般轰然倒在她裙下。果丝告别了隐居生活,展开追求,在经历了数不尽的兴衰波折后,终于大功告成,不出几日,就要套上礼服西裤,别上栀子花,走上圣坛,迎娶这个祸害。

我说她是祸害,因为她的确是个祸害。虽然咱们伍斯特对女士一向殷勤有礼,不过也不怯于有话直说。这位小姐身材娇弱,行事磨叽,性格多愁善感,眼神温柔能化人,声音婉转如斑鸠,并且对于星星兔子之类的见解着实让人莫名其妙。记得她对我说过,兔子是侍奉仙后的地精,星星是上帝的雏菊项链。当然,这些纯属胡说八道。是才怪。

达丽姑妈“咯咯”一笑,声音如闷雷滚过。要知道,果丝在文法学校的那场演讲一直是最令她开心的一段回忆。

“老好的粉哥-挠头!他人在哪儿呢?”

“正在巴塞特老先生家里做客——在格洛斯特郡托特利高地村托特利庄园。他是今天早上动身的,他们要在当地的教堂举办婚礼。”

“你去不去?”

“绝对不去。”

“嗯,我想大概你去了也是难过。你还爱着人家。”

我怒目以对。

“爱着人家?那位小姐认为小孩子出生是因为仙女们在擤小鼻涕!”

“可你不是跟人家订过婚吗?”

“前后不过五分钟,而且错根本不在我。亲爱的老姑妈,”我气恼地说,“这桩倒霉事的真相你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

我的面部肌肉一阵抽搐。这段生平事故不堪回想。简而言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时果丝因为和水螈相处得太久,神经不太结实,因此不敢向玛德琳·巴塞特开口表明心迹,于是叫我代为表白。我依言行事,可惜这位小姐榆木脑瓜,以为我在为自己表白。结果呢,果丝在颁奖仪式上丢了人,她就拒绝了人家,凑到我这里来搭伙,弄得我完全没有退路,只好背了这黑锅。话说要是一个姑娘深信一个小伙子爱着她,还跑过来说已经把未婚夫退了货,打算跟这个小伙子执手偕老,这个小伙子又有什么办法?

老天有眼,就在千钧一发之际,这两只呆鸟重归于好,事情又上了轨道。但是一想到这场浩劫,我就忍不住微微颤抖。只要牧师没问那句“汝愿意否,奥古斯都?”,果丝没羞怯地答那句“愿意”,我这颗心就不得真正的安宁。